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責備神宗做事缺乏魄力,辯解說韓琦的說法沒有代表性。王安石說萬事開頭難,青苗法是新法中第一個全國性大法,如果半途而廢,變法事業必然遭到嚴重挫折,反對派一定會借機卷土重來。王安石說這個時侯隻能硬著頭皮頂住,等這個階段過去,自然就塵埃落定,反對的聲音會越來越少。
(四)市易法
北宋的商品經濟非常發達,商人在國家經濟中起的作用越來越大。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已經出現了壟斷現象。一些財力雄厚的大商人,為了牟取暴利,勾結官府,把持了“行會”。所謂“行會”,大致相當於今天的行業協會。大商人操作和控製了各種交易,他們壓低價格收購各種商品,然後再以很高的價格批發給小商人和普通市民。巨商大賈們掙得滿盆滿缽,而小商人和老百姓卻叫苦連天。
對於這種商品經濟高度發達而產生的弊端,在朝的大大小小官員雖然都注意到了,但沒有人以此為意。商人的事,不是讀書人應該關心的。
王安石卻對此事予以高度重視。他看到大商人賺得巨額利潤,財力雄厚,而官府卻窮得開不了支。這說明社會財富分配因為這些大商人的活動而變得不合理了。能不能想辦法把大商人的巨額利潤變成官府的收入呢?
恰好,有一個穿得十分破舊的中年人到王安石府上投書。這個人叫魏繼宗,是個平頭百姓。王安石接到他的投書一看,雖然錯字連篇,但頗有見解。
魏繼宗在書中寫到:現在京都之中,物價波動非常厲害。這種情況嚴重影響了老百姓的生活,這都是巨商大賈操縱市場的結果。魏繼宗建議官府出麵,動用政府錢財,買賣商品,平抑物價。
王安石執政以來,一直想發動百姓,提供改革建議,但是應者寥寥無幾。見了魏繼宗的上書,他非常興奮。魏繼宗所說的問題也正是他經常思考的問題。現在,改革進展比較順利,他終於可以騰出手來解決這個問題了。
熙寧五年三月二十六日,經神宗同意,王安石開始推行市易法。“市易法”規定,在京城開封設置市易務,市易務實際上就是一個大國營批發公司,由國家撥款一百萬貫做本錢,招募京城各行業的商人做經紀人,在物價低時大量收購,在物價高時大量出賣。以此來平抑物價,同時也賺取利潤。由於國家資本的巨大,因此,市易務成了最大的壟斷商,巨商大賈無人能與之匹敵。
市易務的長官是呂嘉問。魏繼宗成了市易務的官員,由平頭百姓一躍而成為國家官吏。在呂嘉問的主持下,市易法取得了初步成效,市場物價趨於平穩,官府也獲得了許多收入。
然而,許多官員反對國家出麵與商人爭利。老臣文彥博說:“為了一點買賣水果的蠅頭小利,而與小商人汲汲相爭,這不是有損國家體麵嗎?外國使者看到了,會讓人家看不起的。”此他覺得羞恥不已,堂堂朝廷命官竟然上街賣水果,真是大宋王朝的恥辱啊!
文彥博的看法在當時頗有市場。王安石的這一法令也確實有點超前了,以至於神宗皇帝也有點接受不了。他十分擔心市易法會執行不好,經常詢問法令推行情況。看了文彥博的奏折,神宗對王安石說:“市易務賣果品,也太不像話了!確實有傷國體,讓他們別賣了。”
王安石說:“為什麼賣其他東西不傷國體,賣果品就傷國體?都是商品而已!曆來官家禁止私鹽,賣公鹽時不也是一斤一斤地賣嗎?也不傷國體嗎!”神宗見王安石說得有理,也就沒有繼續堅持。
市易法的推行,雖然有過一些曲折,但範圍還是不斷擴大。當時全國比較大的城市如杭州、大名府、揚州等地,都設立了市易務。這一辦法收效還是比較明顯的。據《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僅熙寧十年一年,開封的市易司就收得息錢一百四十三貫。這個數字相當於當時全國夏秋兩稅總收入的十分之三,如果加上全國各大城市中市易務的收入,那麼數字就更加可觀了。
(五)免役法
緊接著,王安石就推行了免役法。
宋朝的州縣衙裏,隻有州官縣令等幾名主要官員是朝廷任命的,其他具體辦事的人員都是由老百姓義務出工去做。比如看管官府糧倉,向省裏或京裏運送征收上來的財物,到鄉下收取賦稅,以及州縣官員的跟班隨從等,都要讓富裕的農民義務承擔。
這可不是什麼好差事。沒有工資報酬不說,負責收稅的,收不上來稅,就要以自己的家產頂稅。負責向京城運送財物的,一旦路上遇到強盜,造成損失,也要全部包賠。運到京裏,負責驗收貨物的官員還要大大搜刮一回,百般刁難,吃飽了油水才算驗收合格。因此,這些差事隻能強行攤派給各鄉富戶,幾年輪一回。不少人家因為承擔差役而破產,人們都想方設法逃避差役,有的想出各種辦法,隱瞞財產、降低戶數等;有的違反政府規定,在父母健在時就分家產;有的甚至流亡在外常年不歸。一旦攤上差事,往往幾年也完成不了。熙寧二年二月,神宗在翻閱一個案卷時,發現一個江南來的差役,負責押運的貨物不過才值七兩銀子,但是在庫吏的百般刁難下,竟在東京呆了一年多,送了幾十兩銀子,也沒能交上差,一氣之下,吊死在東京汴河橋下。這件事給神宗的震動很大,從那時起他就不忘要改革差役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