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獨特的學校管理(1)(1 / 3)

英國是一個經濟發達的國家,英國的教育具有悠久的曆史和古老的傳統。英國的現代化教育的發展也屬領先,其教育種類齊全,結構完備,在世界上有口皆碑。英國的教育在世界上可謂佼佼者:尖端超前的研究領域、國際認可的學曆、結合實際的高水平職業培訓,英國80萬的國際學生就是在英國受教育眾多好處的最好證實。

據英國年鑒教育部分記載,英國教育宗旨一是要和國家經濟發展相結合,一是要通過讓學生接受教育培訓後,走向社會創造財富,以收回教育投資。由此可窺其教育和經濟之間關係之密切。

各學校普遍通過董事會實行決策管理。董事會由校長、地區教委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各類專家學者組成。校長教師均為聘任式。公立學校經費主要來源於各地區政府預算,私立學校則來源於向學生收費及社會捐贈。學校是單純教學單位。校長副校長及年級或學科負責人,管理指導教學活動。高等學校設學生指導教師,幫助學生解決與學習有關的各類問題。

學生可選擇學校上學,不一定非得按學區就讀,學費通過納稅解決,因此從小學讀到大學基本上不交學費。但上私立學校則不同,因此私立學校也稱“有錢人的學校”。學校設備一般較好,小學校至少有一台電腦,中學則有供一個班上課用的電腦。電教、音體美、勞技器材、複印機等質量都很不錯,有的學校還有樂隊。不少學校教室內文具齊全,學生上學什麼也不用帶。幾乎每一學校都有一多功能型的活動大廳,早上作禮堂用,中午作餐廳用,上課作音樂體育場地用。鋼琴、體育器材就固定在大廳內。

各學校實行“機會均等”,即教師學生不受性別,膚色等影響,一視同仁,但教師學曆、學位、教齡等方麵競爭激烈,教學過程中重視學生的特殊需要如在班內,將幾名成績比較靠後的學生排在一起就座,另有一名教師專門輔導。中小學教師的工資在1100—2000英鎊之間,大學教師在2000—3000英鎊之間。中小學教師在工作十七、八年後工資可趕上副校長,但大學校長工資達四、五千英鎊,高出中小學教師許多,中小學裏女教師偏多。教師工作量很大,每周工作五天,上課30節左右,基本上每天都泡在教室裏。此外,英國學校幾乎無統一教材,教師們要自編講義,複印後發給學生,因此滿負荷工作十分辛苦。中小學生大部分著統一校服,整齊幹淨,神氣可愛,活潑禮貌。師生關係融洽親熱,沒有體罰。

英國學校一年分三個學期,放三次假。暑假較長,為八周,較長的學期中間還有一周“期中假”。每天上午九點上學,下午五點放學,中午在校就餐,收費是象征性的。如果家長失業還可享受免費午餐。學校雇用鍾點工準備午餐,放學後清掃教室。中小學一般沒有教師辦公室,僅有一休息室,供教師喝茶,休息用。

每個孩子都重要的辦學理念

英國教育改革更關注教育的公平性,強調每一個孩子同等重要,注重基礎語文和算術,加強現代職業和勞動技能教育。教學的體係以規定課程、指標(知識點)為主,采用模塊教學,做筆記,查資料,極少量的練習,培養學生必須學會學習。教學是小班授課,30名學生左右,每天9點上學,3點半放學,全年3學期,每學期學習10周時間。寬鬆的教學,使學生有大量的閱讀、課外學習、活動和社會實踐的自由。英國的孩子從5歲開始接受義務教育,5~11歲為小學階段,其中5~6歲為階段1,不需要考試,隻填學生成長檔案。7~11歲為階段2,分別參加7歲和11歲兩次統考。12~16歲為普通中等教育階段,16歲參加GCSE考試。17~18為普通高級教育階段,17歲參加AS考試,18歲參加A2考試。GSCE、AS、A2考試均為全國統考,其成績以A~G等級,作為大學錄取依據。另外,11歲公立學校統考的數學試卷,其考試內容跟國內四五年級相近;AS、A2的考試如果沒有達到錄取大學的標準,也可以先讀大學,一年後再考。這樣的教育體製,為孩子提供了更寬鬆的時間和空間,學習已不成為他們的負擔,使他們有更多的選擇和發展。

英國教育的指導思想是為孩子們提供全麵豐富的教育大綱,而大綱就是為孩子們的成長和發展服務的。英國在1944製定的教育法強調教育為全體孩子服務;在1988年教育改革時又在全國統一了教育大綱;1996年修訂的教育法中,進一步提出,大綱應全麵豐富,根據需要製定,不僅僅是滿足孩子精神上的需要,而應幫助孩子今後走上社會,為孩子今後的成人生活打下基礎。

英國教育把“每一個孩子等同重要”放在了首位,包括五個方麵:

1.健康成長;

2.安全成長;

3.愉快享受學校生活;

4.為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5.在經濟上有保障。

由於國情不同及曆史、文化背景的差異,照搬英國教育經驗和模式的許多做法很難甚至不可能實現。但是,我們不能否認英國幾乎每所學校都有自己鮮明的辦學理念,這種辦學理念結合各校情況以及學生發展實際,目標明確,可操作性強,沒有千篇一律的程式化口號。在對學生的教育和教學活動中,英國的學校自始至終都貫穿著“每個學生都重要”,“不能放棄任何一個學生”的全納教育思想,並紮紮實實地貫徹到每位教師的實際工作之中。

英國中小學的教育督導

1992年的教育法案規定建立教育標準辦公室(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對英國所有的政府幼兒園、中、小學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此檢查也適用於那些在教育就業部注冊的私立學校。多數的檢查工作是由注冊督導官下屬的獨立督導團承擔。有些是由皇家督導官、教育標準辦公室的成員、或由教育標準辦公室臨時借用的一些現任校長和學校資深職員來負責完成。所有獨立的和臨時的督導官都須經教育標準辦公室挑選、培訓和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