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體罰學生案引發的思考教師體罰學生的現象為何屢禁不止,帶著這樣的問題,我們設計了一份問卷調查了有關學校學生,走訪了教師,結果令人觸目驚心。
某校四年級共36名學生,18張課桌,一學生語文家庭作業未做,從第一張桌子下爬到第十八張後,嚎聲大哭。該班開學初定了個規矩,班主任李某對學生說:誰作業不做,我打了要犯錯誤,大家認為怎麼辦好。
師生約定俗成,誰作業不做就在地上爬。
某校六年級自習課兩個學生爭吵,任課教師顧某到門口時,教室裏啞雀無聲。顧某問學生剛才吵什麼,沒有一人肯說,一氣之下,全班學生被罰跪在凳子上達半小時。A學生午睡課時看小說,顧某發現後,將該生喊到外麵,讓其站在太陽下近半小時。B學生課文背不掉,顧某叫另一個背不掉課文的學生與他互相打手心10下,並罰款2元。
爬、跪、站、打、罰等體罰形式,侮辱了學生人格,影響了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發展,致使少數學生逃學、流失。根據問卷提供的線索,我們個別采訪了李某曾教過的幾名學生,他們對老師的這種教育方式深惡痛絕,也認為老師工作負責,肯吃苦。聽李某說,每次鄉統考都怕比別人差,平時對學生很嚴厲,急躁時就控製不住自己,有時體罰學生後,也後悔。顧某說得很幹脆,哪個教師不打罵學生。筆者追問學校如何組織教師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兩位老師有同感,學校政治學習時讀過,自己沒有去細看具體的法律條文,知道體罰學生不對。
體罰學生,是違法行為,也是教育的一大失敗。《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中都明確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三令五申,逢會必講,可還有不少人我行我素,不聽勸告,這就帶給我們很多思考:一是學校要結合貫徹《教師法》,經常對廣大教師進行師德教育,用崇高的職業道德情操和奮發向上的敬業精神武裝廣大教師的思想,以職業道德標準規範教師的言行舉止,大力宣傳教書育人的好典型,批評那些有辱師德的作風和言行,使廣大教師真正將熱愛學生作為自己的天職。二是深入開展法製教育,提高師生法律意識。要結合“三五”普法,采取集中培訓,開辦法製專題講座等形式,向廣大師生係統地普及法律知識,使他們人人學法、知法、守法。要運用《教育法》和《教師法》中的條款,對廣大教師進行職業責任、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使教師的思想道德建設逐步規範化、製度化、科學化。三是加強對中小學教師的管理,要結合實際情況,製定一些切實可行的監督管理機製加強防範;要搞好學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對教師中出現的違法亂紀苗頭,要及時發現並教育製止,真正使學校思想工作講求實效。
不該出手時別出手今年27歲的遼寧省黑山縣西關小學教師董斌怎麼也不會想到.由於他不經意踢的一腳,竟給一名學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傷殘。就是這一腳,也將董斌自己踢進了看守所。
提及這件事,這位年輕人掉下了悔恨的眼淚,說這是自己工作4年來幹得最愚蠢的一件事。種種跡象表明,在今天這個獨生子女越來越多,且越來越難教育的時代,發生老師體罰學生的事已不算新鮮,如何根治這一現象,已很現實地擺到社會各人士的麵前。
關於老師打學生的話題自去年年底至今年上半年,遼寧省出現了幾起教師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件,它所帶來的一係列糾紛有的至今尚未平息,影響之大發人深思,“董斌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例。
去年11月10日下午,黑山縣黑山鎮西關小學一年三班學生正在上體育課,當董斌發出讓學生立正的口令後,學生李朋沒有及時站起來,此時董斌走上前,從後麵踢了他一腳,目的是讓他站起來。事後經醫生檢查證明,這一腳恰巧踢到李朋的“要害”上,但當時未被發現。
晚上,孩子的父母李文生、蔣麗君看到李朋下身腫脹,且疼痛不止,不敢直腰,就立刻趕到縣醫院。醫生說是“海綿體軟組織受傷”。此後,由董斌陪同照顧李文生夫婦帶著李朋來到沈陽第七人民醫院,給孩子做了手術,並住了一個月院。出院時,李文生夫婦問到孩子未來的生育能力是否受到影響,有關大夫認為目前還不能確定,這給大家心裏留下了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