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收益來自信托公司按照實際經營成果向投資者的分配,信托理財的風險體現在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的差異。投資者既可能獲取豐厚收益,但也可能損失本金。產生信托投資風險的主要原因有:
(1)信托公司已經盡責,但項目非預期變化或其他不確定性因素的發生。
(2)信托公司在信托財產管理和處置中操作失誤,或違法違規操作。
2.信托資金的投資方向
這將直接影響到收益人信托的收益。對資金信托產品(計劃)的選擇,應選擇現金流量、管理成本相對穩定的項目資產進行投資或借貸,諸如商業樓宇、重大建設工程、連鎖商店、賓館、遊樂場或旅遊項目以及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宅小區等一些不易貶值的項目資產,而不應選擇投資股市或證券的信托產品,因為我國已將證券投資信托歸入《基金法》範疇,投資者如需委托人投資證券的,可以投資共同基金,在同等風險條件下,共同基金公司比信托投資公司更為專業;也不應選擇投資受托人的關係人的公司股權或其項目資產,這是信托法律所禁止的。
投資者對於信托公司推出的具有明確資金投向的信托投資品種,可以進行具體分析。但是也有一些信托公司發行了一些泛指類信托品種,沒有明確告知具體的項目名稱、最終資金使用人、資金運用方式等必要信息,隻是籠統介紹資金大概的投向領域、範圍。因此,不能確定這些產品的風險在何處及其大小,也看不到具體的風險控製手段,投資者獲得的信息殘缺不全,無法進行獨立判斷。對這類產品,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
3.個人的風險承受能力
信托與其他金融理財產品一樣,都具有風險。但風險總是和收益成正比的。由於當前資金信托產品的風險界於銀行存款和股票投資之間,且收益比較可觀。但投資者也應該看到,信托公司在辦理資金信托時,是不得承諾資金不受損失,也不得承諾信托資金的最低收益。同時,由於信托公司可以采取出租、出售、投資、貸款等形式進行產業、證券投資或創業投資,不同的投資方式和投資用途的差異性很大,其風險也無法一概而論。所以,投資者在麵對多種多樣的資金信托產品時,應保持清醒的頭腦,根據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分析具體產品的特點,有選擇地進行投資。
4.信托產品的期限
資金信托產品期限至少在一年以上。一般而言,期限越長,不確定因素越多,如政策的改變,市場因素的變化,都會對信托投資項目的收益產生影響。另外,與市場上其他投資品種相比,資金信托產品的流動性比較差,這也是投資者必須考慮的。因此,在選擇信托計劃時,應該結合該產品的投資領域和投資期限,並盡量選擇投資期短或流動性好的信托產品。
使用財產信托的好處是什麼
2003年12月7日,台北和信醫院,被稱為最具“內地情結”的台灣英業達集團副董事長溫世仁先生因腦中風不治身亡。人們在傷痛哀悼的同時,也紛紛猜測:由溫世仁發起,遍及中國西部9省2區1市,耗資4億人民幣的“千鄉萬才”計劃還能繼續下去嗎?最後的事實是,溫世仁遺留下來數十億元的股票被課征巨額遺產稅,不僅無法照料遺族,連他想幫助大陸人民的援助計劃也戛然而止。如果溫世仁在天有靈,也會感到深深的遺憾吧。
溫世仁這個事件給了國內許多企業家很大的啟示:自己的財產隻有及早的規劃,才能讓財產更好地傳承下去。但財產該如何規劃才能達到分配、傳承的目的呢?
我們可以借助於財產信托。在財產信托中,委托人將現存財產或財產性權利,如房產、股權、信貸資產、路橋、工業森林、加油站收益等委托給信托投資公司,信托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按照信托財產的標的物,財產信托可分為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知識產權信托和其他財產權信托。財產信托是法律規定的信托投資公司經營範圍內的一大類,並在信托公司實務中有所開展。
在享受財產信托給我們帶來的收益時,我們也必須注意控製投資風險。那麼,識別財產信托產品風險有哪些技巧呢?
首先,應學會識別信托財產的質量。因為財產信托收益來源於信托財產本身,高質量的信托財產應是市場變現能力強、較為緊缺的財產。信托財產質量越高,風險越小。
其次,要學會識別信托相關方的資信水平。因為投資者的信托利益就來源於該方支付的貨幣資金。通常,績優股的上市公司、經營業績較好的大型企業集團、商業銀行等均具有較好的資信水平。相關方的資信越好,風險越小。
還有,要注意聽取專業意見。投資者一般可參照專業的中介機構(如律師事務所、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意見。一般大型或有名的中介機構較注重從業聲譽,出具的專業意見較為公允,參考價值比較大。
最後,要看優先及剩餘信托權益的配比關係。通常財產信托都分優先信托權益和普通信托權益。優先信托權益在整個信托權益中占的比例越低,風險越小。?
?
子女教育信托的作用在哪裏
現在社會結構變化很大,老夫少妻,離婚等家庭不少,一旦父親去世,留下較年輕的媽媽,或者是不幸離婚,該由誰負起照顧下一代的責任?誰來確保子女應有的教育及權益?
於先生和賀女士是一對典型的老夫少妻。結婚的時候,唐先生52歲,餘小姐24歲,婚後一年,兩個人有了愛情的結晶。雖然唐先生身體還很健康,但是唐先生仍然擔心,自己一旦不在了,剩下年輕的妻子一個人如何撫養孩子,誰來確保孩子的教育和權益。唐先生想到了信托,但是哪一種信托比較合適呢?
其實,唐先生的困惑可以通過子女教育信托來解決。
子女教育信托是父母(委托人)以子女(受益人)的教育為目的,與受托人簽訂信托契約,由受托人代為投資運用,約定將來在某特定時間將信托財產定期或不定期轉移給子女的一種信托方式。
子女教育信托主要起以下作用:
1.維持子女的正常學業
現在,教育費用一年比一年高,為了維持孩子的正常學業,我們可以設置子女教育信托,在我們家庭情況比較好的時候,把這部分資金脫離出來納入信托,由受托人來給我們專門打理。等到孩子上學的時候,就由受托人按照每月支付或每年支付的方式,把所得的利益返還給孩子,保證他們的教育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