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食品衛生與飲食安全(1 / 3)

一、食物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及其危害

食物是人類生存的基本要素,但是食用或處理不當,也會給人的身體健康帶來一定的危害。對於餐飲實體來說,如果賓客吃了餐廳提供的菜點而發生身體不適或傷害,須承擔責任,還會因此而陷入更大的麻煩中。因此餐飲實體必須注意食品的衛生和安全工作。

一般說來,食品可能帶來的危害來自於以下幾個方麵:

(1)食品自身含有有毒有害物質;

(2)食品在生產(養殖)、加工、儲運過程中被汙染,如生物性汙染、化學性汙染和放射性汙染等;

(3)食品放置過程中變質;

(4)賓客自身體質對某種類食品過敏。

(一)植物性食品的危害

1.含硝酸鹽類蔬菜的危害。大量食用含硝酸鹽較多的蔬菜,如芥菜、菠菜、白菜、青菜、甜菜葉、蘿卜葉、韭菜等可引起硝酸鹽類中毒,通常稱為腸原性青紫病、紫紺病或烏嘴病。尤其當陰雨日久,收割的菜中硝酸鹽較多,人食後在腸道內大腸杆菌、枯草杆菌等細菌作用下,硝酸鹽還原為亞硝酸鹽,而當蔬菜貯存過久,開始變質腐爛時,其硝酸鹽含量更多。醃製的蔬菜在一周左右亞硝酸鹽含量激增。烹調後蔬菜存放過久,特別是在溫暖環境中,菜中硝酸鹽也會還原為亞硝酸鹽。凡此種種,均可引起中毒,通常在食後1~3小時或24小時內發病,病勢凶猛,病情發展快。病人從起初可有頭痛、頭暈、乏力、心跳加速、呼吸困難、惡心、嘔吐、腹疼、腹瀉等症狀,隨即出現本病特征性症狀:皮膚青紫,口唇部最明顯。重的波及舌尖、指甲、血液呈深棕色。嚴重的可因循環障礙、缺氧、呼吸麻痹死亡。餐廳應注意蔬菜貯存管理,防止腐爛,杜絕使用腐爛蔬菜原料。醃菜至少醃製20天後方可食用。對硝酸鹽含量多的蔬菜,應焯水後再行烹調。

2.含氰甙類食物的危害。木薯、桃、杏、梅、李、枇杷、櫻桃、楊梅等果仁內均含有氰甙,人食後氰甙在消化道中遇水,可產生劇毒的氰氫酸。氰氫酸阻止細胞內呼吸,使機體陷入窒息,並麻痹呼吸及血管運動中樞,最後導致中毒者死亡。木薯中含亞麻苦甙,水解後也釋放氰氫酸,因其須在腸內分解,故發病較慢。本病潛伏期短,食後1~2小時即出現惡心、流涎、口苦澀、舌尖麻木等症狀,並伴有嘔吐、腹瀉、頭暈、頭痛、呼吸困難、呼氣有苦杏仁味。中毒重者出現昏迷、痙攣、瞳孔擴大、休克、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避免此類中毒應禁止食用生木薯,不吃苦杏仁、苦桃仁。木薯煮食前應先去皮,切片,清水浸泡一晝夜,去水再煮熟食用。食用甜杏仁時必須加熱炒透,使毒素揮發掉。限量食用。

3.發芽土豆的危害。發芽土豆內龍葵堿含量大增,一方麵刺激消化道黏膜,另一方麵可麻痹呼吸中樞,溶解紅血球,並可引起腦水腫和充血。食後10分鍾至數小時發病。咽喉部、口腔黏膜刺癢有燒灼感,上腹部不適、惡心、嘔吐、腹疼、腹瀉。過多食用引起發熱、昏迷、抽搐、呼吸困難,重症因心髒衰竭,呼吸中樞麻痹而死亡。因而土豆應貯存在低溫、幹燥、避免日光照射的地方,以防止發芽。發芽或皮色變黑綠的土豆不能食用。發芽很小的土豆食用前應剔去芽及芽基,削淨皮,烹調時要煮熟,不宜用來炒絲、炒片,最好加醋以破壞龍葵堿。

4.菜豆的危害。菜豆俗稱四季豆、刀豆、芸豆、豆角等,常因烹調時未煮透,食後引起中毒,是紅細胞凝集素的凝血所致。食後2~4小時發病,開始頭暈,腹脹,以後惡心嘔吐,有的伴有腹疼、腹瀉。本病病情短,多數可不經治療在當天恢複。食用菜豆時應炒熟煮透至青綠色消失,無苦味、無生硬感。不應做涼拌菜。

