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保法打假從嚴維權程序尚需從簡
時代觀察
據《新京報》10月26日報道,10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這是消保法實施近20年來的首次大修。新法將於2014年3月15日開始實施。新法中針對知假售假等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加強,即將現行法規中,經營者有欺詐的,懲罰性賠償一倍提高到三倍。
點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此次修改後,有很多亮點,比如增加了“網購後悔權”、加強了經營者對消費者個人信息嚴格保密的相關規定等。其中“欺詐消費者的懲罰性賠償提至三倍”,更是讓我們看到了法律對假貨的打擊力度,最大化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立法本意。
消法對欺詐消費、知假售假等行為打擊力度的增強,有其保護消費者權益、規範經營秩序、打擊經營者違法的主觀需要,但從客觀上來說,此次加大對欺詐與售假等的打擊力度,也有其必須性。一者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相關商品物價等均有所提高,假貨價格也跟著水漲船高。此時若再執行一倍的懲罰性賠償,無論是對假貨的懲罰力度還是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都明顯有所不足;二者,事實證明,假貨的泛濫情況相當嚴重,有些地方甚至會出現越打越多的情況,這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加大打擊力度也就成了必然。
欣喜的同時,我們依然有所憂慮,其中最為讓人擔心的,莫過於法律從嚴之後,能否真正起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作用?比如僅僅從消費者維權渠道、程序等方麵來說,以往所存在的消協無權、維權時間長、程序多、成本高等問題,是否會有所改變?從修改之後的新法來看,這方麵所做的改進似乎並不多。如果消費者維權還會出現被推諉、成本高等問題,新消法又是否能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呢?
因此,新消法修改後從嚴打假等,明顯是好事,但相關配套法律和實施細則等還需要做出進一步的完善、明確與細化,特別是對消費者維權的程序與要求等,要盡量給予簡化;各級工商等相關管理部門也必須從根本上改變作風,對消費者的投訴、索賠等維權活動,給予重視,從速從快處理,讓消費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敢於維權,也樂於維權,而不是害怕維權難而忍氣吞聲!
三季度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雙升”
11月13日,銀監會網站發布《商業銀行主要監管指標情況表》,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商業銀行三季度不良貸款餘額5636億元,環比增加241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97%,環比增加0.01%。
其中,截至三季度末,股份製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增幅較快,環比增加0.03個百分點;不良貸款餘額為1026億元,環比增加70億元。而截至三季度末,大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仍然占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的近六成。
同時,農村商業銀行及外資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環比都有所下降,分別下降了0.01%和0.03%,為1.62%及0.57%,不過農村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依然較高。
中央財政資金首次競爭分配
據《人民日報》11月14日報道,近日,2013年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城市名單,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上公示一周後確定,河北石家莊市、唐山市,遼寧鐵嶺市等10個城市榜上有名。
與以往不同的是,這10個城市並不是由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敲定”的,而是完全由專家通過公開評審從15個入圍城市中選定的。這一方式,開了中央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