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王陽明家規(10)(1 / 3)

今天時亢旱,火災流行,水泉枯竭,民無屋廬,歲且不稔。實由令之不職,獲怒神人,以致於此。不然,爾民何罪?今方齋戒省咎,請罪於山川社稷。停催征,縱輕罪。爾民亦宜解訟罷爭,息心火,無助烈焰。禁民間毋宰殺酗飲。前已遣老人遍行街巷,其益修火備,察奸民之因火為盜者。縣令政有不平,身有缺失,其各赴縣直言,吾不憚改。

昨行被火之家,不下千餘,實切痛心。何延燒至是?皆由衢道太狹,居室太密,架屋太高,無磚瓦之間,無火巷之隔。是以一遇火起,即不可救撲。昨有人言,民居夾道者,各退地五尺,以辟衢道,相連接者,各退地一尺,以拓火巷。此誠至計。但小民惑近利,迷遠圖,孰肯為久長之慮,徒往往臨難追悔無及。今與吾民約,凡南北夾道居者,各退地三尺為街;東西相連接者,每間讓地二寸為巷。又間出銀一錢,助邊巷者為牆,以斷風火。沿街之屋,高不過一丈五六,廂樓不過二丈一二。違者各有罰。地方父老及子弟之諳達事體者,其即赴縣議處,毋忽。

昨吳魁昊、石洪等軍民互爭火巷,魁昊等赴縣騰告,以為軍強民弱已久。在縣之人,皆請抑軍扶民。何爾民視吾之小也?夫民吾之民,軍亦吾之民也。其田業吾賦稅,其室宇吾井落,其兄弟宗族吾役使,其祖宗墳墓吾土地,何彼此乎?今吉安之軍,比之邊塞雖有間閑,然其差役亦甚繁難,月糧不得食者半年矣。吾方憫其窮,又可抑乎?今法度嚴厲,一陷於罪,即投諸邊裔,出樂土,離親戚,墳墓不保其守領,國典具在,吾得而繩之,何強之能為?彼為之官長者,平心一視,未嚐少有同異。而爾民先倡為是說,使我負愧於彼多矣。今姑未責爾,教爾以敦睦,其各息爭安分,毋相侵陵。火巷吾將親視,一不得,吾其罪爾矣。訴狀諸軍,明早先行赴縣麵審。

諭告父老子弟,縣令到任且七月,以多病之故,未能為爾民興利去弊。中間局於時勢,且複未免催科之擾。德澤無及於民,負爾父老子弟多矣。今茲又當北覲,私計往返,與父老且有半年之別。兼亦行藏靡定,父老其各訓誡子弟,息忿罷爭,講信修睦,各安爾室家,保爾產業,務為善良,使人愛樂,勿作凶頑,下取怨惡於鄉裏,上招刑戮於有司。嗚呼!言有盡而意無窮,縣令且行矣,吾民其聽之。

譯文

廬陵人傑地靈,卻以擅長訴訟聞名,讓我備感寒心。我這個新廬陵縣令,頭腦不靈光,判不了那麼多訴訟,而且身體也差。今天,我就和諸位約定一下,自今天起,不是類似性命攸關的大事,不要訴訟。訴訟的文字,要言簡意賅,不能超過兩行,每行不得超過三十個字。凡是違反這規定的,你有多大的冤屈,我也不受理。如果第二次違規,那就要受到處罰。縣中父老有謹慎忠厚知道禮法的,把我的話帶回你們的家鄉,務必要平息訴訟,興起禮讓之風。

嗚呼!一時的氣憤,忘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危,情況嚴重的話,還會遺禍子孫。哪個人能以謙讓恭順要求自己,以良善聞名於鄉,不會為人所敬愛?你等要仔細思考啊。

現在瘟疫橫行,無知的人,受人蠱惑,擔心被傳染,竟然拋棄骨肉。得病的人不死於病,卻因無人照顧而餓死,你們又將他們的死因歸於瘟疫。鄉裏鄉親之道,就是該守望相助,遇到類似瘟疫的危難時更應互相扶持。可現在,竟然拋棄骨肉於不顧。縣城中,怎麼可能沒有行孝義的人,怎麼可能沒有倡導行義的人呢?

遠古時代,有人犯錯,做官的還要給他三次機會。現在廬陵縣無辜百姓,全家枕藉而死的不計其數。身為父母官,於心何忍?說起來心如針紮似的痛。半夜三更憂惶不已,無法入睡,思考救療百姓之道,最終我隻有一個辦法:希望有大德之士勸告百姓,踐行“孝悌”美德。念在親情的分上,不可互相拋棄。打掃你們的房屋,開窗通風,給生病的親人喂藥吃飯。貧窮不能買藥的,官府可以救濟。我雖已派出醫生,但恐很難落實,鄉親們隻要發現有醫生不務正業,即可報告官府,本老爺將治其重罪。有能踐行“孝悌”美德的人,本老爺當登門拜訪,樹立標杆。這場瘟疫鬧得這麼大,實在是官員失職。我初到也感染了疾病,不能去慰問災民,希望父老鄉親們原諒我。

請父老鄉親們,為我訓誡你們的子弟,我現在未受理案件,不僅是因為我生病而無法工作的原因。此時正是春耕之時,你們應趕緊幹農活。如果把春天浪費,這一年就無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