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學生的性格教育(5)(1 / 3)

資料五:10月31日,哥燕青,山西北嶽文藝出版社職工,晚9時從單位騎車回家,被一輛急駛而來的汽車撞傷。肇事司機為了逃避責任,以所謂的送醫院治療為幌子,將其拉到晉祠僻靜處,拋於汙水溝中而駕車逃逸。受害人疼痛難忍,拚力掙紮,過路人走到跟前,一再打聽對方“怎麼回事”,雖然看著他在極度痛苦中掙紮、呻吟,但仍若無其事地離開。就這樣,正當壯年的哥燕青,在肇事司機的殘忍中,在民工們的極端冷漠中,含恨離開了人間。

這是一種什麼現象?

社會心理學家將這種現象稱之為“旁觀者冷漠”。

顯然,冷漠不是“親社會行為”。

當然,冷漠也不屬於“反社會行為”。

嚴格來說,冷漠是一種人與人之間感情冷淡、缺乏溫情所引起的“非社會行為”。

人們要問,為什麼在我們這個社會中“旁觀者冷漠”現象會多了起來?

過去,國外的社會心理學家對此作了大量的、詳細的研究,他們的結論是:

“大量的人目擊慘案,這就減少了任何人去救助的可能。”

“有別人在場對人們的救助行為產生了抑製作用。”

“在眾多人旁觀時,作為旁觀者會考慮其他的旁觀者如何評價自己的問題,為了不使自己處於尷尬的地位,因而影響了救助行為的發生。”

“在眾多人旁觀時,作為旁觀者首先希望其他人出來救助,然後自己去……由於大家都在‘等待’之中,結果時間就在‘等待’之中度過了。”

“在眾多人旁觀時,由於他人在場,就無意識地削弱了自己的社會責任感,減輕見死不救的羞恥感、罪惡感和內疚感,從而激發不起利他行為。”

……

國外的社會心理學家們就是用上述那樣的理論來解釋的。也許,他們的這種解釋還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這是他們的國情,我們不必過多地計較。

但是,這種理論是不是一定能解釋到我們社會的情況?有的人實行了簡單的拿來主義,將它套用了過來。而我卻感到,這似乎有點不倫不類,因為它無法解釋這樣一種現象:圍觀、旁觀是一種很普通的社會現象,在我國,過去有現在有(將來肯定也還是有的),為什麼在過去這種“旁觀者冷漠”現象並不多見,而現在,卻非常非常之常見呢?

顯然,除了“普遍適用的原因”之外,還應該有“特殊適用的原因”在起著作用。

那麼,這個“特殊適用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即,為什麼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逐漸變“冷漠”了?為什麼有的人在做人方麵變得“冷漠”起來?

誰都知道,人們的社會行為的變化是與一定的社會情景有關的,而且,更重要的是與人們的心態和感情變化聯係在一起的,而人們“特定的社會心態和感情”的產生,則是與“特定的文化氛圍”聯係在一起的。也就是說,人們某種心態和感情的變化是在某種“特定的文化氛圍”下慢慢地產生、慢慢地累積、慢慢地積澱於人的內心之中的。而且,在某種社會情景下,這種積澱起來的心態和感情對人們的某種社會行為的產生會形成一種“無意識的定向作用”。

我們不是常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嗎?那麼,作為“旁觀者冷漠”這種普遍的社會行為的產生、增多,也絕非是一時的情景作用之故。

那麼,產生這種“旁觀者冷漠”的社會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原因之一:“旁觀者冷漠”與人們的社會責任感越來越淡漠相關。

“旁觀者冷漠”的增多實際上是反映了人們在“親社會行為”方麵的一種令人擔心的傾向。五六十年代,為什麼“旁觀者冷漠現象”較少?重要原因之一:社會對人們有很大的吸引力,人們對社會有很強的社會責任心。人們將這種助人為樂、先人後己、公而忘私,甚至是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奉獻精神(即親社會行為),作為個人“社會實現”的一種價值,因而自覺自願地為社會服務,自覺自願地為他人服務。那時的人們並不希望通過自己的“利他行為”獲得任何的物質報酬,所感到的隻是義務滿足之後的一種心理舒坦、愉快。

而現在呢,卻變了。

在劇變時期,人們的社會責任感變得淡漠了,不良的社會風氣使社會失去了過去的那種高強度的凝聚力,權力普遍金錢化現象使人們產生較大的離心力,理性與現象的嚴重反差、脫節,使人們的親社會行為失去了應有的支柱,人們的社會行為失去了範本……

