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有經驗教師的幫助下,教師能對那些母語是非英語的學生所達的水平有一個明確的認識。為了應對認知和語言方麵的挑戰,教師要對語言要求和學習活動進行分析。
(6)教師係統地記錄下學生所取得的進展及獲得的成績,以作為學生整個發展中的工作、進程和成就的明證。教師以此來幫助學生回顧他們所取得的進展,並把它們滲透到計劃中。
(7)教師以這些記錄為基礎,以口頭或書麵方式報告學生所取得的成績和進步,並且內容要簡潔、準確,包含信息量大。
3.教學和班級管理
這方麵要求包括以下幾點:
(1)教師對學生都抱有高的期望,圍繞教和學與學生建立良好的關係。他們有意識地建立起一個學習環境,這個環境重視多樣性並且能讓學生感到安全和自信。
(2)教師的受訓是根據所教學生的年齡階段來安排的,他們可以教與這個年齡階段學生所學課程有關的知識和技能。具體的內容是:
教授基礎階段學生的教師,能勝任資格及課程授權署和教育就業部的基礎階段課程指導中所概括的學習六個領域,對於教授幼兒園小班孩子的教師來說,能力達到國家計算和讀寫素養策略基準中的目標。
教授第一階段和(或)第二階段的教師能勝任所教核心科目(英語,包括全國讀寫素養策略;貫穿全國計算素養策略的數學;科學)。對於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的學生,教師也可以教一些跨學科的內容,即:曆史或地理、體育、信息通訊技術、藝術與設計或設計與技術、表演藝術。
教授第三階段學生的教師,通過使用一些標準要求,能獨立地教授專業科目。這裏的標準要求包括:針對第三階段學生的國家課程研究計劃,有關的國家基準,以及工作圖式(schemes of work)。第三階段中所有教授學科科目的合格教師,在他的教學中,隻要是適合於他所教的專業科目,都必須能利用像讀寫和計算這樣的交叉學科。
那些有資格教第四階段及16歲後學生的教師,隻要與所教學科和學生的年齡範圍有關,他們可以通過使用一些標準、要求,能勝任專業科目的教學工作。這裏的標準、要求包括:國家課程研究計劃、有關工作圖式、特定國家資格計劃等。他們也為學生提供機會,培養由資格及課程授權署所指定的關鍵技能。
(3)明確地傳授有結構的課或一係列引起學生興趣,激發學生動機的任務,並且使學生能明確其中的學習目標;采用互動的教學方法,開展合作活動;促進積極主動的、獨立的學習任務。這些學習能使學生進行反思,並計劃和管理好自己的學習。
(4)教師對教學加以區分,用不同的教學來滿足學生不同的需要,包括能力超常和那些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5)在有經驗教師適時的幫助下,教師能夠支持那些把英語作為外語來學習的學生。
(6)教師充分考慮學生不斷變化著的興趣、經曆和成績,考慮他們不同的文化、種族背景,以幫助他們取得進步。
(7)教師有效地組織和管理教與學的時間。
(8)在教職員工適時的幫助下,教師安全並有效地組織和管理教學空間、工具、文本及其他可利用的資源。
(9)教師對學生的行為抱有高期望,並針對班級紀律建立一個基準,以建設性地預期和管理學生的行為,促進學生自控和獨立能力的形成。
(10)教師在教學中有效地利用信息通訊技術。
(11)教師能夠承擔起在相當長時期內教授一個或多個班級的責任。教師應該能教授各年齡階段的學生。
(12)教師布置家庭作業和其他課外作業,鞏固和擴展學生在課堂中所學的知識,並鼓勵學生獨立開展學習。
(13)教師與專家教師、其他同事一起合作,並且在有經驗教師適時的幫助下,管理教師助手或其他成人的工作,以促進學生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