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魯迅的贏與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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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沉浮,是和二十世紀的中國曆史密切相關的。他本人,以及他的影子,是文化乃至政治領域極其重要的一個參照係。

1936年,一麵以“民族魂”命名的旗幟覆蓋著魯迅那光榮的屍體——這不是在降旗,而是升旗儀式。剩下的大半個世紀裏,他並沒有死去,反而獲得了新的生命——成為最著名的一位“缺席的在場者”。他以影子的形式繼續存活。這影子難免有所誇張——但栩栩如生,以至人們忘卻他的真身。一個完美的魯迅,如同一尊不會生病的神。

這完全可以理解。危急關頭的中國,總是需要旗幟、需要偶像的。況且這並非魯迅先生自己所策劃或安排的,也非他所能把握的。

“時勢造英雄”,用在魯迅身上也頗為合適,他成了首屈一指的文化英雄——尤其在後來,孔夫子也遭到批判之後。真可以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的新聖人。魂兮歸來!

說魯迅是英雄,似乎一點不為過。他本人是想做戰士的,眉宇之間也彌漫著硝煙的氣息。而且形容魯迅的文風,大家也習慣了以投槍、匕首之類比喻。讓人聯想到刺秦的荊軻。魯迅——文壇的武士,哪怕後來成了影子武士。出於時代的需要,他本身也成了一件帶有儀仗性質的兵器,用來在思想領域披荊斬棘或鎮妖捉鬼呀什麼的。兵器有兵器的驕傲。兵器也有兵器的悲哀。

魯迅仿佛有兩個。一個是作為文學符號的,一個是作為政治符號的。他的政治色彩經常壓倒了他的文學色彩——至少在讀者心目中如此。這是他的幸運,也是他的不幸。他獲得了領袖或明星般的效應,幾乎婦孺皆知。然而也有更多的人誤會了他——魯迅這個概念變得抽象了,變得虛無了。就像誰都知道孔夫子(或孔老二),卻不見得真研究過或弄懂了儒學——哪怕是在開萬人批判會的時候。中國人,經常鬧這樣那樣的誤會。

魯迅是旗幟、是偶像、是兵器。魯迅是大手筆、是巔峰、是學習的榜樣(學魯迅曾經像學雷鋒一樣風行)。魯迅是我們民族的文科狀元、教師爺。作為詩人、小說家的魯迅,恐怕也不願意自己被誤解、被誤讀吧?作為唯物主義者的魯迅,恐怕也不願意自己被美化、被神化吧?可惜,魯迅還是成了中國文化的一個神話。

其實魯迅也是有缺點的。魯迅本人並不諱言自己的缺點。在《戰士和蒼蠅》一文中,他說過:“有缺點的戰士終竟是戰士,完美的蒼蠅也終竟不過是蒼蠅。”我的朋友車前子認為:“既然是民族魂,當然也就不可避免這個民族的弱點。”魯迅的缺點並不會貶低其價值。如果我們死勁掩蓋或回避他的缺點,反而會模糊了他的真實性以及可信度。魯迅從來不會騙人的。那麼,我們幹嗎要欺騙自己呢?欺騙自己也就等於欺騙後人。沒必要給魯迅的遺體做整容或美容手術。更不應該給他鍍上金邊、戴上光環呀什麼的。誇張他等於貶低他,等於壓製他。

因為,魯迅自己首先就會反對。我想。

魯迅這個人,在任何時代,恐怕都不願意坐在主席台上。更不能接受別人向他進貢或燒香了。魯迅沒有虛榮心。魯迅不是任人擺布的僵屍,不是道具。他肯定拒絕生活在放大鏡的下麵。魯迅很平凡。隻是一個兒子,一個丈夫,一個父親。隻是一個半途而廢的醫生,一個優秀的語文教師,一個專欄作家——最早的自由撰稿人。一個愛國者,一個思想者,一個寫作者。有這些就足夠了。樸素的魯迅,其實比那些強加於他的華麗的外衣更有魅力。

我最早知道的兩位作家,是魯迅與高爾基。我幾乎是同時知曉他們的名字的。在那個時代,文學領域裏似乎隻推舉這兩位巨人,甚至不惜把他們神化——總要慷慨地冠以“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思想家、文學家”之類頭銜,而沒有像現在這樣習慣以大師相稱作為最高榮譽,這兩位太陽型的作家,使其他的星辰都黯然失色了。所以我的童年,隻留下對這兩位作家的記憶——一輪本土的太陽,和一輪外國的太陽,共同映照著我。在我幼稚的想像中,他們更像是兄弟一般的關係,甚至其相貌都不無神似之處:瘦削的四方臉,平頭短發(如今在北京叫“板寸”),額濃眉,犀利的眼神,尤其都有一撇濃密的八字胡(好威風嗬)……簡直像同一個人的化身。他們的作品,對那個時代都起著聖經般的作用。他們簡直就是那個時代的兩位文學神父。