就這樣,在上述綜合因素作用下,人們價值觀的定位從過去“個人的社會實現”一下子跳到“個人的自我實現”(請注意:這裏的“自我實現”已經變成“中國特色”的不要任何規範約束和隻要權利,不要任何責任、義務的“自我實現”了)。人們的社會責任感大大地淡漠下來,這就大大地減少了“利他行為”產生的可能性。

原因之二:“旁觀者冷漠”與人們的利益觀念越來越向個人傾斜有關。

應該坦率地承認,當社會進入改革開放時期之後,我們的社會在一段時間內並沒有很好地處理“物質文明建設”與“精神文明建設”之間的關係,因而發生了一些“傾向性的問題”。而且,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從一個極端跳到了另一個極端:人們變得極其崇拜物質,極其崇拜金錢,金錢的價值成為“壓倒一切”的力量,成為支配人們社會行為的惟一力量。當人們在這種極端個人主義的價值觀支配下,他的社會行為怎能出現“利他行為”呢?

於是,在不同的價值觀發生嚴重衝突的情況下,就發生了令人值得深思的“見死不救”和“河邊漫天要價”的醜惡現象。

譬如,一方麵,湖北省新洲縣農民程新安為搶救落水兒童獻出了自己寶貴的年輕生命;另一方麵,即當人們要求打撈隊去打撈英雄程新安的遺體時,一個打撈隊的“開價”是5000元,另一個打撈隊的“開價”是1000元,還說這是“看在英雄救人的份上”。

譬如,在上海黃浦江畔,當有人失足落水高呼救命時,岸上人竟然詢問:“給多少錢?”而且是:不給好價錢,就是不肯下水救人。

更有甚者,當一些見義勇為者為搶救他人而將自己的衣服放置路旁時,居然有人將救人者的衣服“洗劫一空”。

總之,這種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泛濫,使現實生活中人們的行為發生了巨大的反差,無形之中就抑製了“利他行為”的發生,抑製了人們助人行為的熱情,使人們變得越來越冷漠和無情……

原因之三:“旁觀者冷漠”與人們在劇變時期的強烈挫折感和很高的不滿意度有關。

有五六十年代,人們雖然生活於剛剛能夠溫飽的低水平之中,然而,對社會的滿意度還是很高的,人們有“足夠的理由”去讚賞現實社會存在的一切。這是人們得以發生親社會行為的基礎。

但是,到了改革開放的社會,人們對社會的改革存以極高的期望值,對過去社會積存下來的疑難問題,對社會改革開放後所產生的種種新問題,如社會財富分配的嚴重不公現象,因黨風和社會風氣不正而引起權力金錢化的現象,普通公民相對貧困化的現象等等,缺乏心理上的準備,因而對社會的不滿意度並沒有因自己生活的改善而有所緩和。相反,在自己的日常言論、行為中表現出強烈的挫折感和“攻擊性”或極不負責任的言論來。譬如說:當人落水時,有些人會“本能”地發出諸如“當兵的快學雷鋒呀!”等譏諷之語,甚至對那些見義勇為者說出“唷!你的水平真高呀!”之類的嘲笑之語,潛意識地將自己內心對社會的不滿和強烈的挫折感宣泄出來。

應該說:“旁觀者冷漠現象”的增多就是發生在公民們對社會滿意度低的基礎上的。

原因之四:“旁觀者冷漠”與整個社會缺乏切實有效的公民安全保障措施有關。

一般來說,在一個社會中,諸如“助人為樂、救死扶傷”之類的利他行為得以發揚要有以下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在輿論上對利他者要進行充分的肯定、讚揚,使他們足夠地感到光榮、自豪、值得、精神舒暢,讓他們在這種行為中體驗到“自身的價值”和“自我的實現”;二是對那些因救死扶傷行為導致個體救助者在身心方麵所受到的損失要有足夠的“補償措施”。

