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兒、女婿一齊跪在地上求何武重新判決。
何武說:“你們這兩個貪心不足之徒,已經得到10年的好處,難道還不算走運嗎?”
薛宣割黃絹斷案
西漢時,有個人帶了一匹微黃的絹去集市上賣。不想行至半途下起雨來,所處之地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竟無避雨之地,隻得把絹展開來遮雨。
雨越下越大,他直發急。正在此時,遠處奔來一人,渾身冷得發抖,衣服全濕透了,請求到絹下避雨。舉絹者答應。過了一會兒,雨止天晴,賣絹者正欲背絹趕路,卻被後到之人一把拉住,說絹是他的。賣絹者大怒,於是爭執起來。兩人各不相讓,竟大打出手。路人紛紛勸架,他倆仍爭執不下。
此時,正巧郡太守薛宣坐轎經過,看熱鬧者見郡太守駕到,紛紛讓道。那兩人也停止了爭吵。
薛太守問明緣由後說:“你們各有其理。那絹上可有記號?”
二人回答皆同。
薛太守歎了口氣說:“這樣吧,既然你們都道絹屬於自己,又都不肯放棄。本官作個判決,不知你們可有異議?”兩人點頭同意。薛太守當即命手下拿出寶劍,將那匹絹一分為二說:“各人一半,免得再爭。”
兩人離去後,薛太守馬上派人悄悄跟蹤,聽他倆說些什麼。
盯梢的人一直跟到集市,隻見一人碰到同村人便滿臉憤恨地訴說了剛才的遭遇,大罵郡太守是糊塗官。還有一人手拿半匹絹喜氣洋洋地叫賣,價錢喊得特別便宜。盯梢者立即報告太守。薛太守命令將兩人喊來,賴絹者見此,知已敗露,隻得老實承認,將絹交出,並得到應有的懲處。
李崇行詐破疑案
北魏時,定州(現屬河北)的地方,有一對兄弟,名叫解慶賓和解思安,被朝廷判刑流放到了揚州。弟弟思安為了逃避艱苦的勞役,在一個風雨之夜逃走了。哥哥慶賓害怕另外再承擔弟弟的勞動任務,就冒認揚州郊外長江邊一具屍體是自己弟弟,謊稱弟弟被他人所殺害,買了一塊地埋葬了。解慶賓還勾結城裏一個姓楊的巫婆,叫她自稱前幾天夜裏看見了鬼,是思安,謊說思安是被人勒死的,現在做了鬼整天整夜哭叫。接著,慶賓便誣陷是和弟弟在一起的士兵蘇顯甫、李蓋殺害的,告狀到州府。
州府判官派人把蘇、李兩名士兵抓去審訊。兩名士兵經不起嚴刑拷打,承認是他倆殺害了思安。將要了結此案時,揚州刺吏李崇產生了懷疑。他秘密指派揚州城裏兩位無人認識的人,偽裝是從外地來揚州,探望牢中的慶賓。
他倆見到慶賓說:“我們住在離此地300裏的地方,不久前的某晚,有一人跑過我們村要求借宿,從他談話中,發現他有可疑之處,便立即追問他。他說自己是被州府判刑流放到揚州的犯人,剛從牢裏逃出來,姓解名思安。當夜,我們把他綁在樹上,要把他捉到官府去。他苦苦哀求,說:‘我有一個哥哥叫慶賓,現住在揚州相國城內,如果你們有憐憫之心的話,請去一趟轉告我哥哥,我哥哥重情義,講義氣,會變賣家產重謝你們的。現在把我留下當做人質好啦。如果見到我哥哥,通報了情況得不到酬金,到那時送我進官府也不晚。’因此,我們不辭辛勞把消息報告給你,你打算出多少酬金謝我們,我們好趕回去,放你弟弟。”
慶賓頓時臉色發白,立即準備禮物重謝他們。兩人拿著禮品火速回府,上報刺史李崇。
第二天一早,李崇派人到牢房提審慶賓。李刺史敲一下驚堂木喝問:“大膽解慶賓,你的弟弟逃出牢房,你為何妄認別人屍體做你弟弟?從實招來!”
慶賓見一旁有那兩個“外地人”作證,隻得認罪。
李崇重新把蘇、李兩位士兵帶到法庭審問,兩人承認是受不住棒打招了假供。過了大約一個月,弟弟思安也被拘捕歸案,投進牢房。李崇又派人到城裏捉來與解慶賓串通一氣的巫婆,鞭笞100下,予以懲罰。
柳慶鑰匙斷金案
有一個商人攜帶黃金20斤,到京城去做買賣,寄居在一戶人家。商人每次外出,都細心地鎖好房門,自己掌管鑰匙。一天外出回來,見門鎖得和往常一樣,進屋一看,黃金卻全部不見了。商人想,除了房主人以外,別人是進不了房間的。於是到縣衙去告發房主人偷竊之罪。縣官立即將房主拘來審問。略施刑訊,房主便全部招認。縣官將房主投入監牢,又繼續追查贓物。
雍州別駕柳慶得知此案想:房主進入自家的客房,也是情理中之事,但破案卻不能這樣順理成章。房主人可能偷竊,但也不能排除另有竊賊。就召來商人問:“你的鑰匙常放在什麼地方?”
