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結婚請帖和結婚通知需要由新娘的父母寄發。即使新娘不與父母生活在一起也應如此。倘若雙親中的一位不幸去世,那麼請帖應以生者的名義發出。如果父母雙亡,請帖則由直係親屬(如哥嫂)或者其保護人負責寄發。若新娘沒有親戚和保護人,請帖則應由好友負責寄發,或者由新郎和新娘自己寄發。在後一種情況下,新娘的名字應該排列在前。當結婚請帖或結婚通知由一位同名的朋友或者親戚寄發時,新娘的姓名應該全部寫出,以免誤解。
10.如果他們樂意,分居的父母也可以在女兒的請帖上把他們的名字排列在一起。請帖上的名字可以寫作“弗蘭克·B·米切爾先生和夫人——即使“先生”和“夫人”已經分居多年也無傷大雅。如果父母已經通過法律手續離婚,特別是當其中一位已經再婚時,請帖則應由與女兒生活在一起的父親或者母親寄發。倘若此人也已再婚,請帖則應以此人及其配偶的名義寄發。若僅以此人的名義寄發請帖,則是一種明顯的失禮。若女兒過去既住在父親那裏,也生活在母親一邊,請帖則應以母親的名義寄發。
11.請帖上不必寫出年份。
12.結婚通知上必須寫清年份,以及舉行婚禮的所在城鎮。即使新娘和新郎巳外出度蜜月,通知上也要寫出婚禮舉行的時間和地點,但不必特別具體地寫出教堂名稱或者家宅地址。
13.正式請帖上要認真地寫出號碼、名字、街道,日期。如果地址由於過長而顯得哆嗦的話,要使用數字以彌補這一不足。
14.“恭請光臨”既可以在教堂婚禮請帖中使用,也可以在家庭、俱樂部和飯店舉行的婚禮請帖中使用——若出現在後一種情況下,則表示婚禮之後有宴會。
15.婚禮之後通常要有一次宴會。如果宴會在下午一點鍾之前舉行。此次宴會可以稱為“婚禮早餐”。如果在一點鍾之後舉行,一般使用“宴會”一詞。
16.如果是正式的結婚典禮,家人和至友通常被邀請參加宴會和婚禮,一般的朋友、鄰居、老熟人和同事隻參加婚禮。因此,要印製兩種請帖:一種邀請客人參加婚禮,另一種邀請親朋好友參加婚禮和宴會。亦可向所有的客人寄發同一種結婚請帖。若邀請某些人參加宴會,可在請帖中附寄一張卡片。
17.當邀請對方參加教堂婚禮時,一般不要求對方答複。若邀請對方參加婚禮和宴會,則要求對方答複。“恭候佳音”或者“敬請賜複”等字樣通常印在請帖的左下角,亦可隨請帖寄去一張卡片,讓對方填寫後寄回。
18.當新娘的父親或母親身有殘疾時,婚禮活動通常較小且隱蔽,隻有直係親屬參加。但婚禮之後的宴會一般都搞得十分熱鬧,所有的親朋好友都要前來助興。在此種情況下隻寄發宴會請帖。主辦人或者口頭通知直係親屬參加婚禮,或者隨請帖寄去一張寫有“婚禮三點鍾舉行”的卡片。
一、宣布訂婚
宣布訂婚通常在午餐會或晚餐會上舉行,或者打電話給當地報紙的社會版編輯,要求刊出一則消息。但是,訂婚的正式通知要寄給家人和朋友。正式通知如下:
[例1]
喬治·科爾曼夫婦榮幸地宣布他們的女兒哈麗特已與約翰·安東尼·韋恩先生訂婚。敬告親友。
如果雙方解除婚約,則應把解除婚約的通知寄給那些接到訂婚通知的人。由於人們喜歡傳遞消息,可以考慮不采用正式通知。如果當初寄送的是訂婚正式通知,那麼解除婚約的通知在格式和措詞上也要與之相適應。
[例2]
喬治·科爾曼夫婦謹宣布他們的女兒哈麗特和約翰·安東尼·韋恩先生一致同意解除婚約。敬告親友。
二、教堂婚禮
請參加教堂婚禮的正式請柬:
[例1]
傑拉爾德·韋林夫婦榮幸地宣布他們的女兒瑪格麗特與唐納德·布萊思先生於六月七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在紐約聖托馬斯·埃皮斯卡帕爾教堂舉行婚禮。
如果樂意,也可以使用統一定製的請柬,隻需把客人的名字填在空格處便可寄出。
與上麵的請柬一同寄出的宴會請柬格式如下。
[例2]
謹訂於六月七日(星期四)十二時半在公園大道四十五號舉行婚禮早餐。
傑拉爾德·韋林夫婦謹訂
敬請賜複
一種小型的卡片可以替代上麵的宴會請柬,它隨婚禮請帖一同寄出:
[例3]
婚禮結束後在公園大道四十五號舉行早餐。
敬請賜複
切記在下午一點鍾之前舉行的宴會均稱為“早餐”。一點鍾之後舉行的統稱為“宴會”。
除了時間差別之外,下午或者晚上的教堂婚禮請柬與上午的婚禮請柬沒有任何區別。
不少宴會卡片特別適用於下午或者晚上的婚禮。最簡單常用的一種如下:
[例4]
謹訂於晚十時在聖莫裏茲舉行宴會。敬請賜複公園大道45號
此種卡片與請柬裝在同一個信封內,寄給那些被邀請參加婚禮和宴會的客人。若僅邀請客人參加宴會,此種請柬最為適宜。
[例5]
茲訂於六月七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在聖莫裏茲教堂為小女瑪格麗特與唐納德·布萊恩先生舉行結婚宴會。
恭請光臨 傑拉爾德·韋林夫婦謹訂
敬請賜複
公園大道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