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博爾赫斯:為少數人而寫作
1.
在博爾赫斯眼中玫瑰是不可企及的,他曾經將其比喻為“年輕的柏拉圖式花朵”。與玫瑰的物質形式相比,他似乎更看重其精神內容:“通過煉金術從細小的灰燼裏再生的玫瑰……永遠是玫瑰中的玫瑰。”這肯定是最後的玫瑰,它已擺脫了眾多花朵的狀態而獲得了靈魂。經 曆過脫胎換骨的美,才有望構成美的核心。博爾赫斯的一首以《玫瑰》命名的詩篇,使植物學的玫瑰演變為文學的玫瑰——這是我作為讀者 的發現。他臆造的玫瑰究竟意味著什麼:一種美的更新,一次精神戀 愛抑或一件虛無的容器?我卻無法猜測。玫瑰自從誕生之初,便與人類所苦苦祈求的美結緣——並一度成為最通俗的審美符號。世界上的玫瑰可以有無數朵,但對玫瑰的熱愛卻隻有一種。它與玫瑰同時誕生,如影隨形。跟博爾赫斯一樣,我也是這種柏拉圖式花朵的信徒。我熱愛的玫瑰是所有玫瑰的總和——或者說是其中的皇帝。它是抽象的。 具體的玫瑰,不過是它的化身——並非創造,而是模仿。真正的玫瑰隻有一朵:要麼是最初的,要麼則是最後的。玫瑰的形象在這座星球上的各個國家、各個角落不斷地生長著,也不斷地重複著——詩人尤其是最熱衷的讚美者,樂此不疲地重溫著它的投影。
所以博爾赫斯在 另一篇叫做《黃玫瑰》的隨筆中虛構了一個垂危的詩人:“馬裏諾看見那玫瑰,如同亞當在樂園裏初次看見它,並且感到它是在它的永恒 之中,而不是在他的詞語裏,感到我們隻能夠提及或暗示而不能夠表 達……這啟示之光在馬裏諾死去的前夜照臨了他,或許也曾照臨過荷馬和但丁。”我們視野裏作為個體的玫瑰永遠是瞬間的產物、瞬間的造化,而玫瑰的集體——或者說玫瑰的魂魄,則是永恒的。玫瑰的目擊者會受到生死的製約(可見審美活動也是瞬間的),而玫瑰本身堪 稱美的無期徒刑——此起彼落地展覽著、宣判著、重複著,令人望而生畏。美的無限總是喚醒我對生命之有限的遺憾乃至對死亡的恐懼。至少,擁有視覺是美好而寶貴的——玫瑰給我帶來了一場視覺中的革命。人與玫瑰的距離,也就是與世界的距離。
博爾赫斯在自己的讚美 詩中把玫瑰形容為“熾熱而盲目的”,莫非因為它的光芒太刺激了—— 一種觸目驚心的美?不謀而合,他本人也於56歲就任阿根廷國立圖書館館長之際失明。這位追隨荷馬而去的盲目的大師在自傳中寫道: “上帝賜給我80萬冊書,同時也使我失去光明,這真是妙不可言的嘲弄。”實際上比書籍更重要的是玫瑰。或者說,書籍本身已構成人類文明的玫瑰。80萬冊書相當於80萬朵玫瑰,在世界的一隅同時開放,隻是不管是知識抑或花朵——在獲得的同時又失去,沒能給博爾赫斯重新帶來驚喜。從此他再也無法看見玫瑰與書了——如果它們都能被稱為世界的象征的話。
2.