直到現在,我仍然有這樣的感覺:魯迅,是有中國特色的高爾基;高爾基,是前蘇聯的魯迅。

必須承認:我是因為對這兩位偶像的崇拜而關注起文學的,甚至於夢想成為一個作家。他們那雙峰並秀的形象給了我的童年以極大的影響。在那個時代,作家的地位似乎是因為他們精神上的存在而得到提高,以致令世人羨慕的。從主觀上來說,如果我今天能算一個作家(可惜作家已不吃香了),則完全來自於他們給予我最原始的教育,他們相當於我的文學父親。我一直保持著那種對父親般的尊敬與感激,雖然時代變了——在獨聯體國家,高爾基早已失寵了,而魯迅在自己的祖國同樣遭受了某些非議……

我忘不掉七歲時的一個細節。父親領我下澡堂子,修腳的師傅逗我:“小朋友,長大後想幹什麼?”我豪情萬丈地說:“我要當魯迅!”老師傅繼續逗我:“那你知道魯迅叫什麼名字嗎?”我被問得愣住了。他得意洋洋地挑挑我的小下巴:“叫周樹人。”回家的路上我一直納悶:魯迅怎麼有兩個名字呢?還是父親替我解開了疙瘩:魯迅是他的筆名。這無形中使魯迅在我眼中顯得更偉大了:連修腳的老頭都知道他有兩個名字。我便更堅定了當作家的理想。當作家多好啊,可以取兩個名字,而且可以出大名。

之所以插敘這些,是為了證明魯迅在那個時代的影響(一個有著無限生命力的影子),同時也是為了證明自己——對魯迅還是很有一番私人感情的。我是愛魯迅的,因而更有權利寫這篇文章——哪怕在文章中會表露一些比較尖刻的觀點,譬如呼籲摘除魯迅頭上的光環呀什麼的。真正愛魯迅的人,才希望還原魯迅——反對者則不過愛自己罷了。或許他們把魯迅當作金字招牌來使用了。

脂粉是應該洗去的。本色的魯迅,有什麼不好的呢?幹嗎非要鍍金呢?

不知現在怎麼樣了——反正在我讀書的那個時代,中、小學的語文課本裏,選收魯迅的文章是最多的了(除了毛澤東的政論之外)。那時候,除了讀毛選,就是讀魯迅文集了。一個是政治經典,一個是文學經典。不僅魯迅的書帶有紅色經典的味道,他的人也被偶像化了——幾乎成了文化的“高大全”。他的人格魅力得到了空前的突出與強調,譬如“吃的是草流的是奶”呀,譬如“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呀,譬如“怒向刀叢覓小詩”呀……尤其是毛主席說了,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他也就給眾生以“鐵人”的印象無懈可擊。古希臘英雄阿喀琉斯還有個易受傷的腳踵呢,而魯迅連腳踵都是鐵打的,一點破綻都沒有。魯迅啊,一個時代的變形金剛,在烈火中永生,在花叢中永生。

隨著社會的發展,對曆史、對偉人的評價越來越客觀了。有一部書,叫《走下神壇的毛澤東》。是否還有一個走下神壇的魯迅呢?或者說,走下聖壇的魯迅,這一個魯迅,給世人的印象,會更富於人性或人情味一些。

其實,中國的文學多多少少還沾了點魯迅的光。在以前,沒有哪個作家的地位達到魯迅這麼高,被稱為民族的魂魄。這令我聯想到有“俄羅斯的良心”之譽的老托爾斯泰。俄羅斯有托翁,咱們中國也有魯迅先生——大家已習慣了以此尊稱。自從有了魯迅,文學與政治的關係更為微妙也更為密切了。政治不再漠視文學了。有了魯迅這隻領頭羊,中國作家的地位也普遍提升了,被視為喉舌、號角、鼓手或宣傳隊。也有些人想做小魯迅或魯迅二世,像郭沫若、茅盾、周揚,甚至還包括胡風。無意插柳柳成蔭。隨著魯迅的褪色,文學也失重了,作家們開始退居社會邊緣,成為“多餘的人”。魯迅的光環被摘除了,作家這種職業也失去了神聖感——或許並沒有失去什麼,隻是恢複成魯迅少年時的那番模樣。魯迅活著的時,不也是這樣過的嗎?是我們把他想得太複雜了。是我們造就了另一個魯迅。魯迅不會感到失落。失落的是我們自己。

