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貪汙大網漸漸形成(1 / 2)

在中國封建社會,每一個封建王朝創立之初,統治者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著手恢複社會經濟和穩定社會秩序上,因此生產得到恢複和發展,社會財富也在不斷增加。但是當這個新王朝走向中、晚期時,接著到來的便是營私舞弊、貪汙行賄的風氣盛行,貪官汙吏也應運而生。他們憑借著地位和手中掌握的權力,吞噬著社會財富,大量攫取不義之財,過著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腐朽生活。

清朝統治者一開始給各級官員的薪水就比較低,一般除去日常必要的生活開支外,就所剩無幾了。甚至個別人剛走上仕途的最初幾年,還要自己拿錢倒貼。並且地方官員的許多辦公費用,常常不能從中央政府得到財政補貼,這就更加助長了上級官員對屬下的勒索以及州縣官吏對百姓的剝削和掠奪,因此,貪汙行賄的事情層出不窮。各省總督、巡撫等,因為一人當官,遠親近友都來投靠,往往他一人要負擔很多人的生活開支,並且要負擔無俸祿的官吏和幕僚們的費用及官衙中各種辦公費用。但清朝規定總督和巡撫的年俸還不足二百兩白銀。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就想盡辦法向下級官員或富商們進行勒索,下屬官員也按照同樣的方法實行,種種攤派最後都落在了老百姓頭上。還應該指出的是,下屬官員送給上司的賄賂,隻是他們向百姓巧取豪奪財物的一部分,而其餘的部分都中飽私囊了。中央政府為了緩和地方官吏向百姓的勒索,穩定社會秩序,同時也為了調整各級官員的俸祿,在雍正初年實行了養廉銀製度。其具體做法是:從提取到各省布政司庫的銀庫中抽出一部分銀兩,作為當地官員的養廉銀,然後按職位的高低發給不同的數額。從此不許他們再向百姓額外征派。但這種製度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因為光靠養廉銀亦很難滿足他們驕奢淫逸的生活需要,他們斂財的欲望也是永遠滿足不了的。從根本上說,官吏們的貪汙腐化是封建專製製度的曆史產物。

乾隆統治時期,特別是在中晚期,各省吏治更加敗壞,官吏們爭相侵吞百姓的財產,貪汙成風,大案、要案層出不窮。乾隆帝為了改變湖北省、福建省的官吏風氣,做了嚴肅的整頓,分別對兩省以前出任督撫的常舒、李封、特成額、富勒渾、雅德等人進行了懲治。與此同時,浙江省貪汙案件卻幾乎沒有中斷過,舊的貪汙案件還沒處理完,新的貪汙案又冒出來,真是摁下葫蘆起了瓢。雖然乾隆帝也下狠心殺了幾個貪官,但他始終沒有刨出這個貪汙網的總根子,看來他也不想把這個總根子徹底刨出來。因為這個總根子不是別人,正是他所依靠的左膀右臂——和珅。當然不能說這許許多多的貪汙案件全部與和珅有關。但從另一個側麵看來,卻大部分又與和珅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長期以來,乾隆帝隻把眼睛對準了地方官員,而對整天伴隨他身邊的和珅則不聞不問,或存心包庇,聽任其隱瞞。所以和珅能在二十多年中為所欲為,任意貪婪,這都是乾隆帝“養癰成患”的結果。

乾隆帝登基之始,雄心勃勃,立誌要繼承祖父康熙帝的寬容與父親雍正帝雷厲風行和執法嚴峻的作風,寬嚴並濟。他決心勵精圖治、乾綱獨斷,要超過曆史上所有的“聖祖”和“賢君”。在他統治的前期,貪汙的現象雖然沒有杜絕,但也並沒有達到賄賂、貪汙成風的地步。可是到了1779—1780年間,於敏中、李侍堯貪贓事件相繼暴露出來。1782年,又查出了山東巡撫國泰、布政使於易簡貪汙營私、侵吞公款的大案,於是貪汙案一個接著一個被揭發出來。更重要的是,以和珅為首的貪汙大網也就在此時逐漸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