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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廉潔年金”變為另類福利

時代觀察

央行:支付機構每日核驗客戶備付金信息

中新網11月11日電,據央行網站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建立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信息核對校驗機製的通知》,要求支付機構、備付金銀行每日核驗客戶備付金信息,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這是人民銀行強化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業務管理、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一個重要措施。

據悉,保障客戶資金安全是人民銀行對支付機構實施監管的核心。2013年6月,人民銀行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全麵規範客戶備付金的存放、歸集、使用、劃轉等存管活動,對建立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信息核對校驗機製提出了原則要求。

《通知》在此基礎上,明確了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核對校驗的內容、方法、主要過程和規則要求,旨在通過支付機構業務係統與備付金銀行的客戶備付金信息之間的核對、校驗,發現與防範支付機構挪用客戶備付金的行為,構築客戶資金安全防線,切實保障廣大客戶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據《楚天金報》10月27日報道,日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研中心)首次向社會公開了其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提交的“383”改革方案總報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詳盡的改革“路線圖”。報告建議,建立廉潔年金製度,公職人員未犯重大錯誤或未發現腐敗行為的,退休後方可領取。

點評:不可否認,建立廉潔年金製度的設想,其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我們也不能忽視實行廉潔年金製度背後存在的問題。

一者,對於領著國家俸祿的公職人員來說,廉潔自律是其基本要求之一,或者說廉潔就是一種本份,國家拿出資金來獎勵那些未犯重大錯誤或未發現腐敗行為之人,如此保廉,不僅與理不通,而且於法無據。

二者,這個所謂的“廉潔年金”,實在是多此一舉。對於政府機關幹部,我們已經陸續出台一係列的管理規定,有黨紀、有政紀、有國法、有公務員法。任何人隻要違犯了某一項規定,都可以對號入座,違紀的按黨紀、政紀處置,違法的繩之以法。“廉潔年金”的威力難道比現有的黨紀、政紀和國法還大?

更要緊的是,“廉潔年金”如果監管不力,使用不當,很可能會滋生新的腐敗,甚至演變為公職人員的另類福利。這一點,從某些地方推行的所謂“車改”一樣,等於是額外給權力持有者一筆合法且不菲的公款。

總之,在製度建設還存在漏洞的情況下,在反腐倡廉體係還沒有得到有效落實的情況下,一些貪官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坐牢,都還照樣欲壑難平,小小的“廉潔年金”究竟能發揮多大作用,恐怕不容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