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每個人都有為之困擾的時候。我不是為了尋求產生快樂的途徑,而僅僅為了挖掘痛苦的根源。痛苦卻像土豆一樣是沒有根的。我越來越覺得自己像一顆被活埋的土豆。誰能把我挖出來呢?在人群裏,我永遠一副呆頭呆腦的模樣。誰也不會把我的沉默視為一種絕境中的呼救。他們樂於欣賞那些談笑風生的幸運兒。在這個注重交流、媒體發達的社會,人人都能當交際花。可惜我隻是一顆笨拙的土豆。我害怕在公眾場合發言,就像上廁所時怕遇見熟人。但是我卻很喜歡跟自己交換意見。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總在問自己同一個問題。
這也相當於閉門思過吧。可我弄不懂自己做錯了什麼。我既像嚴厲的上帝,又像被審訊的犯人——看來肯定是冤假錯案,因為犯人一臉無辜的表情。我幹嘛老是對自己充滿懷疑?我有什麼錯呢,都是月亮惹的禍。
一個原來就很難高興起來的人,再加上酷愛折磨自己,看來隻能當作家了。據說作家都是憤世嫉俗的。可我隻有痛苦,卻沒有憤怒。就像渾身發燒卻沒長有汗腺——連宣泄的渠道都沒有。這多麼可悲。“我犯下了人們所能犯的最深重的罪孽:我從不感到幸福。”這是博爾赫斯的詩。看來他老人家也為這個問題所困惑。僅僅這一句詩,就使我把他當成同誌。
一個從不感到幸福的人,就像一尊不會生病的神一樣可怕。一個人很久沒有體會到幸福感,就會被一種犯罪感所折磨。這是自己對自己的犯罪。連自已都照顧不好,還能幹什麼?治國平天下嗎?那又怎麼照顧全世界的勞苦大眾?雖然範仲淹認為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是一種美德。可我覺得一個愁眉苦臉的領導,不見得比暴君高明多少。不會讓自己快樂,就無法讓天下人快樂。這是肯定的。我有一塊心病。因為我不知道幸福為何物。
沒有體驗過自己的幸福,就無法理解別人的幸福。在我眼中別人的幸福要麼顯得做作(像嘩眾取寵的表演),要麼則是對本人的諷刺。在幸福麵前,我是個悲哀的太監。而痛苦的機能則異常發達。對於幸福我是很無知的,像個白癡。如果我生活中多少還體會過些許的幸福的話,那所謂的幸福似乎更接近於白癡的幸福。
一種不知幸福為何物的幸福。一種簡單的算術。博爾赫斯從不感到幸福,晚年變成了瞎子。這是他自己對自己的懲罰。看來適量的幸福至少有助於人的視力。我還固執地認為:過量的幸福等於縱欲,不會使人變成瞎子,卻會使人變成瘋子。瘋人院裏常能聽見那種恐怖的笑聲。司馬遷比博爾赫斯稍強一點,他曾經是一個幸福的良民。但我想他被處以宮刑以後,也一樣很難感到幸福了。被閹割的不僅是他的身體,也包括他的靈魂——他精神上失去的是製造幸福的器官。從此他就是幸福的棄兒。他以幸福為代價換取了一部《史記》。
《史記》是在苦水裏泡大的。以這兩個人為例,我是否可以冒險地推論:作家都是一些很難感到幸福的人——或者先天性的,或者後天性的,他們失去了幸福的功能。幸福是凡人的財富,苦難卻是作家們的銀行——他們日積月累儲蓄的痛苦,都會在作品中連本帶利地兌現。我總算找到了為自己開脫的理由。看來與幸福無緣的,並不僅僅我一人。可能是整整一個群體的通病。苦命的作家們喲。你們為什麼不快樂?作家不是神,但卻相當於半神,他們從不為已經擁有的而驕傲(哪怕是半壁江山,也輕如浮雲),卻總在為尚未擁有甚至無法實現的事物而苦惱。理想主義者,都是一出生就戴著望遠鏡的,遠方是他們痛苦的根源。從這個角度來看,凡人才有幸福,或者說,長一顆世俗之心,才容易感到幸福。
