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軍強武
宋朝自建立以來,軍隊人數不斷增加,到宋仁宗統治時期,軍隊總人數已達一百二十六萬人,軍費開支占全部賦稅收入的六分之五,成為財政上的沉重負擔。這樣大量的軍隊,不僅老弱病殘,軍營實際缺額嚴重,而且由於推行“更戍法”,軍官頻繁調動,造成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局麵。又由於缺乏訓練,戰鬥力非常薄弱。不僅打不過契丹族建立的遼政權,就連與黨項族建立的既小而弱的西夏政權作戰,都難以招架。仁宗時樞密使田況對騎兵戰鬥力的描寫,讓人看了簡直要發笑:沿邊的守軍騎兵,最精良的無過於如龍衛,而這個衛的騎兵居然有不能披甲上馬的;其他的衛在訓練時,皆望空發箭,馬前一二十步箭即落地。以敵甲之堅,縱使能中,亦不能入,況未能中之。
這種狀況促使宋神宗和王安石十分迫切地感到要提高軍隊素質、加強軍事實力的必要,為了達此目的,變法期間推行了將兵法。
將兵法就是由朝廷選用具有作戰經驗和能力的將官,專門負責對某一地區駐軍的軍事訓練。它是在吸取和總結了蔡挺在陝西涇原路帶兵的實戰經驗的基礎上製定的。蔡挺在對西夏的戰爭中立過戰功,宋神宗即位後,任命他為涇原路的經略使。經略使是掌管一路的軍事和行政的官員。涇原地處陝西,與西夏相近,是抵禦西夏的要地。他到任之後,建立勤武堂,讓部將每隔五天就檢閱訓練一次部隊,使駐屯在涇原路的正規軍分別由固定的將官統領,並且負責加以教練,這種做法得到了宋神宗的讚賞。熙寧五年,蔡挺被升任為主持全國兵政的樞密院副使。這年五月,宋神宗還讓蔡挺把在涇原路的練兵之法在崇政殿作了一番表演,然後把這種訓練辦法頒布給各路。
將兵法於熙寧七年首先在開封府等路實行,後推行到全國。總計全國共設置九十二將軍,將軍以下有副將、部將、隊將、押隊、使臣等軍官,還專門設有教練官,負責軍隊的教練事務。這樣一來,就出現了兵知其將、將練其士卒的新局麵,部隊的戰鬥力得到了明顯的增強。
整軍方麵的另一項措施是保馬法。該法是在熙寧五年五月開始試行的。古代作戰,騎兵被看做是最重要的兵種,因此曆代都很重視軍馬的飼養。宋朝的軍馬原來是依靠政府的牧監來飼養的,這樣不僅代價高,而且也不能滿足需要。原來的群牧使李中師曾經建議讓民間飼養軍馬以節省國家開支,於是在變法期間就製定了保馬法。
保馬法規定,凡願意養馬的人家,每戶一匹,富戶可養兩匹。馬的來源可以是政府撥給的監馬,也可以由政府給錢自行購買。養馬戶可免一些賦稅,另外還有一些費用,但馬死了要賠償。
保馬法推行,節約了政府的大量開支。按當時的價格計算,官養一匹馬,每年需要二十七貫錢,而民間養馬一匹所免除的折緣納錢隻合十四貫錢,每一匹馬就少支出十三貫錢。同時馬匹的死亡率還大大降低了,大約隻有官養馬匹的一半。而且保甲有馬就可以練習快速追捕,進一步加強了大地主控製的保甲武裝力量。可以說,保馬法基本是成功的,是改革措施中弊端較少,成效較大的一個。
(二)保甲法
整軍方麵最重要的措施是保甲法。王安石認為,募兵製是宋朝百年來積弱的根本原因,是國家的隱患,應該恢複古代兵民合一的製度。王安石在解釋保甲法的起源時說,保甲之法起源於春秋時期的“作丘甲”,商鞅在秦國實行過。由此我們可以知道王安石的保甲法是把先秦法家商鞅等人所曾實施過的法令作為借鑒,是在仿效商鞅什伍之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