應該說,在前幾年整個社會在對見義勇為者的“補償”方麵雖然“有所表示”,然而卻是“很大的不充分”,沒有在社會上形成一種強烈的揚善懲惡的輿論,沒有使社會形成一種明確的規範,沒有使救助者在精神上、物質上得到“足夠的補償”,反而產生“光榮一陣子,吃虧一輩子”這類很不正常的現象,因而使“見義勇為者”的利他行為在社會上不能得到很好的發揚。譬如,據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對全國569位見義勇為的英雄生活狀況的調查,因傷亡導致生活困難的約占到1/3左右。有的見義勇為者受傷以後,醫療費用長期得不到解決,有的見義勇為者還受到了犯罪分子的打擊報複,生命財產得不到保障。對見義勇為者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護理費、撫恤金等問題,由於無法可依,因此,或是職責不清,相互推諉;或是財政無法列支,報銷無門。尤其是對農民、臨時工、待業人員和在私營企業、小單位、效益不好的單位工作或貧困地區的見義勇為者,這種情況更是突出。

總之,在當今社會中“旁觀者冷漠現象”的不斷增多,既與具體的情景因素相關,更與這種現象增多的社會文化的大背景相關。

那麼,“旁觀者冷漠現象”的增多對社會、對個人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呢?

“旁觀者冷漠現象”的增多其後果是相當可怕的。

“旁觀者冷漠現象”的增多,會使人們對社會感到越來越“冷”,失去信心;會使人們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感到越來越“冷”,產生世情淡漠的錯覺;會使人們產生種種不負責任的社會行為:既然社會不肯對我負責,我也不必對社會負責。

麵對社會“旁觀者冷漠現象”的大量增加,我們應該怎麼辦?

我們認為,應該從社會做起,從個人做起。

從社會做起:

第一,要通過將社會中“見義不為”現象不斷地曝光來喚醒群眾。

過去,我們的大眾傳播媒介常犯“報喜不報憂”的“毛病”,隻報道社會的“光明麵”,而回避“陰暗麵”(或稱“黑暗麵”)。結果呢,人們一點都沒有緊迫感,一點都沒有危機意識,還是我行我素。這幾年來大眾媒介不斷將“旁觀者冷漠現象”暴露於人們麵前,並引導人們來討論這些問題,這才引起了人們對社會不良風氣的警覺,這才引起了領導人對問題嚴重性的認識。一般來說,當某個問題為社會所共識後,才會為它的解決奠定基礎。因此,這方麵的工作還得要繼續努力。

第二,要大力淨化社會風氣和端正黨風。

“見義勇為”是與社會風氣的淨化和黨風的端正緊密聯係在一起的。五六十年代“見義勇為”之所以成為風尚,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道德教育者人格力量的偉大,就在於他們的榜樣,就在於他們的廉潔奉公、廉政勤政。現在的情況卻是很令人擔憂,那些本應該具有道德教育力量的教育者,也因為黨風不正或者沾染上了腐敗行為,而逐漸失去了道德教育者的人格力量。所以反對腐敗、糾正各種不正之風的鬥爭一定要真抓實幹,隻有這樣才能取信於民,隻有這樣才能使全民(領導和百姓)同心同德,為發揚“見義勇為”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三,社會要采取足夠的措施對“見義勇為”的人和事給於足夠的補償。

要在輿論上對他們進行充分地肯定,使他們足夠地感到光榮、自豪、值得和精神舒暢,讓他們在這種行為中體驗到“自身的價值”和“自我的實現”;對那些因見義勇為而犧牲、受傷或致殘的好同誌,要有足夠的補救措施。當前設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隻是開了一個好頭,還很不夠,要在社會保障體係和機製方麵體現社會對這方麵的引導。

第四,應盡快建立必要的製度。

必須記住:製度的保障是最重要的。當前有許多問題在於沒有製度的保證,見義勇為的界定、褒揚沒有國家法律、規範的依據,也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所以,要使見義勇為成為持續的社會風尚,一定要有一種社會的機製的支持,一定要有來自政府、法律方麵的支持。

從個人做起:

第一,要多增加社會責任感。

有的人心態為何那樣冷漠?原因之一,就在於感到這個社會“欠”他的太多了,就在於感到自己“吃虧大了”,於是就無休止地埋怨這個社會。一旦這個社會需要他去做出什麼來,他就會“本能”地不予理睬,因而見義而不為,見死而不救。所以關鍵一點在於多增加一點自己對社會的責任意識、義務意識,而不要隻停留在“索取”、“權利”的水平上。隻有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心態,人與人之間才可能變得溫暖、熱情起來。

