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學校法律(3)(1 / 3)

驕陽似火的鄂東七月,正是農村“雙搶”(搶收插)季節。一天,黃岡某村的A外出放牛,因正值晌午,水牛頂不住烈日的暴曬,直往池塘中奔跑。A用力牽扯。但是,不僅牛沒拉回,自己反而不幸跌入水中溺死。

A死後,家人又因口角引起一場大禍:父親在萬分悲痛的情況下,埋怨祖父不該中午叫孩子外出放牛,否則A就不會落水身亡,老父也不服氣,認為自己冤枉,便大罵兒子不通情理。父親又氣又怨,心灰意冷,便偷偷拿起一瓶鉀銨磷(農藥)一飲而盡,自殺身亡。

處於極度悲傷的母親覺得兒子夭折,丈夫身故,平時與公公婆婆就有糾葛,如再呆在這裏,今後的日子會更難相處。於是,待喪事辦畢,便帶著唯一的女兒改嫁出門。

事情並沒有就此而了結。因A在學校參加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溺水身亡屬意外事故,按照保險契約規定,保險公司應付給被保險人2000元保險金。於是,母親與祖父就誰享有A的保險金問題發生糾紛。

這筆保險金究竟屬於誰呢?保險公司召集會議,進行賠案分析,在討論時,眾口不一,但歸納起來有幾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按人身保險的規定,被保險人投保時須注明受益人,而A的投保花名冊並未載明受益人,現在他父死亡,母改嫁,均不能作為A保險金的法定繼承人。因此,這筆保險金應作“無繼承財產”處理,留保險公司保存。

第二種意見認為,《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條款》第六章第九條規定:“被保險人投保時,應指受益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則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A屬學校集體投保,故未指明受益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去》第二章第十條的遺產順序繼承: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母,沒有第一繼承人的,由第二繼承人繼承。現在A父已死,母已改嫁,無第一繼承人,隻能按第二順序,這筆保險金由A的祖父、祖母繼承。

第三種意見是,保險金應全部由被保險人的母親領取。理由是A父死後,按繼承法規定,其母就是這筆保險金唯一繼承人,至於母已改嫁,與繼承權無關,一是A死在先,母改嫁在後;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因此,隻有母親才是這筆保險金的合法受益人。

第四種意見則認,這筆保險金雖然應由母親領,但是,據祖父自稱他為其子辦理喪事已向別人借款1000元。因此,就按《繼承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了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的規定,2000元保險金應由母親、祖父各得1000元,母親作繼承遺產分割,祖父則用於清償債務。

最後一種意見認為,以上四種意見都有它對的一麵,但又都有失偏頗。如第一種意見關於保險金不屬遺產,非受益人不得受益是對的,但A是由學校統一投保,有別於成年人由個人投保,故不便一一注明受益人,而《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條款》第六章第九條也已列明;第二種意見的不妥之處在第三種意見中已經挑明,即母改嫁既不能割斷母子關係,也不影響繼承權;第四種意見關於祖父借債為子辦喪事一事,這並非死者生前所欠債務,作為父親,也有為兒子辦理喪事的義務,兒子的遺產父親也可按份額繼承,因此,祖父的1000元債務亦不應從保險金中扣除。按照我國《婚姻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條,《繼承法》第二章第十條,《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條款》第六章第九條及其它有關法規、條款的規定:第一,A死後其保險金首先應按《繼承法》第一順序,由其父、母平分,作為第一次繼承,第二,父親死後他所分得的1000元保險金又應按照第一繼承順序,由妻子、兒子、父親、母親四人平均分割,即產生第二次繼承,鑒於此,這2000元人身保險金母親應得1500元(包括已死兒子250元),祖父應領取500元(包括已死去配偶250元)。

此案是按最後一種意見處理而了結的。

老師私設公堂殘暴體罰學生妥金雲——一個健康聰明的孩子,在校長、教導主任、老師的毆打、辱罵之下,竟被折磨成了精神病。

1997年4月7日早晨,寧夏同心縣因新莊子小學教室玻璃被打破幾塊,校長楊漢舉發現後,便先後找了妥金雲、馬劍、馬文軍、妥金紅等多名學生進行調查,無果。中午,吃過午飯的學生們到校上下午課。1時整,校長楊漢舉又把妥金雲、馬林、馬文軍叫到辦公室再次詢問打破玻璃之事,這幾個孩子都表示玻璃不是自己打的。這時身為校長的楊漢舉關上門,拉上窗簾對學生進行毆打、辱罵、逼供,強迫他們承認打破玻璃之事。教導主任王彥虎、教師楊成仁也參與了這一不法侵害案件。他們先後拳打腳踢,用板凳腿、教學尺子拷打這幾個學生。其中妥金雲堅決不承認打破玻璃,所以挨打最多。楊漢舉拿起教學用尺子打妥金雲的屁股,直到把尺子打折,但妥金雲還是沒有承認。他們用手砍學生的頸部,擰學生的耳朵,楊成仁把妥金雲踢倒在地,又用一隻手揪住妥金雲的頭發把妥提起,另一隻手打妥耳光。教導主任王彥虎也不甘示弱,用煤鏟頂住妥金雲的下額處,又拿起打折的半截尺子毆打妥金雲的臉和頭。他們幾人還命令學生將褲子脫下,把煤鏟放在爐子裏燒紅,拿出來吐上唾液,發出噝噝的響聲,在孩子麵前晃來晃去,“不說就燙你們”。這幾個十歲左右的孩子在長達3個多小時的痛苦折磨下,精神防線全麵崩潰,最堅強的妥金雲再也堅持不下去了,就按老師的意思承認了“玻璃是我打的”。這時,老師們才停止了逼問拷打,叫人把妥金雲的母親楊清英找來,讓她賠玻璃。這位目不識丁的回族婦女,哭著問為啥把娃娃打成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