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吏書、義民、總甲、裏老、百長、弓兵、機快人等若攬差下鄉,索求齎發者,約長率同呈官追究。
十二、各寨居民,昔被新民之害,誠不忍言;但今既許其自新,所占田產,已令退還,毋得再懷前仇,致擾地方。約長等常宜曉諭,令各守本分,有不聽者,呈官治罪。
十三、授招新民,因爾一念之善,貸爾之罪。當痛自克責,改過自新,勤耕勤織,平買平賣,思同良民,無以前日名目,甘心下流,自取滅絕。約長等各宜時時提撕曉諭,如踵前非者,呈官征治。
十四、男女長成,各宜及時嫁娶。往往女家責聘禮不充,男家責嫁妝不豐,遂致愆期。約長等其各省諭諸人,自今其稱家之有無,隨時婚嫁。
十五、父母喪葬,衣衾棺槨,但盡誠孝,稱家有無而行。此外或大作佛事,或盛設宴樂,傾家費財,俱於死者無益。約長等其各省諭約內之人,一遵禮製,有仍蹈前非者,即與糾惡簿內書以不孝。
十六、當會前一日,知約預於約所灑掃張具於堂,設告諭牌及香案南向。
當會日,同約畢至,約讚鳴鼓三,眾皆詣香案前序立,北麵跪聽約正讀告諭。畢,約長合眾揚言曰:“自今以後,凡我同約之人,祗奉戒諭,齊心合德,同歸於善;若有二三其心,陽善陰惡者,神明誅殛。”眾皆曰:“若有二三其心,陽善陰惡者,神明誅殛。”皆再拜,興,以次出會所,分東西立,約正讀鄉約畢,大聲曰:“凡我同盟,務遵鄉約。”眾皆曰:“是。”乃東西交拜,興,各以次就位,少者各酌酒於長者三行。知約起,設彰善位於堂上,南向置筆硯,陳彰善簿;約讚鳴鼓三,眾皆起,約讚唱:“請舉善!”眾曰:“是在約史。”約史出就彰善位,揚言曰:“某有某善,某能改某過,請書之,以為同約勸。”約正遍質於眾曰:“如何?”眾曰:“約史舉甚當!”約正乃揖善者進彰善位,東西立,約史複謂眾曰:“某所舉止是,請各舉所知!”眾有所知即舉,無則曰:“約史所舉是矣!”約長副正皆出就彰善位。約史書簿畢,約長舉杯揚言曰:“某能為某善,某能改某過,是能修其身也;某能使某族人為某善,改某過,是能齊其家也;使人人若此,風俗焉有不厚?凡我同約,當取以為法!”遂屬於其善者。善者亦酌酒酬約長曰:“此豈足為善,乃勞長者過獎,某誠惶怍,敢不益加砥礪,期無負長者之教。”皆飲畢,再拜會約長,約長答拜,興,各就位,知約撤彰善之席,酒複三行,知約起,設糾過位於階下,北向置筆硯,陳糾過簿。約讚鳴鼓三,眾皆起,約讚唱:“請糾過!”眾曰:“是在約史。”約史就糾過位,揚言曰:“聞某有某過,未敢以為然,姑書之,以俟後圖,如何?”約正遍質於眾曰:“如何?”眾皆曰:“約史必有見。”約正乃揖過者出就糾過位,北向立。約史複遍謂眾曰:“某所聞止是,請各言所聞!”眾有聞即言,無則曰:“約史所聞是矣!”於是約長副正皆出糾過位,東西立。約史書簿畢,約長謂過者曰:“雖然姑無行罰,惟速改!”過者跪請曰:“某敢不服罪!”自起酌酒跪而飲曰:“敢不速改,重為長者憂!”約正、副、史皆曰:“某等不能早勸諭,使子陷於此,亦安得無罪!”皆酌自罰。過者複跪而請曰:“某既知罪,長者又自以為罰,某敢不即就戮,若許其得以自改,則請長者無飲,某之幸也!”趍後酌酒自罰。約正副鹹曰:“子能勇於受責如此,是能遷於善也,某等亦可免於罪矣!”乃釋爵。過者再拜,約長揖之,興,各就位,知約撤糾過席,酒複二行,遂飯。飯畢,約讚起,鳴鼓三,唱:“申戒!”眾起,約正中堂立,揚言曰:“嗚呼!凡我同約之人,明聽申戒,人孰無善,亦孰無惡。為善雖人不知,積之既久,自然善積而不可掩;為惡若不知改,積之既久,必至惡積而不可赦。今有善而為人所彰,固可喜;苟遂以為善而自恃,將日入於惡矣!有惡而為人所糾,固可愧;苟能悔其惡而自改,將日進於善矣!然則今日之善者,未可自恃以為善;而今日之惡者,亦豈遂終於惡哉?凡我同約之人,盍共勉之!”眾重曰:“敢不勉。”乃出席,以次東西序立,交拜,興,遂退。
譯文
諸位,咱們來談談心,荀子說過:“蓬草生在劍麻中,不必刻意扶它,它就會生長得筆直;白沙扔進泥裏,不必刻意沾染它,它就會變得很黑。”民俗的“善惡”,和環境的關係很大!
從前,有些人不守宗族規矩、禍害鄉親,到處惹是生非,輕者為流氓,重者就為盜匪,這並非是他天生如此,罪過也不能全算到他頭上。政府有更大的責任,治之無道,教之無方;另外就是家教,這些人的家長和父母官不能及時地進行教育和管束,沒有有效地對其引導扶持,獎勵勸勉,甚至是他們本人也沒有做到與他人的持續和睦,孩子們耳濡目染,自然就形成了極不良的生活態度和作風,當遇到事時,就會學著家人的樣子憤怒以待,虛偽狡猾以應,於是,逐漸進入惡的境地,卻渾然不知。在這點上,我等父母官和父老子弟都有責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