第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

一般來說,精神境界低的人是不容易做出那種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高尚行為來的。譬如說,一些總將“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一些總是為了個人利益與他人斤斤計較的人,一些全身充滿了銅臭味的人,一些總想損害他人利益的人,是不會去關心別人的。所以平時就要努力注意個人修養和人品的提高,修養達到了一定的階段,見義勇為的事情就自然而然地出現了。

第三,每一個公民,都要“從我做起”。

現在,大家都埋怨社會風氣不好,都埋怨他人為何做一個“旁觀者”,而對自己的旁觀冷漠的心態呢?卻采取“寬容”的態度,認為是合理的,無錯的,一點不反省自己。其實,要改變這類“旁觀者冷漠現象”必須從每個人做起。每個人的態度改變了,那就會有力地抑製“旁觀者冷漠現象”。所以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提倡“從我做起”。

第四,要“從小事做起”。

這一點特別重要。現在有些人,“高論”特別地多,也特別宏偉,然而就是不願從“凡人瑣事”做起。對一些“小事”、“不起眼兒”的事,總采取不屑一顧、不值一做的態度。結果呢?因為沒有做小的好人好事的習慣,自然也不可能出現那些驚天動地的義舉來。因此就當前來說,更需要的是每個人都從小事做起,養成了習慣,也就不會成為一個現代社會的冷漠者了。

4、猜疑

“沒完沒了地猜疑他人,就等於猜疑自己,就等於將自己封閉起來,就等於沒完沒了地自尋煩惱和痛苦。”

猜疑,指的是無根據地不相信他人,疑心病重,難以確定。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世界的進步是從懷疑開始的。如果人們都一口咬定現實的存在都是合理的、美好的、不可動搖的,都在已有的框框、條條或原則中行動,絲毫不敢、不能、不會逾越半步,那麼社會就不能發展,人類就不能發展,也就沒有當今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了。所以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就說過“懷疑是無限的探求”這一名言。

懷疑乃是真理之父。做學問離不開懷疑。偉大學者的發明創造都是從懷疑開始的。蘋果從樹上掉下來,對這司空見慣的現象,人們一般都采取這樣的態度:“掉下來就掉下來,又有什麼學問可以做的呢?”因為都不以為然,也就不會去研究,不會去做大文章。惟英國的牛頓對這一現象發生了疑問,問了個為什麼,並孜孜不倦地解之、求之,終於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的確,凡做學問者,一般都遵循宋代學者朱熹所說的“大疑則大悟,小疑則小悟,不疑則不悟”之規律。

做人呢?

懷疑似乎是人的一種天性。社會上不是有這麼一些俗話嗎:“人心難測”、“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麵不知心”、“聽話聽聲、鑼鼓聽音”、“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似乎有不少人將它作為處理人際關係和做人的一個準則,盡管有一點消極之感,倒也沒有什麼非議之處,一般人似乎也能接受它。人們為何對猜疑采取如此寬容的態度?細究原委,這是屬於人的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式的防禦心理。

不過,猜疑這個詞的積極功能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它是有限的,不能任意放大,無論是做學問或是做人,超過了它應有的範圍,就會走向他的反麵。

以上述“防人之心不可無”這一“說法”為例,如果將它過於強化,處處表現出一種“防人之心”,時時表現出一種強烈的猜疑他人的戒備心理,那就會適得其反了。結果變成是:誰都不願意與他打交道,人際關係搞得很糟,弄得他沒有一個知心朋友,自身亦非常苦惱,卻找不出原因來。世界上並不缺乏多猜疑之人。他們的懷疑,並無根據,也無規律可循,有的甚至已近病態,有的甚至將其作為自己一言一行的原則,擴大到了生活的一切領域……那麼,好猜疑者有哪些特點呢?

第一,懷疑一切。

這類人懷疑成性,其“警惕性”特別地高,對周圍的人(甚至親近的人)都一根采取不信任、懷疑、走著瞧的態度,而且總是朝“惡處”去考慮。例如,有的領導出於人格上的懷疑症,總是懷疑他人要“搶班奪權”,整天在那兒為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力作鬥爭。有的人明明是為他幹了一件好事,然而他就是睡不著覺,一個人在那兒捉摸:“他為什麼要為我做好事,是不是別有用心?是不是另有所圖?”同事因為自己有事,幾天沒有與他說話,他就會悶著頭地想:“他怎麼啦,為什麼這幾天不與我說話?是不是對我有什麼意見?是不是我出了什麼問題?”等等。這類人整天懷疑他人的動機,大都是屬於無事生非性質,後果當然是非常可怕的。