在二十世紀中國作家的花名冊裏,魯迅的名字恐怕是最醒目的。簡直像用大號字印刷的,並且閃閃發光。這是一個被政治的放大鏡擴充了若幹倍的魯迅。魯迅生前一直呼籲並追求人的平等,死後卻被賦予了特權。隻是這種特權絕不是他自己所需要的。一個影子的特權,滋養了諸多不相關的食利者——他們把魯迅當成公開化的遺產,當成一日三餐的飯碗,當成做生意抑或政治賭博的本錢……其實他們才是把魯迅誤讀得最厲害的一類人。魯迅被改造得刀槍不入,魯迅又被解構得體無完膚。魯迅的隻言片語,被他們搜尋來作為舍利子,作為鎮塔之寶。於是,魯迅成了先知、導師、民族的佛陀。他們在拿魯迅念經呢。

魯迅贏了,魯迅又輸了。

他遇見的知音,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實用主義者。魯迅的遺產,在政治的拍賣行裏被哄抬成了天價。

這不是魯迅的錯,是時代的錯。

進入市場經濟之後,魯迅的股票行情又下跌了,簡直跌到了曆史的最低點。許多人將其視為文化的怪物,敬而遠之。未能被舊社會封殺的魯迅,嚐到了被拋棄的滋味。

把魯迅打進冷宮,同樣是時代的錯。被廢黜的魯迅喲。

有一次和詩人曲有源聊起魯迅,曲有源說:魯迅在寫作那些雜文時,肯定充滿了快感。

是的,不僅有憤怒,有憎恨,而且充滿了快感。但我不想將此理解為一種對積鬱的宣泄。魯迅是一個文學的複仇者,令我聯想到古羅馬的角鬥士——斯巴達克思呀什麼的。雜文對於他來說,是短兵相接時最得心應手的一件武器。魯迅的雜文閃爍著青銅的光芒——斑斕的綠鏽曾經映襯過殷紅的鮮血。他遊刃有餘地運用這種文體,不隻用來防身,也是為了攻擊,進攻才是防身的最佳方式,這堪稱魯迅的哲學。也就可想而知他被困於怎樣的絕境。把魯迅視為攻擊型的作家是最大的錯誤。他隻能以攻為守,來維護最後的防線——否則就等於背叛自己的原則。在當時的力量對比中,魯迅或許處於弱勢——但弱者的反抗,絕望所帶來的反抗,能爆發出巨大的能量和巨大的勇氣。匹夫之勇,為魯迅的尊嚴打下了基礎。魯迅身上有刺客的氣質。刺客的憤怒與暴君的憤怒完全是兩碼事。當然,刺客的快感與暴君的快感也不可同日而語。

我同意曲有源的觀點:魯迅那一係列批判論敵的雜文,不僅充滿報複的快感,而且洋溢著寫作本身的快感。雜文最能喚醒他的興奮點。這也是他越來越離不開雜文的原因。以至到最後,批判(紙上的決鬥)簡直成為他生命的遊戲,成為一種癮。甚至可以說,魯迅每寫下一篇雜文,在發表之前,在自己的論敵讀到之前,在濺起千層浪之前,就完成了愉悅的過程,就提前獲得了滿足,這也是文字的魅力或魔力之所在。憤怒、憎恨乃至快感,成了魯迅循環往複的精神食糧。就像槍手得意於百步穿楊的槍法,劍客得意於雷厲風行的劍術,魯迅每寫下一篇淋漓盡致的雜文,同樣也會有一種小小的得意吧?或許還可能自我誇讚一番:好身手!在他雜文裏的某些段落,甚至會流露“炫技”的痕跡。這是可以理解的:在中國,無論當時還是以後,寫雜文還沒有誰寫得過魯迅的。魯迅,一個民族的辯論賽冠軍。真正的辯手,不僅會得意於自己的立論,而且會得意於自己的技法。

在理解了魯迅的憤怒之後,我們也應理解他的快樂。他靠這種快樂打破了孤獨。並且源源不斷地補充著生命力。魯迅的一生其實活得很從容的,在休閑中戰鬥,在戰鬥中休閑。當然,隻有他的對手,抑或觀眾,會感到累,感到沉重。