商人答道:“大人,小人總是隨身攜帶著鑰匙。”
柳慶問道:“你時常和誰在一起睡覺呢?”
商人答道:“沒有。”
柳慶又問:“你曾同別人一起喝過酒嗎?”
商人答道:“前些天曾和一個和尚,兩次歡宴暢飲,但和尚沒有近我身邊,也未曾進我住房。”
“你可曾在外麵睡過覺嗎?”
“第二次與和尚飲酒喝醉了,在和尚的屋中睡了片刻午覺!”
柳慶斷然指出:“房主人是因為受不了嚴刑拷打,自認盜金之罪,他並非真正的竊賊,那個和尚才是真正的竊賊啊!”
柳慶當即派衙役去傳訊那個和尚,和尚已經攜金逃跑,後來才將他捕獲,繳回了商人失竊的黃金。
狄仁傑破黃金案
蓬萊縣令王之德中毒身亡,刑部派汪堂官前往查辦。但汪堂官並沒追查到什麼線索就回京交差。在他回京之前,在京中任戶部郎中的王縣令的弟弟王元德突然失蹤,據說還盜走了大量庫銀。不久,在京官中傳出了風聲:王縣令兄弟二人合夥做了見不得人的事,怕暴露真相,於是一個自殺,一個潛逃了。
當時,做了一年大理寺丞的狄仁傑,為查明王縣令的死亡事件,主動要求到蓬萊縣接任縣令。
代理縣令的主簿唐楨祥向上任的狄仁傑報告:前任王立德縣令酷愛喝茶,他就是在一次喝茶後中毒身亡的。時間是在深夜,但未見有人擅入衙內,而且經過查驗,茶葉和茶杯都無毒物,唯有茶壺可能事先已有毒物放入。王縣令衝水入壺後,取而飲之,便中毒死亡了。
狄仁傑自語道:“這是件典型的密室案。”他決定居住在王縣令死亡的縣衙內房,以查明這密室究竟有何蹊蹺。
唐禎祥連忙攔阻:“不可。王縣令死後,常有人看見這內房有王縣令的鬼魂出現。那個刑部汪堂官就是給嚇跑的。”
“我不怕!”狄仁傑吩咐將他的行李送到縣衙內房裏,並要求一切陳設包括茶具等物都按王縣令在世時那樣安置。他仔細地觀察這間內房。這間屋子已經年久失修,隻是檁梁好像是新漆的,看來,如果不油漆就要被蟲蛀穿了。安排停當後,他帶領隨從上街去察訪民情了。
待他從街上回來,在前衙吃過晚飯,打發隨從各自去休息,單身一人回到內房時,天色已經黑透了。他進得屋來,在昏暗的燭光下,看見一個人正坐在桌旁斟茶品味。再看此人:五十多歲,梳著發白的髻子,左頰上有銅錢大小一塊斑記,其模樣正與唐禎祥主簿所介紹的王縣令模樣一般無二。
就在狄仁傑略一遲疑之時,那人站起來像要走的樣子。
狄仁傑忙招呼道:“先生可是戶部郎中王元德?”
那人反問:“何以見得?”
狄仁傑說:“第一,我不相信鬼魂之說;第二,扮得最像王縣令的隻有他的弟弟;第三,最關心王縣令這個案件的,也隻有他的親人。據我所知,王縣令的弟弟,是他惟一的親人。據此三點,我確信閣下定是王元德郎中無疑。”
狄仁傑料事如神,此人果然是王縣令的弟弟、戶部郎中王元德。他說:“我料想那刑部汪堂官來此隻是敷衍塞責,為免他滋事生非,就假扮家兄的鬼魂嚇走了他;也為了不受幹擾,就天天在此‘作祟’,好靜靜觀察這密室的秘密,弄清家兄究竟是如何被害身亡的。”
兩人正談話時,一陣夜風刮來,吹得破舊的窗戶“格吱”作響。他們便去推開窗戶,向破落的後院望去,那裏並無異樣,後院的圍牆外是一條很深的河溝,想從那裏偷越進屋是斷無可能的。兩人張望了一會兒,關上窗戶,重又回到桌前坐下,秉燭品茶,商量案情。
王元德拿起茶杯繼續喝茶,被狄仁傑一把攔住:“且慢,這茶中有毒!”
王元德細看杯中之茶,果然有一層濁物浮在上麵,心想那凶手真殘忍,害了哥哥不算,還要來害我。他不由自語道:“一轉眼,就有人進屋來了?”
“人沒有進來,風可是進來了。”狄仁傑仔細地看了那杯茶說,“是風吹落了梁上的灰塵,掉在茶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