第二,膽小、謹慎和怕事。

患懷疑症的人一般膽子較小,惟恐自己的行為有失檢點,有失差錯,惟恐被他人抓住“辮子”,惟恐觸犯了什麼似地。辦事不果斷,猶猶豫豫,躊躇不決。作事無恒心,行為缺乏生氣,而且總是“不斷地反省”自己。這類人,做起事來總是顯得格外的小心,總是在某一既定的“框框”中辦事,一點都沒有大膽往前闖的勁頭。

第三,氣量狹小,情緒變化大。

愛猜疑他人的人一般都是患得患失嚴重,心眼很小,氣量也較狹窄,愛鑽牛角尖,愛生悶氣,一點都吃不得虧,受不住委曲,更經受不住他人的“閑話”。有時,他人的“議論”並不是衝著他而來的,然而他卻偏偏往自己身上聯係,因而情緒變化很大,經常將內心的感受表現於臉部,時陰時晴,讓人有點不知如何辦才好的感覺。

第四,愛好孤獨,不願與他人打交道。

因為總怕他人“算計”自己,總怕自己吃虧,因此不太願意與他人打交道,活動圈極小,也很少有幾個知心朋友,總是將自我封閉起來。即使在與他人交際時,由於心眼太小而不斷地產生“誤會”,即使他人向他作了解釋,還將猜疑留在自己的心中。

為什麼這類人對他人的猜疑、戒備心理表現得如此強烈呢?一般來說,大致有以下這些原因。

(1)是與這類人在其人生的旅途中遭受過嚴重挫折有關。

一般來說,被他人的傷害越大,就越會產生猜疑的心理。譬如,我有一位朋友,在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的一次討論會上,因“隨隨便便”地對“中央”的某些人議論了幾句,結果不僅遭到“無產階級革命造反派”的狠狠批判,而且還被發配到農村進行“下放鍛煉、思想改造”了好幾年。自此以後,他就變成一位“從不多事”、處處表現得小心謹慎的人。即使在小組會上也不輕易發言。

有一句俗語:叫“無商不奸”。這句話似乎有點極端,不怎麼太確切。不過,隨著社會的轉型,現在有越來越多的人相信了這句話。為何?因為目前的商界還處在“初級狀態”,發育很不完善,彼此爾虞我詐,敲詐勒索,很不守信用。在無序可循的金錢交換中,稍不留神就會上當受騙,甚至傾家蕩產,在這種情況下當然隻能強化自己的戒備、猜疑心理了。

(2)是與他所處的“小環境”的人際關係緊張有關。

一般來說,如果一個人所處的“小環境”內耗嚴重,人際關係傾軋、緊張,以頭頭為首小宗派林立,人與人之間充滿了“火藥味”,你整我,我整你,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毫不寬容,相互“檢舉”、“揭發”,充滿了對立和鬥爭……那麼,在這樣的小環境中,就會大大地發展人們的猜疑、戒備心理。你防著我,我也防著你,時間一長,這類特征就會潛移默化到小群體的人格特征之中去,變成多疑和強烈的猜忌心理。

(3)是與一個人強烈的私心有關。

明代學者洪自誠說:“疑人者,人未必皆詐,己則先詐矣。”說的一點都不錯。一般來說,猜疑心與人的私欲成正比例的。一個最簡單的事實是:越想害人的人,就越怕被人害。私欲(權欲、金錢欲、性欲等)越大,猜疑心理就越強烈。獨裁者、野心家的私欲最大,因而疑心就越重。相反地,一個人如果是“無私”的,那麼,他的行為就必然“無畏”。如果一個人考慮的總是自己,總是患得患失,那麼,他的行為總會帶有利己的特征。在他的行為中總會帶有“躲躲閃閃”、“遮遮掩掩”的特點,有時往往連自己也感覺到不甚光彩,因此,在其行為中總要“包藏”些什麼。於是,他就不得不使自己的行為“格外小心”,使他的行為“分外謹慎”。對他人也用自己的“小心眼”去衡量、評價,也就充滿了懷疑和不信任。這叫什麼?這就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美國一位名叫潘恩的學者說得好:“猜疑是卑鄙的靈魂的夥伴。”現實社會也的確如此,在愛好猜疑者之中,不乏卑鄙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