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本末並重以富民(2 / 2)

管仲認為邊關是引進外國貨物的重要門戶,因此特別重視邊關的管理。為了防止官吏濫征關稅,他曾嚴肅、鄭重地通告各處關卡:空車往來的不要索取關稅,徒步背負商品到市場上進行買賣的小商販不要征稅,使遠方的商旅來我們國家做生意。

為了吸引各國的商人到齊國經商,管仲除了采取低關稅政策外,還在生活給養上給外商以優惠。據《管子》一書記載,齊桓公曾問管仲怎樣才能召來外商,管仲建議說:“請您下令為諸侯國來的商人修建客舍。對來一乘車的外商免費供給夥食,對來三乘車的外商再加供給馬的飼料,對來五乘車的外商除了享有上述優待外,還派給服侍人員。”當時齊國每三十裏設置一個驛站,驛站中儲有食物,以招待各諸侯國來的使節和商人。為了吸引外商,管仲真是不擇手段。據說他甚至設置女閭(妓院)二百,以安行商。由於齊國采取了以上種種優惠政策以招徠商人,所以各國的商人紛紛到齊國經商。《管子》稱當時“天下之商賈歸齊若流水”。

3.提高農產品價格,解決農工商收益不平衡的矛盾。工商業特別是商業的發展遠比農業獲利大,這就出現了收益不平衡的矛盾,影響農業的穩定發展。齊桓公和管仲商議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桓公想壓低、限製富商大賈(音古,即商人)的收益而讓利於農民,問管仲有什麼辦法。管仲說:“請重粟之價釜三百。”就是提高糧食價格,每釜(當時齊國的計量單位)三百錢。他說這樣一來,糧食值錢了,農民積極性就大了起來,耕地麵積就會擴大。這一政策使農民的收入增加,解決了務農與經營工商業之間經濟地位不平等的問題,在保證工商業發展的同時不致給農業造成不良影響。

管仲還實行了糧食“準平”的政策,即“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輕重斂散之以時,則準平……故大賈富家不得豪奪吾民矣”。(《漢書·食貨誌》下)這種“準平”製,不但是一種平衡糧價的政策,並且,也間接承認了農民自由買賣糧食的權利及自由私田的合法性,並且還保障了私田農的生產利潤。這種經濟政策,亦為經濟層麵的國君集權。

4.發展“國際”貿易,收天下之財。國內農工商各業都得到發展,管仲並不滿足,他還通過對外貿易來收聚天下財富,用經濟手段控製別國。齊國資源豐富,尤其出產的鹽鐵是別國沒有的。他組織生產大量的鹽,囤積起來,等到鹽價上漲的時候,賣到梁國、趙國、宋國、衛國去,賺得大量黃金。他見滕國、魯國的糧食便宜,每釜才價值百錢,便抬高齊國的糧價,每釜千錢,於是滕國、魯國的糧食便大量流入齊國。然後,在別國缺糧時,再以高價將收購的糧食賣出,又賺回更多的黃金。

他不但通過通商貿易獲取財富,還通過通商貿易控製和降服鄰國。萊國和莒國生產木材,桓公問管仲有什麼辦法對付他們,管仲說:“你派人鑄金幣,高價收買他們的木材”。萊國國君聽說了,非常高興,對左右說:“金幣是人人都看重的,木材是我國獨有的特產,用我國的特產全部換取齊國的金幣,就可以吞並齊國了。”於是把農田都改種樹木。而管仲則派人專門負責管理農事。兩年之後,齊國不再收買萊、莒的木材,萊、莒的米價漲到三百七十錢,而齊國米價僅十錢。於是,萊、莒的百姓紛紛降服齊國。二十八個月之後,萊國和莒國就被齊國吞並了。

5.強調社會分工,培養專業化人才。為使農工商各業都能穩定發展,管仲把社會成員按職業劃分成士、農、工、商四類,並規定住在各自的居住區,“勿使雜處”,要求給不同的職業創造方便條件。同時,規定“工之子恒為工”,“農之子恒為農”,從小就在專業化環境裏進行專業學習,既有利於收到顯著的學習效果,早出人才,又可以避免見異思遷,保持專業思想的穩定。這對於各項事業的進步是有一定積極作用的。

管仲一係列富有成效的經濟改革收到了“通貨積財,富國強兵”的效果,齊國一躍而成為春秋時的經濟大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