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才知識(1)(1 / 3)

什麼是人才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雖然廣泛使用“人才”這個概念,但是,對它的涵義,古往今來、國際國內都有各種不同的理解。

早在我國漢代《淮南子·齊給訓》中就說:“夫先知遠見,達視千裏,人才之隆也”。東漢唯物主義哲學家王充也說:“人才高下,不能均國。”①東漢哲學家桓譚則喻人才為“前世俊士”,“乃國之大寶”,“雖積和璧,累夏璜,囊隋候,篋夜光,未足喻。”②即人才就是比稀世的璧玉、寶珠還要珍貴。

近幾年,關於人才的定義仍在討論。有人以“才能”作為標準,認為才能較高或才能超常者為人才,有人以學曆或職稱為標準,認為大學畢業或是具有講師、工程師以上資格者為人才;有人認為具有一定專門知識、較高的技能和能力,以自己的創造性勞動,在認識、改造自然和社會中,對人類做出較大貢獻的人為人才;也有人認為“出乎其類,拔乎其萃”,標新立異,獨樹一幟,有特殊才能者為人才;還有人認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人才應泛指有一定能力和專長的人。甚至把相貌出眾的人,也叫做人才。這諸多人才的定義都不夠全麵和嚴密。

“人才”作為一個專門學問的研究對象,必須要有嚴格的規定。各種人才定義說明,人才必須是具有一定的才能和創造能力;必須是有較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素養;必須能夠為社會做出為人們所承認的貢獻。否則,就不能稱其為人才。據此,人才,就是指那些具有較高的才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素養,在各種社會實踐活動中以創造性勞動為社會發展和人類進步做出較大貢獻的人。

為了加深對人才定義的理解,我們應注意以下三點:

第一,要辯證地理解“創造性勞動”。所謂創造性勞動,是指一種創新性質的活動,是開拓性勞動。但是,它並不神秘,隻是有層次、大小之分,有類型、性質之別。一般來講,隻要是前人沒有作過或者沒有做到的事情,後人作了,並且做好了,這就是一種創造。這種創造,既包括物質領域,也包括精神領域。因此,我們不能片麵地理解創造活動,從而否定人才的層次性。不能說,隻有牛頓、愛因斯坦那樣的科學巨星才是人才,而一般有所創新,有所發明的科技工作者就不是人才。

第二,要全麵地理解“貢獻”。作為人才,對社會都是有所貢獻的;沒有貢獻就不能稱其為人才。因此,對社會發展和人類進步所作貢獻的大小,就成為衡量人才的客觀尺度。但是,對貢獻也必須做具體分析。有的人生前雖然顯不出創造性的成效,可是也有被世人所承認的業績,那就是貢獻;有的人死後才顯示出成效,被後人所承認,那也是貢獻。人才,有“知名”的人才,也有“不知名”的人才,還有“無名”的人才。這就是說,人才是不能與名人劃等號的。同時,也不能把貢獻與成敗等同起來。

特別是曆史人物的成功與失敗,更要區別對待。成功的,有的不一定是人才;失敗的,有的不一定不是人才。

第三,人才是個動態概念,而不是僵化不變的。未被公認是人才的,可以向人才的方向發展,成才者也有一個嶄露頭角到爐火純青的發展過程;同時,人才也可能向相反的方向發展。

人才的基本特征無論人才的類型、層次有什麼不同,具體人才怎樣千差萬別,但作為人才,都應具有一定的基本特征。掌握這些特征,有助於揭示人才的本質。人才的基本特征表現在三個方麵:

1.創造性。創造性是人才與一般人的根本差別,其表現有三:一是具有一定的專門知識和較強的能力,特別是具有創造能力;二是能進行創造性勞動;三是在創造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某一方麵起較大的作用。人才的創造性,也可以說是人才的質的規定性,如果否定人才的創造性,也就混淆了人才與一般人的區別。

2.進步性。人才是人群中比較精華、先進的部分,是人民群眾推動曆史前進的代表。人才的進步性,指的是在一定的社會曆史條件下,對於推動社會曆史前進,推動社會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所起的作用是積極的進步的。人才的進步性隻有代表了先進的生產力,代表和集中了人民群眾的利益,才會充分體現出來。

至於那些雖有才能,也有創造能力,但逆曆史潮流而動,對社會發展和人類進步起阻礙作用的人,不屬於人才之列。曆史上反動階級的代表人物,隻是腐朽沒落階級、階層和社會勢力的代表,最終要為人民所唾棄。因此,如果否認了人才的進步性,也就混淆了人才與反動人物的根本區別,也就失去了研究人才的前提和意義。

3.社會曆史性。人是社會的人,社會是人的社會。作為人群中比較精華部分的人才,也總是以一定的方式存在於社會之中,總是受到一定社會關係的製約的。社會關係隨著生產方式的矛盾運動而曆史地發生變化,人才也必然隨著社會關係的變化、社會形態的推進而不斷地改變著自身的內涵。因此,人才是個曆史的範疇。不同的曆史時期,不同的社會形態,不同的階級,人才的特征和對人才的要求是各不相同的。每個時代的人才,總是打上那個時代的印記;是當時的具體曆史條件的產物。在階級社會裏,人才無不打上階級的烙印。如果否定了人才的社會曆史性,也就混淆了不同曆史時期、不同社會形態、不同階級的人才的質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