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統一貨幣(2 / 2)

秦統一幣製後,把貨幣一律稱名為“錢”,並被後世一直延續了下來。

秦代貨幣的統一表明,“千古一帝”秦始皇,在統一貨幣時不僅措施有力,也取得了曆史性成果。

秦始皇統一貨幣時,首先要求全國貨幣形製的統一。他下令將其他各國原有的較為紊亂的幣製一律廢除,規定全國的貨幣隻有兩種,一種是黃金,為上幣;一種是方孔的圓錢,為下幣。這就使原來其他諸國的貨幣就淡出了流通領域,並逐漸在人們視野中消失了。

方孔圓錢形質雖沿襲兩周的環錢,但有所不同的是全部都將圓孔改為方孔。秦始皇確定方孔圓錢為貨幣統一形製,有4點重要的原因:

一是環錢本為周製,秦國雖在戰國時期就在沿用,但秦始皇既然進行幣製改革,就絕不能因襲照搬,而是應該要在錢孔上予以統一。

二是錢必須要以繩或以木貫穿,才便於攜帶和流通。而要使它貫串得比較牢固,不容易晃蕩挪動,方形的孔則更符合這種要求。

三是最初的環錢有鑄4個字的,也有鑄6個字的。統一貨幣後,秦錢鑄為方孔,分列“半兩”兩個字於方孔兩邊,即便識別,又較美觀勻稱。

四是秦錢貯藏規定“千錢一畚”,製為方孔,以木或繩貫之,就能比較固定,也是儲存上的一種最大便利。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秦國統一貨幣推行的方孔錢,從秦代定製起,直至清代末期都沒有改變。

秦代采用半兩錢的錢幣形製,倒映著先秦時代的“天圓地方”思想。古人把“圓”與“方”,“天”與“地”,“君”與“臣”聯係起來了,它們之間有著各執其道,不可易位的關係。

這種思想投影在秦半兩錢的形製上:外圓代表天命,內方象征皇權。“外圓內方”的半兩錢,搖身一變為“天命皇權”的符瑞。這就是方孔圓錢在我國曆史上通行了幾千年而不衰的真正原因。

人類的思維發展與社會的發展是同步而行的。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類開始認識時間和空間的發展,逐漸走出原始的混沌狀態。

秦半兩錢就是在這種思維方式的指導下,繼承了曆史上錢幣形製的優秀成果,又注入了天、地、人的思想觀念,融時間、空間於一體,濃縮在方寸之內。從這個角度來說,秦半兩錢的誕生,是人類思維發展史上又一座豐碑。

秦始皇還對全國錢幣重量進行了統一。

在以金屬作為貨幣的時代,貨幣的重量是貨幣製度中非常重要的一環,貨幣的重量過輕、過重或者重量標準的不統一,都會給商品交流和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因此,秦始皇統一貨幣時也非常重視對貨幣重量進行統一化。

在對貨幣的重量上,統一貨幣要求貨幣的重量為“半兩”,並在貨幣上鑄上“半兩”兩個字,這裏的半兩,相當於當時的12銖,秦製24銖等於一兩。

秦國鑄造錢幣是有技術上的原因的。當時鑄造貨幣使用的是土範,一枚錢隻能鑄一次,重量自然不能夠絕對準確。盡管如此,但是秦代關於“半兩”規定,無疑為貨幣重量的統一提供了重要條件。後世沿用對重量的統一要求,使古代金屬貨幣重量終於走向統一。

秦始皇去世後,秦代貨幣中的一些改革成果開始衰落,鑄幣的重量開始減輕,幣製混亂,以變相的通貨貶值的手段攫取財富。秦末貨幣的嚴重減重變質,與秦王朝的衰亡是同步的。可見,一個朝廷的貨幣可以反映國力的盛衰。

秦始皇還規定由朝廷統一鑄造錢幣,鑄幣權完全由朝廷掌握,實現了鑄造模型和鑄造官署的統一。在貨幣改革時,關於鑄幣權,秦國政策總起來說就是“鑄幣權”的統一:全國的錢幣都由朝廷統一集中地鑄造,不許民間私鑄。

秦國的這種錢幣必須集中於朝廷,由朝廷統一鑄造的做法,和現代各國貨幣的發行必須全部集中於朝廷大致相同。因此,可以說秦始皇統一貨幣政策中的統一鑄幣權,是具有先驅作用的。

秦權錢是秦王朝統一貨幣、加強朝廷集權製的象征。秦王朝為了保證統一貨幣政策的施行,不僅鑄造了大量的半兩錢,而且還鑄造了為數不多的重四兩的秦權錢。

為了杜絕私鑄,檢驗半兩錢的分量,特地又鑄造了一種厚重的權錢,稱“法錢”,麵文左右兩側有“重四兩”的小篆文字,穿孔上下有一定的數字符號,作為衡量的標準。

按此權錢的標準,一枚權錢應當等於8枚半兩錢的重量,如果8枚半兩錢不等同於一枚權錢的重量,那就說明不符合標準。

秦權錢的鑄造,在監督、規範當時全國錢幣的流通,進一步鞏固半兩錢的獨尊地位,保證統一貨幣政策的落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