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父母見自己錯怪媳婦,非常慚愧,村婦更是感激許進為自己洗刷了冤屈。
陳襄摸鍾認賊
宋朝陳襄任浦城縣令之初,有一夥竊賊相互勾結,為害百姓。一日,捕吏捉來幾個嫌疑犯,因證據不足,無法定罪。
陳襄設法辨認誰是真正的竊賊,就對那幾個嫌疑犯說:“南山廟裏有一口大鍾能辨認竊賊。凡是犯了案的人摸它,它就發出聲音,否則,它不發聲。”
捕吏把一幹嫌疑犯帶到了廟裏,聽候陳襄發落。陳襄虛張聲勢,故意擺起供案祭品,向廟堂上的菩薩祈禱一番,喚起菩薩顯靈,使嫌疑犯產生敬畏心理。然後用黑布把大鍾罩起來,四周一片黑暗。由捕吏唱名,讓嫌疑犯一個個進入布罩裏去摸鍾,陳襄在一旁正襟危坐,佯作聽鍾聲模樣。
摸鍾測驗結束,陳襄叫那幾個摸鍾的人伸出手掌來,發現其中有兩個人的手是幹淨的,其他的人手掌都染上了黑灰。於是,陳襄將手掌染黑的人都放了,隻留下手堂幹淨的那兩人聽候審理。審理結果,證明這兩個確係竊賊,由此挖出這個竊賊團夥。
摸鍾的奧妙何在?原來陳襄事先已把大鍾塗上了黑灰,不是竊賊的人心胸坦然,自然都摸了鍾,染黑了手掌;而做賊者心虛,不敢摸鍾,結果自投羅網。
張佳胤巧捕江洋盜
宋朝張佳胤任滑縣縣令,有兩個名叫任敬和高章的江洋大盜,化裝成朝廷的錦衣衛使者突然闖進縣衙,以匕首相威脅,要張縣令交出1萬兩銀子。張佳胤在強盜麵前裝出懦怯模樣,對兩個強盜說:“你們與我無冤無仇,不要害我性命。我把性命看得比銀錢更重要,我不會因為吝惜銀錢而和你們拚命的。”
強盜放下匕首,要張縣令立即籌集1萬兩銀子,否則就以縣令做人質。張縣令認認真真地把帳簿拿來給強盜看,證明銀庫確實沒有多少銀兩。強盜說:“那就減半吧。你立即派人出去籌集5000兩,少1兩也不行。”張縣令向兩位強盜表示感謝,立即把縣吏張相找來商議,讓強盜去內室暫歇。
縣令對張相說:“如今朝廷急需調用5000兩銀子,你以我的名義向縣城裏幾家富戶暫借,日後如數歸還。”說話間,張縣令向內室努努嘴,又朝張相眨眨眼。張相是個很有心計的人,對縣令說話的真正含義已經領悟十之八九。張縣令接著說:“朝廷派來的錦衣衛使者正在室內休息,等著5000兩銀子呢,快去快回!”張相答道:“請縣令開具那幾家富戶的姓名,我立即就去籌措。”於是,張縣令拿過紙筆,寫了十個大戶的姓名和應當借得的銀兩數量。此時,兩個“錦衣衛使者”從內室走出來,一臉凶相,拿著那張名單左看右看,看其中有無詭計。張相機敏過人,趕緊陪笑著向兩個強盜解釋:“縣令開列的名單都是縣城大戶人家,每戶拿出500兩銀子是不成問題的,請二位官爺放心。”其實,張相心裏明白,張縣令名單上那十個“富戶”都是身強力壯的武士。
張縣令受到強盜的監視,等候張相帶“富戶”和銀錢來。午餐十分豐盛,張縣令一邊招待那兩個“錦衣衛使者”,一邊自己大吃大喝,十分開心。兩個強盜消除了對縣令的懷疑和戒心,也跟著吃喝起來。酒過三巡,張相帶著10個裝扮成富翁的壯漢進來了,他們個個衣著華麗,暗中藏有兵器。10個人向縣令和“錦衣衛使者”施禮,聲稱:“您所要的銀兩已經如數送來了,就放在大堂內,隻等官爺清點。”
一幹人來到大堂,張佳胤抽身躍上高堂,大聲呼喊:“捉賊!”頃刻之間,10個“富戶”一齊擁上去把任敬和高章兩個江洋大盜捉住。兩個強盜如夢初醒,戰戰兢兢地跪在張縣令麵前,聽候發落。
包拯智破縱火案
包拯在京都開封當了開封府尹,京都治安大為好轉,百姓高興,但地痞流氓們卻懷恨在心,伺機搗亂。
一天晚上,有兩個流氓在一條街上放起火來,火浪洶湧澎湃,向四周擴散,無數的火舌不住地盤旋上升,把整個京城的上空照得火紅一片。
包公帶領一班公差正在街上巡視,見此情景,馬上分頭召集百姓救火。不一會兒,人們一個個挑著水桶來了。失火處有兩個巷子,一個叫甜水巷,一個叫苦水巷。人群中忽然有人問:“挑甜水巷的水,還是挑苦水巷的水?”另一個高叫道:“甜水巷的水甜,苦水巷的水苦,救火當然用苦水巷的水。”人們正在慌亂之中,也顧不得細想,跟著那一問一答的人湧向苦水巷。頓時,巷子被人塞滿了,哪裏還能挑出什麼水平來?
包公對兩個公差說:“把剛才一問一答的兩個抓起來!”那兩人被抓來後大喊冤枉。包公對人們說:“這兩個就是放火犯!你們上當了。這裏留下一半人挑苦水,另一半人到甜水巷去挑甜水救火!”
