4感悟戲劇:衝突中的生命運動
戲劇的實質是衝突,是激變。它是一種表演,一種敘述,一種體驗,一種與觀眾之間“間離”的介質,它是由演員當眾表演故事的藝術形式。
在大型綜合性藝術中,最古老的恐怕要算是戲劇了。古希臘悲劇的鼎盛時期是公元前6世紀至前5世紀左右,那時產生了世界著名的三大悲劇家:埃斯庫羅斯、索福克勒斯和歐裏庇德斯。稍後,又出現了偉大的喜劇之父阿裏斯托芬。與古希臘差不多的時期,在中國楚國的巫舞中也出現了戲劇的因素。
(1)戲劇的特點
①綜合性。
一說到戲劇,人們都馬上想到它是綜合性藝術。它把空間藝術(舞蹈、繪畫)和時間藝術(詩、小說、音樂)綜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種獨立的藝術。
②兩次創造。
戲劇不是一次完成的。它的第一次創造是劇本的產生。劇本是文學性質的,是作家、職業編劇的個性產品。它的第二次創造卻是集體產品——通過導演、演員、美工、樂師、服裝等一係列創作人員共同創造的。第二次創造能否表現出原作的個性成就,這完全取決於導演、演員等人對劇本的理解。
③戲劇語言。
戲劇語言是文學語言中最特殊的形式,它必須是活生生的生活語言,但又必須去推動事件的發展,塑造人物形象。正如高爾基說的:“劇本(悲劇和喜劇)是文學中最困難的一種樣式,其所以困難,是因為戲劇要求每個劇中人物用語言和動作表現出自己的特征,而不用作者的提示。”他又說:“劇本登場人物的產生,特別依靠而且隻有依靠他們的話語,即純粹口語,而不是用敘述的語言。”
④戲劇衝突。
沒有衝突,就沒有戲劇。平時我們所說的戲劇性,本身就是衝突表現的程度。但是這種衝突,不能人為地編排和假造,它一定要有真實生活作為根據,也就是具備可信性。
(2)戲劇的欣賞
戲劇兼備了各種藝術樣式的一切要素,它有詩和音樂的時間性、聽覺性,以及繪畫、雕塑、建築的空間性和視覺性,而且同舞蹈一樣,具有以人的形體做媒介的本質特征。因此戲劇是一種空間和時間的綜合藝術。
作為一種綜合藝術,戲劇融彙了多種藝術的表現手段,它們在綜合體中表現為:詩(文學)——劇本;繪畫、雕塑、建築——布景、燈光、道具、服裝、化妝;音樂——演出中的音響、插曲、配樂;舞蹈——演員的表演藝術、動作藝術。在多種藝術成分中,演員的表演藝術居於中心地位,表演藝術的手段——動作,是戲劇藝術的基本手段。其他藝術因素,在戲劇藝術的綜合體中被本體所融化。
戲劇演出的綜合性,使它成為一種特殊的集體藝術。一次戲劇演出,一般都需要劇作家、演員、音樂家、舞台美術家以及舞蹈家的集體合作,他們在演出中擔負著不同的任務。為了使集體的創作成為一個整體,就需要有一個集體的領導者,這就是近代被定名為導演的人。他的任務一方麵是組織、領導這個集體,另一方麵是進行導演藝術的創造。導演藝術不同於表演、造型、舞蹈、音樂等藝術要素,它不以物化形態直接呈現在觀眾麵前,而是在一個思想和一個創造意圖的指導下,在劇本所規定的生活情境裏把各種藝術要素結合在一起。
由於戲劇藝術是時間與空間的綜合藝術,戲劇美的特殊性,就是過程性與直觀性的高度統一。這種美的組合不是作為一種凝結物,而是作為一個生動的過程,在可以直觀的、有真實感的生活圖景中展現出來。
在藝術美的領域裏,音樂、舞蹈、抒情詩歌也表現過程,但並不落實為直觀的生活圖景;繪畫、雕塑能表現直觀圖景,卻又未展開為過程;敘述性文學既表現為過程,又表現為生活圖景,但它的生活圖景是通過文字的媒介描述出來的,缺少通過人的形體表現的直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