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農抑商的國家
麵對逐漸強大起來的國家,齊桓公又向管仲提出了新的問題:“士兵訓練好了,財力不足,又怎麼辦呢?”管仲回答說:“要開發山林,開發鹽業、鐵業,發展漁業,以此增加財源。發展商業,取天下物產,互相交易,從中收稅。這樣財力自然就增多了,軍隊的開支不就可以解決了嗎?”
我國傳統上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國家,周王朝是以農業起家的部落,因此,我國自古就有重農抑商的傳統。但是,管仲作為有遠見的思想家,他看到了要想使國家強大,不僅要積極改革農業,而且也不應該抑製商業的發展。他認為要達到富民以求治的目的,片麵地單純發展農業生產當然是很有限的。後來著名的史學家司馬遷就說過:“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管仲不愧為有卓見、有膽識的改革家,他早就看到了這點,在經濟改革當中,實行“本末並重”的方針。所謂“本”是指農業,從來尊為根本;“末”是指工商業,從來都被輕視。而管仲獨具慧眼,看到發展工商業是強國富民最有利的途徑。齊桓公曾和他討論這個問題,說:“吾欲征稅於房屋,如何?”管仲說:“那會阻礙百姓建房的積極性。”桓公說:“吾欲征稅於樹木,如何?”管仲說:“那會影響樹木的生長和木材資源。”桓公又說:“吾欲征稅於六畜,如何?”管仲說:“將影響六畜的繁殖,不利於農副業發展。”桓公再問:“吾欲征人頭稅,何如?”管仲回答:“會影響人口生育。”最後,桓公見一個個辦法都被否定了,便說:“那麼我還有什麼辦法可以使國家富強呢?”管仲說:“唯官山海為可耳!”隻有國家經營、開發自然資源才是可行的辦法。既可以增加國家收入,又可以滿足人民生活的實際需要,不會像征稅那樣導致人民的不滿。齊國地據沂山、魯山,瀕臨渤海,林木、礦藏和漁鹽資源豐富,如果國家統一經營這些資源,加以合理開發利用,確是極有利的生財之道。對此,管仲以一個理財家獨有的精明頭腦,算了一筆筆細賬。以鹽為例,一個成年男子每月食鹽五升少半(古齊升一升容量合今197.6毫升,可盛鹽0.173市斤),成年女子三升少半,兒童二升少半,每百升鹽值錢一釜(百錢)。如果每升鹽價加半合,一釜就可得五十合,如果一升加一合,一釜就是一百,一鍾(當時齊國計量單位,合六斛四鬥)就是二千,十鍾就是兩萬。推算起來,一個大國,百鍾可以收入二千萬錢,國家不必征收人丁戶口稅,就可以得到加倍的收入。再以鐵為例,女人要用針、用刀,農民要用鋤頭、鐵鍁,木匠要用斧、鋸、鑿、錐,每天都離不開鐵器,如果十根針加一分,三十根針就相當於一個女人的稅額;一把刀加六分,五把刀就相當於一個人的稅額。這樣做,人人都會自願交納,不像征稅那樣會引起人民的反對,這才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好辦法。所以,管仲提出“竱(音轉,相等之意)本肇末”的主張,就是在發展農業的基礎上,發展工商業,本末要同等看重。
(二)發展商業的措施
為實現這一主張,他實行如下具體辦法:
1.國家統一經營並管理主要經濟事業,大興山林、漁、鹽之利。管仲設鹽鐵官,由國家專管鹽鐵的生產與經銷。他鼓勵民間煮鹽,每年十月,國家開始征收,然後銷向國內外,僅出口一項一年獲利達黃金一萬一千餘斤。鐵的開采則采取官商合作形式,按開采量提取利率,商民得七成,國家得三成。這樣商民有積極性,生產自然發展,國家又能獲利,官商兩便。同時將森林和水產業收歸國家經營,一方麵增加了國家收入,另一方麵也不使少數商人獲得巨利,也安定了民心,有利於農民安心務農。
2.大力發展商業,繁榮國內外貿易。管仲認為“無市則民乏”,發展商品經濟才能使人民富裕。所以他鼓勵經商,放手讓百姓將各種農副產品“鬻(音育,賣的意思)之四方”、還實行漁鹽出口不征稅的政策來刺激商業的發展。為了使商業繁榮而又不亂,管仲實行了國家統一管理的辦法,規定貨幣由國家鑄造發行,物價由國家統一製定,使物價隨貨幣的多少而上下,保持市場穩定和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