博爾赫斯被尊崇為“作家們的作家”——這是一種很高明的讚揚,有點“王中王”的意思。與之相比,其他作家隻能算是諸侯了。這個稱謂,除了表明博爾赫斯是世界文壇的核心人物(至少,他改變了二十世紀文學的麵貌)之外,是否還可以從另一個方麵來理解:他對作家們的影響要遠遠大於對普通民眾的影響,屬於小圈子裏的知名人士,他的寫作對象乃至最重要的讀者,是與他同時代的以及未來的作家們。
這樣理解是有道理的。博爾赫斯的書很明顯是寫給作家們看的——或者說,也隻有內行才能看得懂。讓老百姓讀博爾赫斯,不僅無法了解其蘊藏的無窮玄妙,而且肯定會不耐煩的。這不等於是暴殄天物嗎?也隻有具備較高文化修養和鑒賞能力的作家們(包括想當作家的文學青年),才能細心地並且耐心地品味著博爾赫斯那迷宮一樣的境界。跟這位老先生捉迷藏,也是需要機緣與福氣的。又有幾個人真正摸到過他雲裏霧裏的山羊胡子?在每個國家——包括他的祖國,博爾赫斯的書發行量估計都不會特別大。他恐怕永遠也成不了暢銷作家。拿版稅的話,多多少少要吃點虧。在他有生之年,一些比他功底淺的人都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而他偏偏落選了。有什麼辦法呢?誰叫他屬於孤芳自賞的那一類人呢。然而他還是贏得了比諾貝爾文學獎更崇高的榮譽——“作家們的作家”。這隻屬於他一個人。用句俗話說,這就是師傅——在作家們中間,他屬於師傅一級的。哪怕他帶過的徒弟獲得諾貝爾獎了,還得尊稱他為師傅。當然,博爾赫斯從沒有正經收過徒弟,但確實有不少作家,從博爾赫斯那兒偷學過一兩手。
我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聽說博爾赫斯的。當時中國改革開放,引進了一大批外國大師的作品,令人眼花繚亂。我作為眾多的文學青年之一,得知博爾赫斯是“作家們的作家”,不禁對他刮目相看。應該說,是這個稱號首先把我打動了,使我意識到一種超凡脫俗的寫作方式:為作家們而寫作,是多麼讓人羨慕的一件事。當然,博爾赫斯的作品也一點沒讓我失望,真是名不虛傳啊。而今,似乎已非文學的時代,文學青年是越來越少了,大師與經典也備受冷落。但在我這個老了的文學青年眼裏,博爾赫斯依然是最耐讀的。在我的藏書中,他的書要比別的大師的作品磨損得更厲害一些。別瞧巴爾紮克、托爾斯泰、普魯斯特、喬伊斯什麼的,名氣挺大,他們的書很難讓人讀到一遍以上。而我寫這篇文章之前,已把博爾赫斯的書整整讀了七遍。以後空閑時肯定還會有興趣再翻一翻。這說明了什麼?說明博爾赫斯與眾不同。大多數小說家的才能,僅限於講故事,哪怕講得天花亂墜,聽完一遍也就完了——他隨著你閱讀過程的結束而貶值了。博爾赫斯的才能,則是教你怎樣講故事。他是教師爺。他的書是小說創作的輔導教材,內部發行。
我知道有個作家叫馬原的,被一些同行稱為“中國的博爾赫斯”,既指他深受博氏影響,又指他影響了一代本國的小說家。他對此稱號有點受寵若驚,但又表示很慚愧:“我哪能跟他比呀。他是我最崇敬的大師了。是博爾赫斯引導我重視小說的方法論,他是這方麵的革命家。而我,頂多隻算個改良主義者。”(大意如此)是的,從某種意義上而言,是博爾赫斯首創了小說的方法論——至少,是他強調了方法論的重要性。從博爾赫斯開始,小說的文體產生了一部分的嘩變:“怎樣寫”似乎比“寫什麼”更為重要,更為顯示作者的價值。你能說這不是一場革命嗎?
