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學
綜合音樂感教學法
音樂感是對音樂正確的理解,並將所理解、感受的東西充分表達出來。綜合樂感是將音樂五個要素:音高、節奏、曲式、力度、音色循序漸進,由淺入深,按十六個周期使音樂素質呈螺旋形上升、提高。
綜合音樂感教學法,六十年代產生於美國。他們是在研究了世界各著名教育體係思想及方法的主要特點之後提出的。它取別國音樂教學法的優點,結合本國情況製定的適用於自己本國的音樂教育教學體係。因此它是一種從總體、從綜合性出發的音樂教學法。它通過表演、指揮、聽覺、分析、評論、創作與即興等活動取得音樂經驗。並重視組織學生積極投入學習音樂的活動,提高了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使他們充分認識到音樂的社會價值,鍛煉了他們獨立表達、理解、創造、判斷、評價音樂的能力。
綜合音樂感教法的五個教學環節是:自由探索、引導探索、即興創作、有計劃的即興創造、加強鞏固概念。
教例
如培養學生創作探索能力。在教小學教材《大樹樁你有幾歲》這首歌時,先不和學生說要教什麼,而是畫好一張畫掛在黑板上,讓學生看著這幅畫,自己去自由發揮,思考這幅畫畫的是什麼,學生根據自己的理解對此幅畫發表看法,然後教師有意識地進行引導,就這幅畫請學生創作一首歌曲,學生可能五花八門怎麼寫的都有。這時教師規定學生用什麼節奏、曲式、音高、力度、音色有計劃地即興創作,這時學生的創作已經引導到了此歌的意境之中。最後聽錄音或教師範唱,學會後,根據自己的理解去創作、表現、鞏固。
“教學做合一”法
附音樂教例一則
這是我國現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倡導的“生活教育”學說的方法論,也是他倡導推行的“創造教育”的一種教學方法。“教學做合一”命題中包含著教、學、做三個既獨立又相互聯係的要素,其核心是“做”、“教”與“學”都要以“做”為基礎。“教的法子要根據學的法子,學的法子要根據做的法子”;“事怎樣做就怎樣學,怎樣學就怎樣教”。“先生拿做來教,乃是真教;學生拿做來學,方是實學。”“教學做合一”體現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勞力與勞心相統一的原則,是培養“手腦雙揮”的創造型人才的好途徑。這種教學法適用於各級各類學的現場教學和技能技巧訓練,尤其適用於勞動技術課教學。
教例
在音樂課上,教師要傳授“琴法”,學生要掌握風琴彈奏的技能技巧,就必須進行現場的風琴彈奏(做)。教和學都必須在風琴彈奏(做)的基礎上進行。教師在風琴彈奏(做)中示範、指導、教“琴法”;學生在風琴彈奏(做)中練指、練耳、學“琴法”。教、學、做三者合一,手腦雙揮。
達爾克洛茲教學法
此種方法是瑞士音樂教育家達爾克洛茲(1865—1950)倡導的一種音樂教學法,亦稱體態律動法。
達爾克洛茲主張以身體為樂器,通過身體動作,體驗音樂的節奏速度、力度、時值等變化。
身體的各部分如樂隊中的各種樂器聲部一般。體態律動是通過聽覺與運動覺的結合達到心理和生理的和諧一致,盡管節奏在藝術中占壓倒一切的優勢地位,但不能把它置於一般教育之上。而是心靈在指揮體態,節奏訓練隻是培養心靈的一條通道。所以人隨著音樂的節奏、力度等不同要素作用下的體態也應是心靈的反映。體態律動能激發兒童的想象力,培養兒童的創造力。同時還能促進其他各門學科的學習,並能使學生在課堂上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訓練學生耳聰目明、反應敏捷。
教例
在學習一首歌曲時,當學生基本學會以後就按歌曲的節奏、速度、力度等進行體態訓練。速度練習:用大幅度動作表示慢速度,小幅度動作表示快速度,根據各種速度漸快、漸慢的變化調整動作的幅度。力度練習:較強的力度用比較激烈的動作來表示;較弱的力度用比較平靜些的動作來表示;漸強、漸弱、突強、突弱,通過對於動作力度及情感的控製來表現。裝飾音練習:在學習回音時腕和手向外做輕快的旋轉;聽到波音時雙腳輕快地一跳;顫音全身來個急轉彎,如此等等。
情境教學法
早在盧梭《愛彌兒》一書中,已提到情境教學的形式。30年代我國就有人對此法進行過試驗,但鮮克不果。近年江蘇南通師範附屬第二小學特級教師李吉林在這方麵進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她是根據“形”和“意”、“情”和“物”辯證統一的原理而倡導的。她通過再現教材的情景,引導學生觀察生活的真實情況,從整體上理解和運用語言,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把言、形、情融為一體,理念寓於其中,有效地訓練學生口語和文字的表達能力,較快地使學生進入智力“最近發展區”。
這種教法是根據教學內容的要求,配合說理而創設適宜的環境氣氛和特定的教學情境,使學生如臨其境,如見其人,如聞其聲,受到情緒的感染,引起感情上的共鳴,以情入理,情理交融,從而加深對道德觀念理解的一種教學方法。這一方法是根據人的感情可以相互感染、相互影響的特點提出來的。由於少年兒童情感的情境性、感染性更為明顯,因之,運用情境感染法在培養、激發中小學生的道德情感中具有極為顯著的功效。這種方法目前已在全國各地普遍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