2

中國有句俗話叫“少不讀水滸”。現在,社會上又有一種說法,認為魯迅也不適宜少年人閱讀。理由很多。要麼覺得魯迅已過時了,他所描寫的舊時代、舊生活已使當下的青少年有隔閡,晦澀難懂,提不起興趣。要麼以為魯迅太偏激,老是抨擊這抨擊那的,年輕人若受其影響,容易成為“憤青”。唉,仿佛讀多了魯迅文章也會上火似的。於是自上世紀末開始,就陸續有先鋒派作家號稱要跟魯迅的那種文學傳統“斷裂”,或者呼籲搬掉魯迅這塊“老石頭”(老人家成絆腳石了)。近期,網絡上又為中學語文課本是否該刪減魯迅文章而爭執不休,吵鬧成一片。在中學教育中,魯迅的作品究竟屬於香花、野草,還是不可或缺的五穀雜糧?關鍵要看魯迅離新世紀的中學生究竟有多近或多遠,這位曾因呐喊“救救孩子”而躍上時代潮頭的“中國新文學之父”,對現在的孩子們有什麼意義?

也許,這是一個在文化上“弑父”的年代,推倒舊偶像成為時尚。但我仍然要說,魯迅是推不倒的,不信你就試試吧。因為他不是泥塑的偶像。如果非要說他是偶像的話,他也是一尊有血有肉有體溫的偶像。他在紙上一個字一個字地爬格子之時,已無意識地塑造出自己。魯迅必將永生在我們的母語中。他以青銅的質感進入曆史,並且成為曆史本身,曆史不可以假設,也很難推翻。就像李白的出現使唐詩一掃前朝之萎靡,在白話文取代文言文的新文化運動中,魯迅同樣屬於創世紀的人物。我們今天的語言,無論口語還是書麵語,都無法完全剔除那個偉大轉型期的影響。毛澤東讚揚“魯迅吃的是草,擠的是奶”,其實,僅就漢語演變和文化傳承而言,我們確實是吃魯迅那一代文學革命家的奶長大的。

魯迅呼喊“救救孩子”的時候,是否想到,孩子也會有孩子,孩子的孩子還會有孩子?如此順延直至無限,他的呐喊沒有過期,也就不會失效:孩子是中國的未來,拯救現在也就等於拯救未來。我不知自己屬於魯迅憐愛的孩子中的第幾代,現在的孩子又是第幾代,但我知道:魯迅的呐喊,與我有關,也與你有關,與我們大家都有關。魯迅的愛,魯迅的恨,恨鐵不成鋼的那種恨,也同樣如此。

作為一個讀魯迅文章長大的孩子,一個曾經的中學生,我最初就是通過語文課本了解魯迅的。魯迅給我的印象,是一個有大愛,也有大恨的人,說到底他除了有小我之外,還有一個大我,這個無形的大我與時代、民族、國家、群眾等融為一體。魯迅印證了我對文學大師的想象:如果沒有大愛、大恨、大我,如果不能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又怎能算得上大師?又怎能成為一個時代的代言人?也許我們每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見得能做到這點,不見得能成為英雄,但我們應該景仰這種精神。人類為什麼需要超凡脫俗的英雄,英雄能使更多的人看到更大的希望。正如魯迅在《故鄉》中所言:“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而披荊斬棘的開路人,領路人,每一條新路上走過的第一個人,注定將給後來的追隨者帶去遠比一條道路虛擬得多,也重要得多的希望。

我想,魯迅對於中學生最重大的意義,在於使年少的讀者在未來成長中有可能成為一個理想主義者。至少,會給那些幼稚的心田播下理想主義的種子。是否能如期發芽、開花、結果,尚不好說,但他們會知道,人類中的一種人,譬如魯迅,總是能超越自我的愛與恨、超越個人的樂與憂,把視野與胸懷投向更多的人、更廣大的人群……

魯迅之所以有大喜與大悲,因為他有大理想,即對全體中國人的關懷與期望。魯迅之所以對舊中國的現狀不滿,因為這與他理想中的中國不符,他的理想對於現實有更高的要求與更多的希望,這無疑將有益於創造更加美好的未來。理想,或許正是社會進步的驅動力。

有些中學生覺得讀魯迅太費勁,對魯迅的人與文敬而遠之。我想起自己讀中學時,了解的也隻是魯迅的一個側麵,甚至隻是模糊的形象,遠遠不足以概括其全部。後來走向社會,體驗到人生諸多酸甜苦辣,我心目中模糊的魯迅,伴隨我一起成長,逐漸變得清晰,變得豐富。當然,這一切都因為我在年少時記住了魯迅這個人。“文學是人學”,魯迅的文章更是如此,是關於人生的學問。你了解了人生,也就了解了魯迅。你理解了魯迅,也就理解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