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閑談的時候,妻子往往會說:“你爸你媽,咱爸咱媽……”老公聽了肯定不會舒服,也許老婆並不是有意識。但是,客觀上造成了把公公婆婆當成了外人,把自己的爸媽當成家人。我和咱一字之差,誰都知道,“我”代表一個人,“咱”在這裏代表複數。
結婚成了一家人,夫妻兩人就必須共同承擔孝敬雙方老人的責任“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為了自己所愛的人你們走在了一起。但是必須清楚作為一個人必須首先愛自己的父母,孝敬父母比什麼都重要。所謂“忠孝不能兩全”,那也要把孝放在第一位,因為任何不孝的忠都是虛偽的。當然,關鍵時刻舍小家顧大家,那是權衡利弊或輕重的選擇。
結婚了,夫妻兩人的父母就是雙方共同的父母,不能分出你的他的,因為那都是咱爸咱媽,就是離婚了,對其老人也應當盡到孝心才對,這是做人的本分。現在的年輕人一般是不和父母在一起居住的,這沒有什麼。因為孝敬不隻是表現在天天為老人洗衣做飯上,更不是以給老人多少錢為標準,孝敬更重要的事,是常問候老人,常回家看看,是讓自己的心和老人的心貼的更近。
人以孝為先,天下萬事,惟此惟大。不孝敬老人的女人就不會和男人一條心,那樣的婚姻肯定是不和諧的。
男人和女人都應當孝敬雙方的父母,誰做不到這一點,誰就不配有結婚的資格。在各種家庭關係當中,婆媳之間的關係大概是最不容易相處的了。不要說那些好不容易熬成婆的老太太聚在一起,談的話題總是離不開議論兒媳婦的長短,就是那些邁進丈夫家多年的年輕女性,有空聊天的時候,也不免把聚會變成了聲討婆婆大會。處在婆媳之間的那位兒子兼丈夫,為了維係雙方的關係,夾在當中,賠了多少笑臉,編了多少瞎話,處境之難也是可想而知的。
為什麼婆媳關係不大容易相處和諧呢?有的研究者依照弗洛伊德的思路,從婆媳對兒子兼丈夫的情感占有欲及“戀母情結”等角度去解釋。當我們嚐試用社會心理學的視角去分析時,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發現,中國人在對各種人際關係分類時,會采用一個雙維度的標準。一個維度是關係中兩個人身份角色的距離,一個維度是關係中兩個人的真情交換和義務履行的均衡。
在家庭關係中,親子關係是一種血緣關係,父母兒女以血脈相連,在以父子軸為核心的中國文化裏,親子關係顯得尤為重要。而夫妻關係、兄弟姐妹關係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會弱一些。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這些關係是與生俱來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來的。因此,我們對這些關係在情感表達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區別。
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稱之為“等差之愛”。意思是說,在親子之間、夫妻之間、手足之間都有來自角色身份規定的情感,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說的“應有之情”。不同的關係有不同的倫理規範,也有不同的情感類型。此外,拋開身份角色來說,當兩個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斷交往,就會形成恩恩怨怨,以及對於另一個人的愛憎好惡。比如說,當我們非常崇敬自己的父親時,除了有一種兒女對父親的敬重之外,還會因為他的個人品德而佩服他,有一種超越親緣身份的評價。這就是“真有之情”。
一般來說,在家庭生活中,由於家庭成員不僅有很近的血緣關係,而且還耳鬢廝磨,朝夕相處,同時具有最近的應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當原本沒有親緣關係,“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於相愛“走進一家門”的時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動的。婚姻不僅帶來了夫妻關係,而且也帶來了一大串家庭關係身份,新娘一下掉進了一張關係網當中,需要四麵應付。婆媳關係就是其中比較重要的關係。而對於媳婦來說,婚前與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較少,所以,對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對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員就隻有應有之情。
應有之情隻是一種根據角色規定的情感,例如傳統倫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這種感情由於僅僅是義務,很容易讓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媳婦心裏會想,我們之間沒有交情,我不是你從小帶大的,因為結婚,我就要對你百般照顧,我自己的父母我還沒來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現在這樣我就很不錯了。婆婆心裏會想,你在我家裏出出進進,就是一家人了,你應該像個兒媳婦的樣子啊!一方強調真有之情,另一方強調應有之情,兩方都不滿意。
當婆媳雙方混淆了婆媳關係與母女關係,會因為對方無法滿足自己的預期而漸生不滿。然而,抱怨婆婆的媳婦或抱怨媳婦的婆婆常常忽視一個現象,那就是無論婆婆還是媳婦,她們的母女關係一定比婆媳關係要好。被兒媳婦看作是“惡婆婆”的人,卻對她們自己的女兒疼愛有加,在她們的女兒眼裏,“母親”是無法替代的情感港灣。反過來,被婆婆認為不懂孝順的媳婦,卻總是對她們自己的母親時常惦念,關懷備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