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三千裏地山河(1)(2 / 3)

1936年春,傅斯年致函陳寅恪,請其赴南京參加史語所會議,就未來大政方針和發展方向進行商討。陳寅恪思慮再三,於1936年4月8日致函傅斯年,決定不予出席,並正式提出辭呈。函曰:

孟真兄左右:

首示敬悉。所以稽遲未即奉複者,以尚未決計南行與否故也。今決計不南行,特陳其理由如下:清華今年無春假,若南行必請假兩禮拜,在他人,一回來即可上課,弟則非休息及預備功課數日不能上課,統合計之,非將至三禮拜不可也。初意學生或有罷課之舉,則免得多請數日之假,豈知竟不然,但此一點猶不甚關重要。別有一點,則弟存於心中尚未告人者,即前年弟發見清華理工學院之教員,全年無請假一點鍾者,而文法學院則大不然。彼時弟即覺得此雖小事,無怪乎學生及社會對於文法學院印象之劣,故弟去學年全年未請假一點鍾,今年至今尚未請一點鍾假。其實多上一點鍾與少上一點鍾毫無關係,不過為當時心中默自誓約(不敢公然言之以示矯激,且開罪他人,此次初以告公也),非有特別緣故必不請假,故常有帶病而上課之時也。弟覺此次南行亦尚有請假之理由,然若請至逾二星期之久,則太多矣,此所以躊躇久之然後決定也。院中所寄來之川資貳佰元,容後交銀行或郵局彙還。又弟史語所第一組主任名義,斷不可再遙領,致內疚神明,請即於此次本所開會時代辭照準,改為通信研究員,不兼受[任]何報酬,一俟遇有機會,再入所擔任職務。因史語所既正式南遷,必無以北平僑人遙領主任之理,此點關係全部綱紀精神,否則弟亦不拘拘(泥)於此也。所欲言者尚多,特先約略奉複,即希鑒諒,並代候諸公,至深感幸。敬叩

撰安

弟寅恪頓首

【right引文】四月八日[3]

傅斯年接信,對陳寅恪提出的不出席會議和辭職事皆不照準,退而求其次,想出了一個“兩頭兼顧”之法,讓陳氏隻出席幾天會議,保證一個星期內可返北平。為了加重邀請的砝碼,傅斯年與李濟聯名拍發電報,以示尊崇和迫切之情,但陳氏仍未南下。4月13日,陳寅恪在致傅斯年、李濟的信中說道:“前日奉到來電,又遲疑久之,至今日仍決計不南行,殊負盛意,惶愧之至。弟雖可於一星期內往返,但事實上因身體疲勞及預備功課之故,非請假兩星期不可。自昨日起,又略感冒受涼,則短期內往還之可能更少矣。又弟請於暑假後解除第一組主任名義一事,實考慮再三,認有必要,否則亦不拘泥,務求兄等與諸公會商允許,不勝感禱之至。”信旁注數語,其中有“弟不列會或可便於討論,否則互相客氣,又恐不易決定矣。此亦不必到會之一小小理由也”。[4]

既然陳寅恪兩次複函表示不再南下,並列舉了相當的理由,傅斯年自然不便霸王硬上弓,強人所難,陳氏南下之事就此畫上了句號,隻是他所堅辭的史語所曆史組主任之職未能遂願,不但這年的暑假之後未能解除,即便在抗日烽火燃燒於大半個中國之時同樣沒有實現。以陳寅恪在學術界超凡的學識與名望,滿身霸氣的傅斯年好不容易才延攬到自己麾下,自然不會輕易放棄。令傅、陳二人都沒有想到的是,北平分別近五年之後,陳寅恪與史語所同人又有了一次相聚的機緣,隻是,這次相聚不在北平,亦不在南京,而是在硝煙彌漫、彈片橫飛的西南邊陲昆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