幸福相當於嬰幼兒階段的甜食。並不是每一個孩子都有糖吃——糖不是憑票供應的,是要靠爭搶的。而這方麵,作家們大都是落伍者,無法捍衛自己的利益。在現實中無法取勝倒也罷了,他們的理想也是注定的敗局。沒有幸福的人,才喜歡討論幸福——文學其實是一場接一場的關於人類幸福與否的討論會。再回到前麵那個問題。我為什麼總是在盤問自己?看來我的生活是有問題的。我這個人也是有問題的。我為什麼不向凡人看齊,卻總向苦大仇深的作家們靠攏?作家們都是自虐狂。這麼說,我也癖好虐待自己?我也犯下了博爾赫斯的罪孽。他的不治之症,我也無藥可醫。人類的科技越發達,這種心病就越無法根除。
為房子而幸福?為升官發財而幸福?為女人而幸福?為自己寫了篇鳥文章或出了本書而幸福?這些我都做不到。但讓我痛苦則很容易。我的精神上,存在著太多的天敵。所以我總在逃離、總在躲避、總在自欺欺人,而又總是無法改變自己。懷舊的民歌我通過民歌跟那些發生在遙遠時空的人與事交流,因為隻有這洋溢著原始美感的旋律才能使古老的情感得以複活。正如神話是人類童年時代的產物,民歌則呈現出一個生機蓬勃的青春期——它使農牧社會裏對天、地、神、人之關係的猜測與信仰上升到藝術的高度。
這音樂的先河,最大程度地豐富了當時人們的聽覺,並發掘了人性中抒情的天賦。從這個意義上看,民歌的生命力是屬於鄉野的,城市絕非適宜於滋長的土壤。當人類進入大工業時代,雖然製造了眾多精良的樂器,但真正的民歌卻與追求貴族化的人群疏遠了;再循循善誘的韻律,也無法從根本上說明現代人頭腦中不惑的理念——民歌失去了它感動的對象。其實民歌並沒有枯萎,枯萎的是我們內心的情感。在我們與歌手之間,時空已經沙漠化了——又有誰能像追尋靈魂一樣固執地把握住一縷嫋嫋的餘音呢?
我甚至認為,民歌不屬於那些沒有幻想的人,它隻屬於那些沒有財產的人——構成他們精神上最大的一筆財富。即使在古代,它也大多是窮人的音樂,作為他們耕耘、狩獵、戀愛、流浪之際的寄托——《詩經》裏的國風悠悠吹拂了幾千年。由此可見,民歌帶有風的屬性,在露天的環境裏誕生,以大地作為布景真實的舞台,口耳相傳,不需要太多複雜的配器,但卻表達了最無法模仿的情緒。民歌的創作者們大多“遺失”了名字,他們的生命、喜怒哀樂都濃縮在一段縹緲的旋律裏,成為後人繼承的寶貴遺產。
那些眾口傳誦的歌聲延續著他們的呼吸,我總是能通過民歌發現古老的靈魂。民歌如風,靈魂如風——哦,人類的往事如風,為了一些失傳了的理由而憂傷著,欣喜著……甚至那些瑣碎的細節,都因經曆了歲月的考驗而鑽石般熠熠生輝。在吟唱的瞬間,我們不由自主地重複了先人的身世。每個民族都擁有不同的民歌,其特色能顯現這個民族的性格。民歌應該是其成長史最忠實的記錄——哪怕記載的大多是民間的事件、人物與情感。幾乎每個民族天生都是載歌載舞的,但也都會或遲或早地告別這純自然的狀態、任性的狀態。不知道是現代文明使原始人性異化了,還是人性的演變創造出現代文明?我發現,越是社會發展緩慢的民族,越是在努力挽救著民歌的魅力——生怕它會像地形物貌一樣經曆著水土流失。我去過內蒙古,那裏簡直是民歌的天堂。遊牧民族總是以馬匹為坐騎,以歌聲為翅膀——以這種行吟的方式使天空低垂、大地上升,使天、地、人三位一體達成和諧。仿佛不如此就不足以親近整個世界。騎手都是歌手,歌手都是騎手。有酒的地方就有歌,有歌的地方就有酒——我聯想到尼采所說“希臘的戲劇洋溢著一種酒神的精神”。民歌永遠是傳統文化中最令人陶醉的部分,如同植物搖曳生姿,它樸素的一麵實則吸收了天地的精華。所以即使是一般最纖弱哀婉的曲調,也擁有博大的背景——源源不斷地給予其強大的力量,否則它不足以比人的生命更長久。