5.大白菜中毒。大白菜若保管不善會腐爛,細菌將大白菜所含無毒的硝酸鹽還原成有毒的亞硝酸鹽。亞硝酸鹽能使血液中的血紅蛋白失去攜氧能力,引起人體缺氧。人若食用腐爛的大白菜,在2~3小時內就會出現頭痛頭暈、惡心嘔吐、心跳加快、皮膚呈輕度紫色等中毒症狀,嚴重的還會發生昏迷、瞳孔散大,甚至死亡。

6.鮮黃花菜的危害。黃花菜又名金針菇,若食用多量未經煮泡去水或急炒加熱不徹底的新鮮黃花菜,可因其所含的秋水仙素堿而引起中毒。最快食後數分鍾,最慢十餘小時後出現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口渴,嚴重者出現頭暈、頭疼、腹痛、腹瀉,一般可自愈。新鮮黃花菜食用時,應先用水浸泡,或用沸水燙過,去水後再進行烹調。

7.白果的危害。食用加熱不透的白果可致中毒,嚴重時可致死。一般生食5~10粒即可中毒。是一種能溶於水,加熱即破壞的無氮中性白果毒素。一般食後3~4小時發病,初期惡心、嘔吐,後頭痛、抽搐、呼吸困難、皮膚黏膜發紫,最後昏迷、瞳孔擴大、心力及呼吸衰竭死亡。應注意白果不能生食,也不得食用加熱不透的白果,兒童更要限量食用。

8.未熟豆漿的危害。生黃豆中含有—種有毒的胰蛋白酶抑製物,進入人體後可抑製人體蛋白酶的活性。通常是因飲用未煮開的豆漿而引起,多在食後半小時至1小時內出現惡心、嘔吐,重的出現腹瀉。停食後當天自愈。因此,豆漿必須煮沸方可飲用。

9.細菌性和黴菌性食物的危害。食品放置時間過長、操作中不注意衛生、沒有燒熟煮透,會造成細菌大量繁殖產生毒素;發黴的食品因黴菌大量繁殖產生毒素。人食用後會出現頭痛、頭暈、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中毒症狀。嚴重的會引發痢疾等腸道傳染病,重者可致死亡。

(二)有毒動物食物的危害

1.河豚魚的危害。河豚魚身體渾圓,頭腦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鮮豔的彩色斑紋,體表無鱗、光滑或有細刺,門牙上下各兩枚,腹部可膨氣如球。河豚魚體內含有河豚毒素,毒素比較穩定,鹽醃、日曬、加熱燒煮均不能消除。魚體中的血、卵巢、皮、肝的毒力最強,腎、腸、鰓、腦、髓次之;肌肉毒力較小。紅鰭豚等少數品種肌肉基本無毒。河豚毒素主要作用是影響鈉離子對細胞膜的透過性,阻斷神經的興奮傳導。一般人食用後半小時至3小時發病,初期口渴、唇舌和手指等處發燒,隨後引起四肢麻痹,共濟運動失調,全身癱軟,心跳初期加快,然後減慢,血壓下降,瞳孔先收縮後放大。重症多因窒息死亡。

2.含高組胺魚類的危害。一般皮青肉紅的魚,如鮐魚、竹夾魚、秋刀魚、金槍魚、鯖魚、鰹魚、沙丁魚等,體內含有大量組胺酸。當魚體被莫根氏變形杆菌、滅色杆菌、多種葡萄球菌、埃希氏大腸杆菌、普通變形杆菌汙染時,可使魚體內組氨酸形成大量組肽。人食後半小時至4小時出現中毒症狀:全身潮紅、似酒醉狀、頭痛、頭暈、心跳加快、呼吸急迫有胸悶感。部分病人出現結膜充血、視力模糊、唇腫、舌麻、惡心、嘔吐、蕁麻疹等。對這類魚在烹調前要洗幹淨,加熱要充分,用煎、炸與加醋的方法可減少組胺的含量。但是如果發現上述皮青肉紅的魚類的眼珠變紅,色澤不鮮豔,魚體沒有彈性時,應禁止食用。

3.魚肝的危害。鯊魚、鮁魚、魚、旗魚、鱘鰉魚、鱈魚、硬鱗脂魚等的肝髒內含有大量高級不飽和脂肪酸組成的油脂。這些油脂易與外界異物結合形成魚油毒素,當人們食用含有魚油毒素的魚肝即可引起中毒。魚肝中毒多發生在食後1~6小時,中毒者出現頭暈、頭痛、臉部和四肢浮腫、惡心、嘔吐、乏力。不同魚類魚肝中毒都有其特有症狀,如鮁魚魚肝中毒可有口渴、唇幹、腕、踝以下整片皮膚脫落以及其他部位的鱗狀皮屑脫落,重症的脫發、脫眉。旗魚魚肝中毒時,有胸悶、劇烈嘔吐、體溫上升等症狀。鯊魚、魚魚肝中毒常有體溫升高,食欲消失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