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阮玲玉:此時無聲勝有聲(2)(2 / 3)

這兩個男人反複鬥法,其實是阮玲玉最不願意看到的。她是個公眾人物,每天有小報記者守在家門口等著看她出笑話,然後添油加醋地取笑。她好麵子,因為她知道自己就靠著一張麵子過活。

然而,她一生中遇到的三個男人,沒有一個為她考慮過。

張達民和唐季珊隻顧著自己的利益,把她逼到絕處。阮玲玉隻好去找蔡楚生,她最後的希望。然而,蔡楚生最重視的卻是自己的名聲,他最終選擇了沉默。

走投無路的阮玲玉回到家中,昔日的豪宅如今成了密不透氣的牢籠,一切歡愉都是假象,一切聲名都是過眼雲煙……她眼前隻有一條路可走,她呆呆地看著那張傳票,上麵寫著日期:1935年 3月 9日。

那一晚,她大概盯著那張傳票,看了很久。腦海中回放著往日的場景,她扮演過的人物蒙太奇一般飄過……她演了許多抗爭的戲,戲中人生生死死,經曆過很多次涅槃。然而,脫下戲服,阮玲玉卻從來不敢解放自己。

她的一生中,遇到了三個男人,每一次初見,她都以為是解脫,以為自己就將成為自由的開籠雀……但是每一次都是希望落空,她所以為的解脫,不過是從一個籠子被關進另一個籠子,永無休止的玩弄,永遠的囚鳥……葬心殉於婦女節,殉於所謂人言可畏,一死剛強,竟以屍諫。

這是 1935年 4月 1日《聯合畫報》上的句子,那一期是“阮玲玉紀念專號”。她終究還是沒有堅強地走上法庭,而是選擇了自盡。二十五歲,當人生走向巔峰的時候,她卻匆匆離場,令諸位看客大驚失色。

她的葬禮是極其盛大的,二十多萬人拭淚為她送別,昔日的好友紛紛站到最前方,替她扶靈。這樣的場麵,大概會令她欣慰吧。

隻可惜,人走了,戲還未完。阮玲玉並未以死換得一息安寧。在她去世一個月後,兩封截然不同的遺書公布於世。其中一份是唐季珊提供的,內容如下:

我現在一死,人們一定以為我是畏罪。其是 (實 )我何罪可畏,因為我對於張達民沒有一樣有對他不住的地方,別的姑且勿論,就拿我和他臨別脫離同居的時候,還每月給他一百元。這不是空口說的話,是有憑據和收條的。可是他恩將仇報,以冤 (怨 )來報德,更加以外界不明,還以為我對他不住。唉,那有什麼法子想呢 !想了又想,唯有以一死了之罷。唉,我一死何足惜,不過,還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罷了。

——阮玲玉絕筆廿四、三月七日這封遺書廣為人知,因為一句“人言可畏”,頗受世人矚目。信中將自殺的矛頭轉向了小報記者,全部責任推給張達民。而一同公布的另一封私信則更是將唐季珊捧上高台。

季珊:我真做夢也想不到這樣快,就會和你死別,但是不要悲哀,因為天下無不散的筵席,請代千萬節哀為要。我很對你不住,令你為我受罪。現在他雖這樣百般地誣害你我,但終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樣地活著呢。鳥之將死,其鳴也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死而有靈,將永永遠遠保護你的。我死之後,請代拿我之餘資,來養活我母親和囡囡,如果不夠的話,請你費力罷 !而且刻刻提防,免他老人家步我後塵,那是我所至望你的。

你如果真的愛我,那就請你千萬不要負我之所望才好。好了,有緣來生再會 !另有公司欠我之人工,請向之收回,用來供養阿媽和囡囡,共二千零五元,至要至要。另有一封信,如果外界知我自殺,即登報發表,如不知請即不宣為要。

——阮玲玉絕筆廿四、三月七日午夜然而,輿論並未因此倒向唐季珊。他的為人,旁人看得很清楚。有傳言說,阮玲玉吞藥自殺之時,本有生還的機會。而唐季珊為了自己的名聲著想,幾經輾轉,延誤了醫治的時機。

而張達民呢?阮玲玉的自殺,讓他有些“畏罪”的感覺。可他依舊是舊習難改,為了錢,可以任意耍無賴。

阮玲玉死後,上海各劇院以此為故事,大肆戲說,排演了《玲玉香消記》等話劇。最諷刺的是,張達民竟然還登台亮相,演了回自己。而張織雲多次被邀請出演阮玲玉,她都拒絕了。

在時間的洪流中,還有兩封遺書漸漸被人遺忘。這是《思明商學報》上刊登的遺書,提供者正是住在阮玲玉家隔壁的梁賽珍姐妹。原來,阮玲玉自殺之後,唐季珊指使梁賽珍的妹妹梁賽珊偽造遺書,消減對自己的不利之處。二人不久之後,良心發現,刊登了該遺書。其中的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