喜歡唱民歌的人,是永葆青春的人,他身上肯定保持著詩人的氣質——因為民歌是人類青春期的活力。但那份與天地為鄰的野性逐漸被時代修改了。在今人的聽覺中,這種野性簡直是一種神性——民歌是一種來自過去的啟示。或者說,它常常是一個民族詩化了的記憶。民歌的時代離我們越遠,它對現實的刺激就越強烈——喜歡聽民歌的人,是擅長懷舊的人。擅長懷舊的人,才可能是真正富有的人。譬如在內蒙古草原上,凡是遇見手持馬頭琴的牧人,我都倍加尊敬:祖傳的馬頭琴在他們手中,已不僅僅是一般的樂器,而簡直是特殊的武器——用來保護原始的音樂、捍衛民族的記憶。即使遇見的是一位沉默的牧人,我也會在內心深處向他敬禮。音樂是一種呼歎方式音樂是人類的另一種呼吸方式——自從有了審美的需要,音樂的氣流就如影隨形地貫徹幽暗的人生。
音樂所記載的喜怒哀樂,有些消失了,有些則得到永久的保留,成為經典。最初有人懷疑這是天國降臨的神曲,後來發現,它自始至終都潛伏於心靈內部——通過對風、樹葉、河流、金屬的聲音的模仿而體現。從這個意義上來看,自然僅僅是一具天然的樂器(像橫陳的肉體),而人類的心靈才是其彈撥者。地平線,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漫長的琴弦。風聲、雨聲、鳥獸的叫聲,隻有在獲得人類的傾聽與摹擬之後才產生了價值,變得有靈性。萬物的歌吟,從此帶有演示的效果。音樂成為人類禮儀極重要的一部分。為了烘托那一次次祭祀、祈禱、慶典、婚喪等社會活動中生命聚散的氣氛,人類縱情吸納著這溫柔抑或寒冽的氣流,從不感到厭倦。一雙諦聽著的耳朵,一對呼吸著的肺葉,兩隻青筋畢露的手,馴服著音樂的野獸——使之蛻變為若幹年代後的寵物。
最原始的音樂人隻有兩種:琴師與歌手。他們因為對技巧的熟悉逐漸職業化了,成為宮廷樂伎、宗教人士、戲曲表演者乃至街頭賣唱人。音樂也就出現了貴族化與平民化的分野。它不再僅僅是生命的本能,而變為某種謀生的手段。我仍然認為,巫術中的音樂是最狂野的,簡直是對靈魂的催眠——誘惑人進入迷幻的境界。它仿佛借助了冥冥之中的神力,使魔術成為不可破解的。隨著音樂穿越蠻荒的發展,這種野性在逐漸喪失,被修剪了指甲、磨鈍了牙齒。人類也就失去了對原始藝術的敬畏。聲樂與器樂,是現代音樂的劃分——音樂甚至有了自己的理論,說明它將要演變為一門技術。人類意識到自身嗓音的局限,才發明了形形色色的樂器——幾乎每一種樂器的產生,都擁有一個神秘的故事,表現了人類模仿的才能與創造的欲望。隻是在現代社會,樂器的製造,已由手工藝發展為工業:機器在製造樂器——這大大破壞了它先天具備的神秘感與傳奇性。音樂的誕生不再是一次性的,它可以被大批量地複製、灌輸進唱片與磁帶,借助機器(最麻木的樂器)得到複活。
這難免給我以荒誕的感覺。於是,我更多地回想原始的音樂以及它那童貞的時代。它像早已飄逝的羽毛一樣撩撥著我的耳朵、我的心靈,使我最終被一股古老的風席卷而去……靈魂的舞蹈舞蹈是靈魂為掙脫肉體的束縛所進行的溫柔的鬥爭。它能喚醒樹木被風吹拂的記憶。在一場全身心投入的狂歌勁舞中,人的軀體就是樹枝,服飾就是樹葉——而起決定意義的風則是音樂。沒有音樂伴奏的舞蹈是不堪想像的,那肯定是一種令人加倍疲憊的孤獨。一旦音樂響起,再蒼老的舞者也會獲得新生,神情為之一振,幾乎是身不由己地服從著來自遠方的呼喚。或者說,音樂使人在失重的狀態下忘卻了自身,又如重重封鎖的靈魂在持久的冬眠之後的複蘇:冰雪融化,風搖露墜……從這個角度來看,音樂與舞蹈是一對孿生姐妹,印證了人類追求心靈解放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