博爾赫斯,應該屬於書齋式作家吧——或者說經院派作家。但是他豐富了作家們的書齋,他本身也已成為作家們的學院。包括在中國,都有了他的傳人——甚至傳人都有了傳人。譬如我前麵提到的馬原。他那富於魔幻現實主義色彩的西藏小說,很明顯有博爾赫斯的影子。
我想,作家可以分為兩種:為多數人而寫作的,和為少數人而寫作的——博爾赫斯無疑屬於後者。同樣,文學也可據此劃分為兩類。中國還有個詩人,王家新,寫過一篇文章叫《獻給無限的少數人》。純粹的文學,是應該獻給無限的少數人。無限的少數人——隻要大於一就可以。哪怕僅僅獻給自己。
認識博爾赫斯之後,我傾向於這樣的文學觀:寧願自己的作品隻被一個人讀一千遍,也不願意它被一千個人隻讀一遍。前者其實比後者困難得多,也偉大得多。你能說這種追求不是很有意義嗎?
博爾赫斯的第一部書《布宜諾斯艾利斯的熱情》,是自費出版的,隻印了三百本。他知道擱在世俗的書攤上是不會有多少人理會的,他卻尋找到了散發書的一種辦法。他發現《我們》(那個時代最古老、最有名的文學雜誌之一)編輯部的許多人都把大衣掛在衣帽間裏。於是他帶著五十或一百本書去找某位熟識的編輯。編輯開心地望著他說:“你是想要我替你賣書嗎?”博爾赫斯回答:“不,我雖然寫了這本書,但我不是精神失常的人。我想我可以求你把一些書悄悄塞到那些掛在那兒的大衣兜裏。”編輯照辦了。等博爾赫斯再去那兒時,發現一些大衣的主人已經讀了他的詩,甚至有人還寫了評論。用博爾赫斯自己的話來說:“我就是這樣獲得了一點詩名。”恐怕正是從那時起,博爾赫斯就開始選擇自己的讀者群了——或者說給自己的讀者定位了。《我們》編輯部裏的主人抑或賓客,必定都是文學愛好者,起碼具備鑒賞的素質,不至於給《布宜諾斯艾利斯的熱情》潑去一盆冷水,這無形中鼓勵博爾赫斯走上了“為作家們寫作”的道路。世界雖然很大,但對於博爾赫斯來說,能擁有那些溫暖的大衣兜就足夠了。
我的朋友潘向黎,聽了這個故事後做過精彩的點評:“不論以何種方式寫作,做三件事也許是明智的:說自己想說的話,找到自己的聲音,然後找到那些大衣口袋。不過,《我們》編輯部的衣帽間充滿了高尚的暗示:關心文學,有真正的品位與鑒賞力。而我們今天的問題是:到哪兒找到這樣充滿可能的大衣口袋呢?不過我不認為作家應該放棄尋找。”
博爾赫斯是成功的。他擁有了越來越多的大衣口袋,已經不僅限於《我們》編輯部的衣帽間了,而且也不僅限於他的祖國,他給世界各地的無數作家的衣兜裏,都遞送了一份豐厚的禮物。想到這裏,我下意識地差點把手塞進自己的衣兜——摸一摸吧,真希望那裏麵,會奇跡般地出現一本博爾赫斯偷偷塞進來的新書,可惜這位“作家們的作家”已經死了,他再也不能給這個世界帶來更多的驚喜了。我的心,空落落的。博爾赫斯是作家們的師傅,他其實也是有師傅的。還有一個人,似乎比他更有資格稱為“作家們的作家”——那就是卡夫卡。因為卡夫卡甚至影響過我們這位“作家們的作家”。按道理說,該算是“作家們的作家的作家”了——雖然這有點拗口。換用民間的說法:師傅的師傅,就是祖師爺了。這並不誇張。卡夫卡是公認的二十世紀現代派文學的鼻祖。在現代派文學裏,他至今仍坐著第一把交椅——博爾赫斯不僅出道比他晚,排名也在他的後麵——他們都屬於特立獨行的那類作家,博爾赫斯並不掩飾自己對卡夫卡的關注與崇敬:他還專門寫過一篇《卡夫卡及其先驅者》,提到“作家的勞動改變了我們對過去的概念,也必將改變未來”。不知他是否意識到:卡夫卡也正是他本人的先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