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商鞅變法的影響(1)(2 / 2)

在推行郡縣製方麵,自惠文王於公元前304年設置上郡之後,秦國把新兼並的地區都納入了郡縣體製,直至秦始皇統一六國,設置三十六郡,在全國形成了由中央到地方的郡縣三級體製,從而建立統一的封建君主集權的政治體製,促進了中華民族的團結和發展。

在完善各項法律製度方麵,據《晉書·刑法誌》和《唐律疏議·序》記載,商鞅曾以李悝的《法經》為基礎,改“法”為“律”,先後製定了《盜律》《賊律》《囚律》《捕律》《雜律》《具律》六種法律為《秦律》。以後,秦國不斷製定新的法律,充實完善《秦律》,在1976年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律》竹簡中,就有包括《田律》《廄苑律》《金布律》《關市律》《倉律》《工律》《傜律》《軍爵律》《置吏律》等十八種共計一百二十五條,這些充分體現了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的“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法家治國思想。

從商鞅車裂而死,到秦始皇統一中國,其間共經曆了一百一十七年,在商鞅死後第五年,蘇秦在遊說楚威王合縱時說:“夫秦,虎狼之國也,有吞天下之心。秦,天下之仇也。”公元前318年,魏、趙、韓、楚、燕“五國伐秦”,這說明秦在當時已經成為山東各國隻有聯合起來才能與之抗衡的頭號強國。公元前310年,張儀在遊說楚懷王連橫時說:“秦地半天下,兵敵四國……虎賁之士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粟如丘山,法令既明,士卒安難樂死……天下後服者先亡。且夫為縱者,無異於驅群羊而攻猛虎也。夫虎之於羊,不格自明矣。”他在同年遊說韓襄王時說:“秦帶甲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山東之卒,被甲冒胄以會戰,秦人捐甲徒裎以趨敵,左挈人頭,又挾生擄。夫秦卒之於山東之卒也,猶孟賁之於怯夫也;以重力相壓,猶烏獲之於嬰兒也。夫戰,孟賁、烏獲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國,無異於墜千斤之重,集於鳥卵之上,必無幸矣。”這些都說明商鞅變法確實起到了富國強兵的效果,為秦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

在秦惠文王在位的二十七年間,秦先後取得上郡、巴蜀、漢中之地。在秦昭王在位的五十六年間,秦將白起屢立戰功,公元前294年,大勝韓魏聯軍於今河南洛陽東南龍門,斬首二十四萬;次年攻陷楚國的都城郢;公元前273年,大勝韓魏聯軍於華陽,斬首十五萬;公元前260年,大勝趙軍於長平,坑降卒四十萬;公元前256年,秦滅西周,從此周天子的名號不複存在,秦先後攻取並設置了河東、隴西、南郡、黔中、南陽、北地等郡。秦孝文王死後,子莊襄王繼位,在位三年,先後攻取韓、趙、魏,建置三川、上黨、太原等郡。公元前246年,秦王嬴政即位,四年後攻魏,建置東郡。公元前237年,秦王嬴政罷相國呂不韋,親臨朝政,三年後,攻趙建置雁門郡和雲中郡。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先後滅韓、趙、燕、魏、楚、齊,終於完成了統一中國的千秋偉業,“海內為郡縣,法令有一統”,秦王嬴政號稱“始皇帝”。漢代的桑弘羊說:“秦任商鞅,國以富強,其後卒並六國,而成帝業。”王從說:“商鞅相孝公,為秦開帝業。”雖然商鞅被車裂而死,但秦“六世而並諸侯”的偉業是建立在商鞅變法的基礎之上的,商鞅的功業將不朽於世。

商鞅變法不僅為秦國開創帝業創造了堅實的基礎,而且以《商君書》為代表集中體現了他的思想,也集中體現了戰國時期法家思想的典型特點。以商鞅為代表的法家思想對中國曆史的發展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商君書》作為先秦眾多文化典籍中的一部“子書”,其蘊含的政治、經濟、文化哲學等方麵的思想也是中華民族思想史上的一筆寶貴財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