一會兒,人們分別從甜水巷、苦水巷挑出水,撲滅了火,就湧到開封府去看包公審理縱火犯。那兩人經不住包公三問,就露了馬腳,最後不得不老實招供了縱火的事實。
押下犯人後,有人問包公說:“大人,您怎麼在剛才救火時就已經知道他們是縱火犯呢?”
包公答道:“救火是十萬火急的事,怎麼挑水還分什麼甜水、苦水呢?可他們一問一答,居然就把慌亂之中的人們都引到了苦水巷,這不是有意要讓火越燒越旺嗎?所以,由此我斷定他們的問話是事先編排好的。再說,這兩個人很麵熟,當時我一想,對了,他們的父兄曾被我判過刑,看來對我是懷恨在心,因此有破壞社會治安、與我過不去的動機。憑這兩點,我斷定他們是縱火犯。一審問下來,果真如此。這可叫做玩火自焚吧!”
旁聽的人都覺得包公推斷得合情合理。
包拯妙破釘殺案
開封府尹包拯斷案如神,但有一案件頗費他躊躇。
街民毛勤猝然死亡,族人因其死得蹊蹺,便狀告開封府。
包公將毛妻冬花傳訊,冬花雖言詞哀切,但麵露妖冶,外著喪服,內套紅襖,分明具有殺夫嫌疑,但她聲稱丈夫係“氣鼓症”死亡。
包公問道:“既患氣鼓症,可曾請醫治療?”
冬花對答:“丈夫命薄,未及請醫,已氣絕身亡。”
包公便命仵作廖傑開棺驗屍。廖傑經驗豐富,但驗屍結果,雖見毛勤死狀異樣,卻並未查出謀害痕跡。他回轉家中,夜不成寐,不知如何向府尹彙報。
其妻阿英見他心事重重便問道:“你可曾驗看那屍體的鼻子?”
廖傑反問:“驗那鼻子何用?”
阿英說道:“那鼻子內大可作文章,倘從中釘上利釘,直通腦門,豈非能不留痕跡而致人死亡!”
廖傑將信將疑地連夜再去複驗屍體,果見毛勤的鼻孔內有兩根鐵釘,於是真相大白,遂將冬花緝拿問罪。冬花抵賴不過,承認了串通姘夫謀害親夫的事實。
事後,包公詢問廖傑:“冬花作案手段奇特,你是如何想到驗看屍體鼻孔的。”
廖傑回答:“此是小的妻子提醒的。”
包公說:“請你妻子來府,我要當麵酬謝。”
第二天,廖傑高興地帶著妻子到府裏領賞。包公像是熟人似地對阿英端詳了一會兒,開口問道:“你嫁給廖傑幾年了?”阿英答道:“我們係半路夫妻,隻因我前夫暴病死亡,才改嫁廖傑為妻。”
“你前夫名字可叫路才?”
阿英麵露驚異之色:“大人如何得知?”
“路才暴死一案由縣衙呈送本府,我昨晚查閱卷宗,得知縣衙已對此案作了正常病故的結語。但我覺得此種結語頗存疑問。”
阿英更是呈恐慌之色:“大人以為……”
“本府認為,路才係被人從鼻孔中釘釘謀害。”
廖傑奉命前往路才墓地,掘墓開棺,雖屍體已腐爛,但在鼻孔部位露出兩根已鏽的長釘。
包公繼續審理路才案件。他對阿英說:“想你一個平常女子,如何懂得鼻孔釘釘的奇特方法,除非有過親身經曆,才能一語點破。”
阿英隻得如實招供事實:原來她也是個水性楊花的女子,在與路才結婚之後,經常與人姘居,有個姘夫是個慣犯,與她合謀用鐵釘釘鼻之法害死了路才,後來那姘夫在鬥毆中被人殺死,阿英才改嫁廖傑。
廖傑聽了如夢初醒:“想不到此女這般蛇蠍心腸,若非大人明察秋毫,我也幾乎作了她砧上之肉。”
阿英懊喪不已:“若不是我多言多語,此案也斷不能破。”
包公正色道:“非也,作案之人,僥幸取巧,隻能蒙蔽一時,不能長久隱藏,終有一天會暴露出來自食惡果。此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程顥妙破訛詐案
宋神宗熙寧年間(1068~1078)擔任監察禦史的洛陽人程顥,在當山西晉城縣令時,曾處理過一件訛詐案。
當時,有一個姓張的財主得急病死了。埋葬後的第二天一早,有個老頭兒來到他家門口,對著財主惟一的兒子說:“我是你父親,現在我年紀大了,無依無靠,來和你一起生活。”接著,老頭兒一五一十向財主的兒子說明了來由。財主的兒子非常驚訝,於是拉著老頭兒一起到了縣府,請求縣令判斷。
老頭兒先說:“我是個郎中,因家中貧困,四處流浪,為人治病,一年中很少回家。妻子生下兒子,無力撫養隻得狠狠心腸把兒子送給張財主。某年某月某日,由村上的李某抱去,鄰居阿毛曾親眼看見。”
“事隔那麼多年,你怎能把事情說得這麼詳細呢?”
老頭兒說:“我是從遠方行醫回村後才聽說的,當時記在處方冊的背後。”說著從懷裏掏出處方冊遞給程顥,上麵用毛筆寫道:“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把小兒抱走,給了張三翁。
程顥問財主的兒子:“你今年多大歲數?”
財主的兒子答道:“36歲。”
程顥又問:“你父親今年多大年紀?”
“76歲!”
程顥對老頭兒說:“聽見了吧,這人出生的時候,他父親才40歲,這樣的年紀,別人怎麼會稱作張三翁呢?”
老頭兒聽罷,驚恐異常,承認了自己想訛詐財主家的錢物,奪人田地,才來冒認兒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