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高質量教師的培養(4)(1 / 3)

(14)當教師出現在教室的時候,他們通過挑戰固有的觀點,挑戰困難,遵循有關政策和過程來有效地識別和應對每一個機會均等的事件。

英國的“英國合格教師標準”對英國新時期的教師應具備的素質所提的要求相當細致,從抽象的態度、價值觀到具體的教學操作,從與其他職業一樣的標準到教師作為一項特殊職業的特殊要求等各個方麵都提出了嚴格的標準。

二、教師職前培訓要求

除“英國合格教師專業標準”外,“教師職前培訓要求”是對教師職前培訓的提供者以及教師資格授權人的要求。它對培訓的組織者、合格教師資格的授權人都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和要求。這些要求的提出及相應監督體製的建立不僅能使培訓落實到實處,而且還能使培訓更好地朝著程序化、規範化、標準化的方向發展。

1.新生入學要求

對受訓者提出入學要求,旨在確保每一位接受職前培訓的成員都適合做一名教師。對參加者進行篩選將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和失敗。盡管篩選程序並非絕對科學,但是對參加者的人格、學力、經曆和業績進行考察,對其是否具有教師潛質的考察是十分重要的。以下要求將有助於培訓提供者及其成員確保他們的入學程序盡可能地公平、公正、有效。

職前培訓的提供者必須:1)確保所有參加者在培訓結束時達到培訓要求的標準,並獲得教師所應具備的個人品質和知識水平;2)確保所有參加者在英語和數學科目上達標,並達到普通中等教育證書(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簡稱GCSE)考試C級水平的同等標準;3)確保所有參加初級或第二/三階段培訓的人員(23歲年齡段)在一門科學學科上達標,並達到普通中等教育證書C級水平的同等標準;4)確保所有參加者都符合教育大臣標準關於對教師體質和心理的要求,這些要求在相關文件中有詳細描述;5)確保建立適當的體製,獲得有關參加者是否有犯罪記錄或者任職教師的信息,因為曾有犯罪記錄的人有可能會妨礙未來的教育工作;確保參加者以前未從教學工作或學生工作中被淘汰過;6)確保所有參加者都能有效地閱讀,並能用標準英語口語和書麵語言來準確、流暢地進行交流;7)如果教師職前培訓所開設的是研究生課程,那麼要確保所有參加者都獲得英國高等教育學院的學位或同等學力資格;8)確保允許參加培訓的所有成員都曾參與過團體訪談或個人訪談,並將此作為篩選學員程序的一部分。

2.培訓和評估

提出培訓和評估的要求,其目的在於確保受訓教師能接受到他們所需要的培訓,從而保證他們可以達到標準的要求;確保依據所有的標準對教師進行評估,並且如果教師達到所有標準,隻能由QTS來授予證書。因此,對培訓和評估這一環節的要求是極其重要的。

職前培訓的提供者必須:1)設計培訓的內容、結構和傳授的方式,讓受訓教師能證明他們已符合授予合格教師資格證書的標準;2)確保受訓教師的成績依據合格教師標準有規則地進行準確評估,並且確定所有教師在被推薦授予合格教師資格證書之前都已接受該評估,且符合所有標準;3)確保培訓能考慮到個人的培訓要求;4)讓所有受訓教師做好準備,能教授至少兩個連續的關鍵階段,包括基礎階段和16—19歲年齡段,這也是本培訓要求的目的;5)確保受訓教師在學校裏至少接受以下時間的培訓,並承認受訓教師以前的學生工作經曆可以計算到以下的培訓時間中去。包括:32周的四年大學課程、24周的兩年和三年大學課程、24周的中級和第二、三階段研究生課程、18周的研究生初級課程。每個教師必須至少具有在兩所學校受訓的經曆。在學校受訓的時間可用業餘時間來完成,隻要和以上全日製培訓的總時間相等即可。培訓人員除了在學校裏授課外,隻要能確保受訓教師的工作是朝著合格教師專業標準的業績水平發展,那麼在機構裏授課也可以計算到以上的時間中去;6)確保那些被推薦授予合格教師資格證書,接受並被支持完成TTA“職業入門和發展規劃”(Career Entry and Development Profile,簡稱CEDP)的受訓教師了解有關新合格教師入職(induction)的法定程序的消息,並幫助他們對此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