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故兵貴勝,不貴久。故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注釋
(1)馳車,又稱輕車、攻車、戰車。據有關文獻資料和出土的西周、秦戰車看,戰車是四馬輓曳,車上甲士三人,左邊的甲士是年長主射,中間甲士是馭手,右邊甲士任格鬥。車上武器有戈、矛、弓箭等,戈、矛一般長2—32米。每車有徒兵十人跟隨車後,隨著時代的推移,徒兵在以後逐漸增加,至春秋末期。
(2)革車,又叫重車、守車、輜車。行軍時裝載輜重,宿營時可供臥息,作戰時可用作營壘或障礙物。用途很廣泛,隨車廝役二十五人(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裝五人,廄養五人,樵汲五人)。
(3)帶甲,用盔甲武裝的士卒。
(4)饋,贈送。這裏指運輸。
(5)膠漆,古代製造甲胄、弓矢等不可缺少的原料之一。
(6)其用戰也勝,據《彙解·直解》:“勝,速勝也”。全句意思是,用大軍作戰,貴在速勝。
(7)殫,竭盡。
(9)役不再籍,役,兵役:籍,戶籍。役不再籍,指兵員不作第二次的征集。
(9)糧不三載,指出征時,第一次隨軍運糧至敵境,以後就因糧於敵,等到軍隊凱旋回國時,再運第二次糧食至國境迎接,不作第二次的運糧。
(10)丘,是古代地方一級組織。丘役,指進行戰爭時,按丘征集人員和物資。
財殫,即財富枯竭的意思。
罷,同疲。
甲胄,甲是古代將士作戰時護身的鎧甲,胄是頭盔。
楯,同盾。古代用以抵擋敵人刀劍、矢石的防護器材。
櫓,大楯。戰車上防風塵矢石的護板。
丘牛,按丘征來的牛。
鍾,古代的容量單位,六十四鬥為一鍾。
,豆類的杆。稈,禾類的杆。這兩種東西都是飼料。
石,古代一百二十斤為一石。
司命,古代傳說中掌握生死的星宿。民之司命,掌握人民生死命運的人。
譯文
孫子說:用兵作戰的法則,如果動用戰車千輛,輜車千輛,士卒十萬,千裏運糧,那末總計前後方的開支,招待賓客的費用,物資器材的供應,車輛、盔甲的修理,每天就要耗費千金之巨,然後十萬大軍才能出動。用這樣的大軍去作戰,就要求“速勝”。曠日持久,就會使軍隊疲困,銳氣挫傷,攻城就會耗盡力量,長期從事戰爭,就會使國家經濟困難。如果軍隊疲困,銳氣挫傷,兵力耗盡,經濟枯竭,別的國家就會乘隙進攻,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傑出的將領,也想不出什麼挽救的辦法了。所以,用兵作戰隻聽說過用直截了當的辦法去爭取速勝,從來沒有見過用巧妙持久的辦法而能取勝的。戰爭持久而對國家有利,這是從來沒有的。因此,不透徹了解用兵的危害,就不能透徹了解用兵的利益。
善於用兵的人,不二次征兵,不三次運糧,武器裝備從國內補給,糧秣就從敵國征用,這樣軍用糧秣就可以滿足了。國家因戰爭而陷於貧困,是由於遠道運輸,遠道運輸,就會使百姓貧窮。靠近軍隊集中的地方,必然物價高漲,物價高漲就會使百姓財力枯竭,財力枯竭,國家就要急於增加賦稅和勞役。軍力日益消耗,財力日益枯竭,國內經濟瀕於破產。百姓的財富耗去十分之七,公家的資財,也由於戰車破損、馬匹疲敝,以及盔甲、弓箭、戟盾、矛櫓、牛車等的損耗,而耗去十分之六。所以聰明的將帥務須從敵國補給糧食,因為吃敵人一“鍾”糧食,可以抵得上國內運來的二十“鍾”,用敵人的一石飼“料”,可以抵得上國內運來的二十“石”。
所以殺傷敵人,隻是由於憤怒,真正從敵人手中奪得的利益是物資。在車戰中,凡是繳獲戰車十輛以上的,就獎勵首先繳獲的人,把車上敵人的旗幟換成我軍的旗幟,讓雙方士卒夾雜著乘坐,對俘虜的敵兵,要給予優待和使用,這就叫做戰勝了敵人,也壯大了自己。
所以用兵貴在速勝,而不貴於持久。精通軍事的將帥,是掌握人民生死命運的人,是國家安危的主宰。
謀攻第三
孫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1)為上,破軍次之;全旅(1)為上,破旅次之;全卒(1)為上,破卒次之;全伍(1)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憤溫(2),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闉(3),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地。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於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4)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5)三軍之政,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