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吉,安徽省原鳳台縣委書記。他幾十年如一日,帶領全縣人民艱苦創業,使鳳台縣的麵貌發生了翻天覆地地變化。安徽省委授予郭新吉“焦裕祿式的好幹部”的稱號。
郭新吉對待自己的子女和親屬奉行的一條原則就是:“誰當郭新吉的親屬,誰就沒有享受在前的權利!”
郭新吉初到鳳台時,老伴和幾個孩子都沒有工作,全家僅靠他一個人的工資生活,經濟上相當拮據。有關部門考慮到他的實際困難,想給他老伴安排幹臨時工。郭新吉知道後製止說:“我老伴不識字,不夠條件,不能因為我是書記就照顧她。”
郭新吉的大女兒郭英,小時候是個聽話乖巧、聰明過人的好孩子。然而,“文化大革命”一場浩劫,把小郭英毀了。那時在阜陽任縣委書記的郭新吉被打倒。看到父親三天兩頭被批鬥,戴高帽遊街,小郭英驚懼萬分。在家她要經常幫父親抄大字報,在外麵還要忍受別人的辱罵,由於幼小的心靈承受不住這樣的重壓,小郭英患了嚴重的精神分裂症。打那以後,郭新吉憂慮郭英的病情,一個人常常偷偷地掉淚。組織上考慮到他女兒的病是由於曆史原因造成的,便為郭英解決了一個編製,讓她掛名領工資。郭新吉知道後,三番五次到這個單位申訴說:“郭英沒有工作能力,不該讓國家白養活。”一次不成,兩次;兩次不行,三次,直至把對方說煩了,“郭書記,我們給郭英發工資,沒啥動機,不是巴結你縣委書記!”郭新吉苦笑著賠不是:“組織上的心意我感謝,但郭英沒能力,就不能拿這份錢,我是她父親,這個負擔應該我自己背。”就這樣,他把郭英的名字從工資表上劃掉了。
郭新吉有個六弟,叫郭明吉,從小就跟郭新吉長大。小時候,在太行山區,一隻狼襲擊了郭明吉,郭新吉把他從狼口裏救出來時,小明吉的臉已被狼撕下一塊肉,留下塊大疤痕。一直到70年代,年齡已經很大的郭明吉才娶了個農村姑娘。郭新吉一直對六弟懷有內疚。1973年郭新吉調鳳台時,有人出於同情心把郭明吉愛人的戶口從農村轉到城鎮。郭新吉發現後,立即到公安部門作了檢討,並親自在弟媳的戶籍表上簽了“予以注銷”的批示,同時在縣委大院門口張榜公布。全縣幹部對郭新吉心服口服,但老伴卻與郭新吉大吵了一場。就在這一年冬天,弟媳與六弟離了婚。郭新吉雖心如刀割,但他對老伴和六弟講:“我不能因為是領導就以權謀私。你們平時不是也恨這種風氣嗎?我若也這麼搞,你們恨不恨?你們不恨群眾恨!我給你們一句話:誰當郭新吉的親屬,誰就沒有享受在前搞特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