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英國中小學教育概況(1)(3 / 3)

三、20世紀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

19世紀末20世紀初英國的壟斷經濟進一步發展,並且稱霸於世界,有“日不落帝國”之稱。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由於戰爭的消耗和戰後世界性經濟危機的不斷打擊,英國的經濟、軍事實力和國際地位不斷下降。在這段時間裏,為了與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繼續競爭,同時也是迫於人民群眾爭取教育權的鬥爭,就必須繼續不斷地提高本國教育水平。這段時間英國的教育發展總的說來是:教育進一步國家化,初等教育普及,中等教育大大擴展。高等教育和師範教育也有所前進,但是高等教育和師範教育的大發展則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事情。不過,盡管勞動人民子女受教育的機會以及各級教育中的實科內容有所增加,雙軌製與教育內容的宗教性,仍是英國教育的突出特點。另外,英國的考試製度也是很嚴格的。

1902年英國國會頒布巴爾福法案(Balfour Act)。根據這一法案,各郡、市設立地方教育局,並通過資助進一步控製私立學校和教會學校。至此,英國形成了國會、教育委員會(Board of Education)和地方教育局這樣一個從中央到地方的教育管理係統(其中地方教育局是掌握實權的),“國家教育”基本形成,同時也確定了由國家統一領導與地方分權同時並存的教育領導體製,這是英國教育行政製度的一個特征。直到1944年教育法案公布時,英國國家教育領導機構才又有新的變化。

1870年“初等教育法”公布後,英國政府對它不斷進行修正,使實施初等教育和強迫教育成為國家的專責,推動了英國初等教育的發展,除了允許私立初學校繼續存在外,各地教育局開辦了大量的“公立學校”。1918年,英國國會頒布了費舍法案(Fishen Act),免除小學學費,禁止12歲前的童工,為2~5歲的兒童開辦幼兒學校,把義務教育年限延長到14歲,從而使初等教育進一步普及。該法案還提倡在初等學校中貫徹“進步教育”的主張。

1918年的“費舍法案”著重要求各地方當局大力發展中等水平的學校,廣泛開辦技術學校、夜校、藝術學校、商業學校以及家事學校和附設於工業學校的二年製的工業、商業專修班等等。這樣,在當時“普及中等教育”的口號下,英國的中等技術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大有發展。同時還出現了一種新的中學——現代中學,但這種中學水平很低,其畢業生是不準參加大學入學考試的。上述這些學校的學生多為勞動人民子女。富裕家庭出身的青年仍然經過家庭教育或預備學校升入公學和文法中學,為將來升入大學作準備。顯然,這一時期的英國教育仍實行雙軌學製,由於在當時的許多資本主義國家中,在不同的學製軌道上學習的青年和兒童有著明顯不同的經濟背景,因而這種學製受到多方麵的批評。

師範教育方麵,根據1902年的巴爾福法案,各地方政府單獨開設師範學校,原來的訓練學院有的升格為教育學院。由於地方大學相繼建立,它們也負擔了部分師範教育的任務。有些大學辦起了教育係,招大學本科畢業生,給予一年的教育專業訓練,可到中學任教。

在高等教育方麵,原來的地方大學,如利物浦學院等都陸續改為大學,發展成為高等科技學校。倫敦大學規模更大,擁有三十多個學院,主要培養高級科技人才。古典大學,如牛津、劍橋等大學,則仍然處於英國大學係統的金字塔頂端。

四、二戰後英國教育的發展

1.《1944年教育法》

1944年,英國議會通過了教育大臣巴特勒(RAButler)遞交的教育法案,稱《1944年教育法》。該法的主要內容如下:①法定公共教育體係由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繼續教育三個相互銜接的階段組成。②郡和郡自治市議會為負責三個階段公共教育的地方教育當局。③改組民辦學校,使它們可自由選擇成為不同類型的公助民辦學校。④地方教育當局必須為超過義務教育年齡者提供正規教育,並為利用閑暇時間進行有組織的文化訓練及娛樂活動提供充足的設施;為一切未滿18歲但不受全日製中等教育或其他經官方承認的全日製或部分時間製教育的青年提供強迫的部分時間製教育。

《1944年教育法》的頒布,為戰後英國教育發展提供了一個總的法律框架,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2.中等教育三軌製的確立

中等教育三軌製即是文法中學、技術中學和現代中學。英國中等教育三軌製的確立,是《1944年教育法》將中等教育作為公共教育組成部分以後的產物。 至20世紀70年代中期,在工黨的積極推動下除一個地方教育當局外,其他地區均已實行全麵或局部的綜合改組,綜合中學逐漸成為英國中等學校的主要類型。

3.《羅賓斯報告》和高等教育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