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各具風度的劉伶、阮鹹、向秀(1 / 3)

現實中的痛苦無法抒解,隻能借助酒來麻醉自己。史書記載,中國的飲酒之風,興盛於東漢末年,正始年間玄學產生後,酒普遍地開始進入士人的生活。竹林七賢和酒密切相關。他們聚會在竹林,肆意酣飲。其中最以飲酒聞名的當數劉伶。

劉伶,西晉沛國人(今安徽宿州),字伯倫,愛好老莊之學。劉伶身材矮小,容貌醜陋,在當時那個注重儀容風度的時代,這樣的人縱使再有才華也不會被統治者所重視。劉伶為人通達詼諧、胸襟開闊、行為放達,特別是嗜酒如命。至今民間還流傳著許多關於他飲酒的逸聞趣事。有一次,劉伶犯了酒癮,向他的妻子要酒喝。妻子非常生氣,將酒潑掉,毀了酒器,哭著勸說劉伶:“您喝得太多了,這樣有害健康,必須下決心戒掉。”劉伶說:“你說得很對,可是我怕自己沒有毅力戒掉,需要向鬼神禱祝,借助他們的能力幫我戒掉酒癮。你快去準備好酒肉作貢品。”妻子點頭稱是,馬上準備了酒肉供奉在神龕前,請劉伶祝誓。劉伶跪在地上念念有詞道:“上天生我劉伶,就是讓我以酒聞名的,女人說的話,是不可以聽信的。”說完便喝酒吃肉,不一會兒就醉了。伴隨著狂飲而來的,自然是行為上的放蕩。他好坦露身體,時常在家裏脫光了衣服飲酒,客人進屋見到他這副尊容,都譏笑他傷風敗俗。劉伶卻不以為然:“在我眼中,天地是我的房屋,室內才是我的衣褲,你們為什麼要鑽進我的褲襠裏來呢?”表麵上看,劉伶是在放浪形骸,然而其中展示的意境卻是玄學強調的回歸自然。在自然狀況中,或許沒有完人,因為人皆有缺點,而有缺點不加掩飾即具光明之心,所謂“直行”之人。人在自然狀況中已然超越了世俗羞恥,隻留下精神意念間的自由快樂。這醉酒優遊之態,是借行狀而超越世俗,體現玄學“有”與“無”之間的那種似有似無,看破一切又包容一切的意境。

劉伶平時沉默寡言,從不輕易與人結交,對人情世故也不關心。他常常乘著鹿車,攜著酒壺,讓仆人扛著鋤頭跟在後麵,並囑咐仆人說:“如果我醉死了,便就地埋了我。”在與嵇康、阮籍結識後,劉伶有感於他們的才情,於是與他們“欣然神解,攜手入林”。

《晉書·本傳》記載,劉伶有《酒德頌》一篇。《酒德頌》中也有一位大人先生,他和阮籍筆下的大人先生有同樣的情懷和表現。他將宇宙看做是自己的家,認為一萬年不過是轉瞬之間而已,他可以隨著自己的意願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行也好止也好,隻有酒是他的樂趣,其他的樂趣他瞧都不瞧。貴公子、縉紳處士們,聽到民間對他的評價,沒有一個人不怒目相向的,都拿禮法來非難他。但先生手中卻不停地拿起酒杯,拂去落在髯上的濁酒,陶然醉倒。醉倒之後,他飄飄然不覺寒暑,也沒有利欲之情,這個世上的雜然萬物,在他眼中便成了漂流在大河上的浮萍。大人先生的這種精神狀態,正是老莊超塵脫俗的精神境界。也是魏晉名士寄托精神的境界。經學者研究,在文學史上,劉伶是把酒後的玄妙境界,寫入散文的第一人。

竹林七賢中另一位以飲酒著稱的人物是阮鹹。他曾經與族人群聚飲宴,不用普通的酒杯飲酒,而是把酒盛在大甕裏。幾個人圍坐在甕前,相向而酌。此時,有一群豬也走過來尋酒喝,阮鹹便跟在豬群的後麵共飲。

阮鹹,字仲容,是阮籍兄長武都太守阮熙的兒子。與阮籍並稱為“大小阮”。阮鹹和阮籍一樣,生平鄙視禮法。一方麵固然是由於他們崇尚老莊之說,鄙視種種所謂的繁文縟節;另一方麵,也是對當代權貴們的一種實際抗議。

《晉書·本傳》記載,在當時的尉氏縣,阮氏家族全都居住在官道的南北兩側,時間一長形成了北阮富南阮貧的局麵。阮鹹一支一直居住在官道的南側,家中雖然不乏官宦之人,但大多為官清廉,在家族內比較貧窮。在當時的中原地區,有“七月七,曬陳衣”的習俗,會在七月七當日曝曬經書及衣裳。據說曬過的衣服和經書可以防蟲蛀。有一年的七月初七,居住在官道北邊富裕的阮氏人家,將用綾羅綢緞做的衣物拿出來在陽光下曝曬,鮮豔奪目光彩無比。而住在南側的阮鹹也在自家的院子裏豎起了幾根竹竿,找出當時被叫做犢鼻褌的粗布短褲掛在了上麵。阮鹹的這一舉動自然招來了族人的譴責。他們認為這是給族人出醜。但阮鹹振振有詞地說:“既然大家都在七月七這天曬陳衣,我也不能免俗,就把這些衣服拿出來曬了曬。這又礙著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