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改革之富國(1)(1 / 2)

(一)均輸法

熙寧二年二月十三日,北宋朝廷頒布一道諭旨,翰林學士王安石被任命為參知政事,即副宰相。

在王安石的建議下,新機構“製置三司條例司”成立了。從名義上看,這是一個製定變法條例的機構,而實際上,它的主要任務是策劃和指揮變法,權力非常大。雖然遇到強大的反對聲浪,但王安石作為執政之一,畢竟手握了變法大權。那麼,變法從哪裏入手呢?困擾著整個北宋王朝的是財政問題。王安石是個喜歡挑戰的人。他自然選擇財政問題作為變法的切入點。這既是為了迎合皇帝的心意,也是他作為宰相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同時他也想借解決這一問題顯示自己的才能,平息天下洶洶之議。他知道,事實是最好的辯論武器。

在王安石的策劃下,呂惠卿起草了第一道法律:均輸法。

東京汴梁是當時亞洲最大的城市,也是宋朝最大的消費城市。為了供應東京,朝廷專門設了發運司,將東南六路供應朝廷的物資沿運河發送到東京。

但是,北宋的這個運輸係統明顯帶有的計劃經濟色彩,發運司不了解東京的儲備庫裏存著哪些物資,每年對各項物資需要多少,也不了解各路生產的變化情況,隻是機械地按章程辦事,年年刻板地按照多年前定下的數字進行征收,一點也不變通。有的東西原產地已經不生產了,卻還要照樣上交,農民們隻好高價購買交給官府,運到東京卻一錢不值;有的物資東京已經積壓了許多,還是照樣征收,堆在倉庫裏白白爛掉;有的物資隨著消費的增長極其緊缺,發運司也不知道到其他產地購買,結果巨商大賈便參與其中,從遠方購來,以高價賣給官府,從中牟取暴利。比如有一年朝廷要舉行大典,需要大量的羽衣。大商人們知道了這一消息後,立刻把市場上所有的羽衣都買光了,然後以市場價三倍的價格賣給官府。

神宗皇帝和王安石一起視察東京的倉庫,看到江南上好的綢緞堆在庫裏,有的竟是七十多年前進貢的,由於保管不善,早已變黑變脆,用手一摸,就成了碎片。神宗歎息不已,這可全是民脂民膏啊!從百姓手中橫征暴斂而來,卻讓它白白爛掉,然後報告說經費不足,難道這就是天子的牧民百官的做法?王安石當時就對皇帝談了設立均輸法的設想,神宗深為讚許。這一辦法的基本要點是政府改征收方式為征收加采購方式,設立發運使,詳細調查規劃東京每年的物資庫存及所需,了解各地的供應情況。如果供應有缺口,則有權直接到產地購買,供應有餘,則直接在產地賣掉,這樣,就消除了大量的浪費,也避免了商人的盤剝。據王安石的初步測算,這一措施可以使政府每年節省三分之一的供應費用。

熙寧二年七月,在王安石任參知政事五個月後,均輸法正式頒布實行。同時,神宗任命原淮南發運使薛向為六路發運使,同時從內庫中撥出一部分錢作為發運司采購的資本。

正如王安石所料的,均輸法一頒布,立即招來了一片反對聲。言官們一致稱王安石為“興利之臣”,“利”在中國古代,一直是一個禁忌話題,無人敢輕易提及。因為儒家思想,重義輕利。

(二)策劃青苗法

均輸法不過是王安石變法中試驗性的一步。這個法令隻是解決了局部問題,於國計民生並沒有大的影響,對增加財政收入也沒有明顯幫助。下一步,他就要開始一項涉及全國的重大改革,實行青苗法。

王安石做地方官多年,非常了解農民的生活狀況。他知道農村大部分農民都是貧農,豐年勉強溫飽,一遇水旱就無法度日。即使在正常年景,每年青黃不接的時候,也都要吃糠咽菜。因此,農民家裏一有事情,就不得不借債。但當時民間高利貸的利息往往高達百分之百甚至二百、三百,高利貸往往使得貧農家破人亡,四處流浪,也造成了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社會越來越不安定。

王安石深知靠天吃飯的農民是多麼不容易,因此他在做地方官時就注意興修水利、賑濟災民。在鄞縣時他曾在春夏之交、青黃不接時把官府的穀物貸給農民,秋天再收回來,成效相當不錯。因此,他創青苗法,官府每年春天貸款給農民,秋天歸還,利息為百分之二十。這樣,一可以幫助農民度過春荒,實現社會穩定,二可以增加政府財政收入,解決財政困難。

但是,事情從設想到實際操作有很大的距離,好的願望不一定能帶來好的結果。王安石的設想近似於現代的農業銀行,無疑是一個有高度、有遠見的創意。但是,現代銀行製度是以現代的評價製度和保障製度為基礎的。也就是說,銀行必須能準確評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並且有強製回收本息的手段。但是,在北宋自然經濟條件下,這些無疑是難以做到的。這一點,王安石是想到的。因此,他與呂惠卿再三商議,呂惠卿提出了這樣的解決辦法,即把農民按貧富結合,五戶為一保。以富戶為保頭,貧農貸款,要由富戶為擔保,由富戶出麵申請。

青苗法費了王安石很多心血。他知道,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這樣一個大法不能不慎重行事。畢竟這涉及到天下所有農民呀!法案雖然已經盡力完善,但執行中會不會出現什麼問題呢?為慎重起見,他命蘇轍認真檢查條例內容,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