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王陽明家規(10)(2 / 3)

你們一打官司,幾乎是扶老攜幼全族上陣,荒廢了農田,放棄了家室,老幼無人照管,貧病之人,坐以待斃。另外就是滋長了官場貪汙之風,為害無窮。就在昨天,我於半路上被大批百姓攔截,他們哭天搶地,其神情似乎有莫大的冤屈。我就讓他們來投狀子。可看了幾份後,我就明白了,這些人為了點芝麻蒜皮的小事,故弄玄虛,虛張聲勢,沒有一個狀子上寫的事是實情。這簡直太過分了,百姓真是不可理喻,從此後,我拒不接收這種官司。你等若真有大冤屈,不必來打官司,我肯定能聽說。如果還有我不知道的,當地鄉村德高望重的人可單獨向我來報告。不過,如果報告不實,那向我報告的人也要受牽連。

其實,人與人之間應該消解小憤怒,互相包容。容忍這種美德,是眾人都喜歡的,它可不僅僅是全身保家而已。唉!我不是沒有嚴刑峻法來懲治那些胡亂打官司的人,我隻是礙於做縣官不久,還未有恩德給你們,就以峻法對待你們,這雖是很多官員的做派,但我對你們還是有點於心不忍。所以先把我的心聲告訴你們,倘若你們還不聽,那我絕不輕饒。你等須謹慎從事,不要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情來。

官府向民間借貸,本來不是正規渠道,是一時救急。現在官員有急難,作為百姓,也該救人所急,怎麼可以坐視不顧?甚至還攻擊責罵,恐怕就有點過分了。本來不顧自己一心為民,是官員應該做的,但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也是人之常情。你們百姓也別過於苛責。我何嚐不希望你等安居樂業,不受騷擾,也是不得已啊!現在急難已過,我決不會再來向你們征收,必是奸偽之人假借官府的名義,此後如果還有人下鄉征收,你等馬上報官,我來處置,你們不要再不依不饒!

現在,廬陵縣多有盜匪,官府無法緝拿,民間又沒有防禦他們的辦法,盜賊由此更多。最近和地方上的父老豪傑商量了一下,決定這樣,居住在城裏的,十家為甲;居住在鄉村者,一村為一保。平時,大家要講誠信修和睦,盜賊來了,務必要互相救援。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城中已編定完畢,鄉村中的父老將村中情形編為圖紙,呈交官府。鄉村中有些頑劣少年,固然是平日受習氣所染,但村中父老也有教誨不到的責任。我不想追究這些事,希望你們都改過從善,不要再犯。

現在,天氣炎熱,大旱無雨,泉水枯竭,百姓無居住之地,莊稼顆粒無收。實在是做官的失職而觸怒上天,以至於此。如果不是這樣,百姓有什麼罪過,要受這種懲罰?我現在正齋戒反省,向山川社稷請罪,停止征收賦稅。希望能減輕我們做官的罪過,讓老天放過百姓。這種流金鑠石之時,你等還是放棄訴訟,平息爭鬥,滅了心中那團火吧。

談到火,前段時間發生了一場讓人痛心的火災,昨天我去災後現場,一片狼藉,讓人傷心不已。一家起火,綿延千家,怎會如此?我認為,都是街道太狹窄、房屋密集,沒有磚瓦阻隔,也沒有專業的火巷。所以一有火起,就不可能撲救。昨天有人出主意說,各房屋之間的道路都向後退五尺,使其寬敞,房屋有連接的,各退地一尺,以成火巷。這是很好的辦法。但百姓都有小民意識,眼光淺薄,沒有人會高瞻遠矚,一旦發生了災難才後悔不及。現在我就和諸位約定,凡是南北夾道居者,各退地三尺為街;東西相連接者,每間讓地二寸為巷。又每間出銀一錢,助邊巷者為牆,以斷風火。沿街之屋,高不過一丈五六,廂樓不過二丈一二。違者罰款。諸位父老,請互相告之。

昨日聽到這樣一種論調:希望降低軍隊的待遇,把擠壓出來的錢救濟百姓。簡直豈有此理!百姓是我的百姓,軍人也是我的百姓。他們也要交稅納糧,憑什麼要降低他們的待遇?況且,我所知道的此處軍隊,差役多如牛毛,官府還拖欠他們的月糧已達半年。我正在憐憫他們貧窮,怎麼可能降低他們的待遇?現在法網嚴密,一獲罪就會被投入邊地從軍,背井離鄉,妻離子散,國家在軍人待遇方麵有明文規定,怎麼可能強行壓製?現軍官們眼中並無軍民之別,而你們百姓先提出這樣的說法,讓我在軍官們麵前心懷愧疚啊!諸百姓不可再有這種念頭!

和諸位父老說一下,本官到任已七個月,因身體原因,沒有及時為你們謀福利。其間有些事情,做得還欠周詳,希望諸位不要埋怨。我即將離開此地,和你分別可能有半年之久,有一事相告:諸位應以和為貴,不要爭強鬥勝,亂打官司。好好過日子,做個善良之人。讓別人都喜歡你,萬不可讓別人都厭惡你。唉!言有盡而意無窮,本老爺要走了,你等對我的話要好好品味,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