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加拿大一位華裔作家來津訪問,酒足飯飽後忽然雅興大發,非讓我找個地方,他要唱唱京劇過過癮。聽京劇看相聲的茶館天津倒有幾家,就是不知道哪裏有給票友過癮的地方。於是就找治邦兄,他當時正開會,先後打了幾個電話指示道路方向,到了地方才知道,是他四哥等票友活動的場所。我那位作者過了戲癮,我也沒丟麵子,還得感謝治邦兄。
上周,一位朋友的文化傳播公司開業,通過我請治邦兄參加。因為公司的業務就是傳播古琴、昆曲等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治邦兄管轄的範圍,治邦兄欣然前往,前排就座,並被請上台與其他嘉賓為公司開業揭牌,給開業儀式增色不少。因為還有一項活動要參加,治邦兄沒吃飯就匆匆離去,走時對主辦方說:高為是我兄弟,我肯定要來。他的話讓我深深感動。
“老同誌”“李館”“治邦兄”,都是朋友們對治邦兄的稱呼,他一一接受,毫無不爽的感覺。
在《散文浪花》中,治邦兄談到了他的散文觀:“散文其實就是真實地記錄一種心境,講述你真實的感受。”“我寫散文時總是發怵,或者寫完了以後也不敢說是散文,而說是隨筆。”由上述話可以得出結論:他認為散文高於隨筆。2005年他出版的作品集《我所喜歡的美麗女人》,分隨筆部分和小說部分,沒有散文部分。那時他可能認為自己寫不好散文,也不敢把自己寫的東西稱為散文。
治邦兄所說的隨筆,更多的是指論說文,英文的essay,如《培根論說文集》《蒙田隨筆集》等。而他向往的散文,大概指的是寫景、抒情、敘事的文章,英文的prose,如《普裏什文散文集》《巴烏斯托夫斯基散文集》《蘭姆散文集》等。
現在治邦兄把近幾年寫的東西稱為散文隨筆並結集出版,說明他找到了自信。本書收散文隨筆七十多篇,記人、敘事、寫景、抒情、說理,各臻其妙,如《天鵝淚》《還原曆史的美人——對〈色戒〉的原型鄭蘋如烈士的補白》《鼓浪嶼帶給我的詩意》《夜宿鏡泊湖》《永遠都想聽的王毓寶》等,可以說是其中的代表。讀治邦兄的小說,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才華橫溢、想象力豐富、語言幽默流暢滔滔淚淚的作家;讀他的散文隨筆,我們感到的更多的是一位充滿智慧、閱曆豐富、稍嫌正經拘謹的賢者。散文隨筆反映的真情實感,但未必都是真情實事。寫“應有之情”,但未必“實有其事”。舉例來說,如果你把自己的夢境寫下來,你寫的是真事呢,還是假事?寫的是真情實感,同時又是虛幻之事。藝術真實畢竟有別於生活真實。畫同一樣事物,外行的寫生亦步亦趨照貓畫虎未必比裏手的向壁虛構合理想象更像真的。不能以真假來判斷藝術品的高下。
文學的本質是虛構,用老巴爾紮克的話說,就是“莊嚴的謊話”。寫作態度真誠,未必就代表寫作內容真實。像真的,而不必非得是真的。文學追求的是美與善。真,不是文學的目標,起碼不是首要的目標。治邦兄的散文隨筆寫得可以再瀟灑一些,再多一些閑筆或“廢話”,而不必句句寫實,散文隨筆會更好看,心靈會得大自由。“長歌當哭”,但痛哭不能當歌。有時美的未必真,真的未必美。小說靠情節取勝,散文隨筆靠語言感人。治邦兄的小說名篇《叫陣》,構思了令人窒息的衝突。散文隨筆缺乏這種虛構的便利,就更應講究謀篇布局,更講究字斟句酌,以吸引打動讀者,而不能一味地平鋪直敘,看似無技巧,其實是大技巧,或者技巧已經融化在血液中,下筆就能體現而又毫無蹤跡可尋。散文隨筆可以無詩句,但必須有詩意,從這一點來說,散文隨筆更接近詩,有戲劇性,有起伏,有激情,有故事,有典故,有知識,才好看。
十多年前,一群作家(包括治邦)、記者、編輯(也有在下)每兩周定期聚會,輪流請客。大家無拘無束、無憂無慮、暢所欲言,隨心所欲。那時,大家都是三四十歲,孩子還小,父母也不老,天空比現在藍,霧霾比現在少,心情比現在好,大家還有激情,盡可以在外逍遙。治邦兄雖然不喝酒,但也能陪大家終席,很少提前退場,隻要他一高興,京韻大鼓《醜末寅初》是必唱的。一晃十多年過去了,作家、記者們功成名就,或光榮退休,隻有我還是一無所成。多年前,還有上進要求,現在心境大變,“忍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唱”。願用浮名虛譽,換取當年朋友們單純地開心相聚。不知治邦兄願意不願意舍得不舍得也這樣做?
2014年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