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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陳襄神鍾破竊案

北宋神宗年代,有個能幹的官員名叫陳襄,曾擔任某縣主簿,代理縣令職務。一天,有戶人家夜裏遭到偷竊,天明報案到縣衙。陳襄問明案發的前後經過,並帶差役親赴現場查驗,發下令牌,將附近街弄遊手好閑之人和犯有前科的小偷兒等作為嫌疑犯,拘捕進衙,予以審查。

嫌疑犯們高高矮矮,胖胖瘦瘦,一到大堂,就沸反盈天地鬧開了:有高喊“冤枉”的,有痛哭流涕的,有哀求“陳青天明鑒”的,有你怨我罵的……總之,沒有一個承認自己犯了偷盜罪。

陳襄朝嫌疑犯們掃了一眼,和顏悅色地說道:“盜賊就在你們之中,為了不冤枉好人,我不得已委屈你們來縣裏走一遭。這兒附近有座廟,廟裏有台大鍾,這台鍾非常神奇,善於明辨是非,識別好歹。誰做了壞事,一摸鍾它就會發出敲擊聲;沒有做壞事,任你怎麼摸它,也不會發出聲。誰是小偷兒,你們隻要到那裏一摸就知。”說著,陳襄揮揮手,讓差役押著嫌疑犯前往寺廟。

到達寺廟,陳襄讓差役在大殿上的香爐裏置好香,自己領著下屬朝大鍾三跪九拜,裝出一副恭而敬之、虔誠求問的樣子。祭祀完畢後,他又叫人用帷幕將大鍾嚴嚴實實地裹護起來,好似一幀碩大的帷帳。

一切安排停當後,陳襄喝道:“好,現在你們依次進入帷幕摸鍾。”一行嫌疑犯不敢怠慢,一個個魚貫而入,又一個個魚貫而出。“好,現在攤開手掌讓我查驗。”陳襄說。嫌疑犯們列著隊,有秩序地從陳襄麵前走過去。結果,大部分人的手掌上有墨跡,唯獨一個矮胖子手上沒有。陳襄一聲怒喝:“把他抓起來,打入監牢聽審。”

矮胖子大叫道:“您別冤枉好人!剛才根本沒有發出鍾聲,有什麼憑證說明我是盜賊?”

陳襄冷笑道:“你偷了別人的東西,做賊心虛,害怕大鍾發聲,所以沒有去摸它。”

矮胖子又叫道:“我摸了,我摸了。我在幕裏,您在幕外,何以知道我沒有摸?”

陳襄哈哈大笑道:“我叫人在鍾上塗上墨。別人摸了,手上有墨,你呢?”

矮胖子看看別人的手,又看看自己的手,明白自己中了圈套。

立誌為天下洗冤的宋慈

南宋時期,在福建建陽一帶,書院林立,講帷相望。其中有一個叫“潭溪書屋”,是當時有名的學者吳雉先生辦的書院。

一天,有個十歲的小男孩,在父親陪同下來到這竹籬庭掩、小溪潺湲的書院求學。這個孩子就叫宋慈。

父親宋鞏是廣東提點刑獄的法官,也是吳雉先生的老朋友。

宋慈一見吳雉先生,馬上行拜師禮。

“令郎這是——”吳稚一愣。

“小兒資質粗鄙,今後,還請老兄指點教誨了!”宋鞏講出來意。

沒等吳雉回答,身後突然響起銀鈴般輕脆的笑聲。一個小女孩四五歲模樣,聰靈活潑,正在看著宋慈發笑,邊笑邊用手指點著跪在地上的宋慈隆起的脊背,“駝背哥哥!駝背哥哥!”

吳先生轉身,責怪地看了女兒一眼,小女孩才用手掌掩住嘴,強抑住笑。

原來,跪在地上的宋慈,背上隆起一個大凸包,像駝背似的。吳先生初始以為他是殘疾人,後來見宋慈站起身,頑皮地眨眨眼,衝小女孩兒一聳鼻,從背後取出一摞書來,不覺哈哈笑了,“好個頑皮的孩子,一定很好學吧!”

宋鞏道:“倒是讀過些書,隻用心不專,往往瀏覽一番而並未潛心細讀,所以現在已經十歲仍無大長進。”

吳雉問宋慈:“可會背詩?”

宋慈撿出一本《唐詩選》:“會。”

“好,就背一首孟浩然的《春曉》我聽聽。”吳雉揀一首童稚皆知的五言絕句讓宋慈背,是想借機表揚、鼓勵他一下。

宋慈朗聲,背了起來:

春眠不覺曉,

處處聞啼鳥。

夜來風雨聲,

花落有多少。

那站在旁邊的小女孩笑道:“錯了!錯了!不是‘有多少’,應該是‘知多少’!”

吳先生為使宋慈不丟麵子,和藹地說:“再背一下宋之問的《渡漢江》看!”

宋慈不像剛才那麼自信了,遲疑了片刻,認真想了想,才一字一句背道:

嶺外音書絕,

經冬複曆春。

近鄉情更去,

不敢問來人。

“又錯啦又錯啦!不是‘情更去’,應該是‘情更怯’!”小女孩又叫了起來。

宋慈滿麵通紅,低下頭。

宋鞏看了兒子一眼,不無愧色地對吳雉道:“這孩子讀書做事總粗心大意、不求甚解,實在不好意思。就望老兄點撥了!”說罷,深深施了一禮。

吳雉笑了笑:“提點刑獄的大法官,最是精明審慎、明察秋毫的。令郎隻該跟在老兄身邊,才可大有長進呢!”

宋鞏講了因公務繁忙、無法專心教育宋慈的難處,再三拜托吳雉。

於是,這個年齡不甚小、卻很粗心大意、學業也不精的宋慈,就在潭溪書屋住了下來,成了吳雉的學生。

吳雉發現宋慈確實是個粗心大意、凡事不求解的孩子,讀書、作文、背詩,常常是丟三落四,總要出些小毛病。不過為人品格卻很正直,尤其嫉惡如仇。對這樣的學生,吳雉未免感歎不已。

宋慈進了潭溪書屋,雖然增加了不少知識,但他天生粗心草率的毛病,仍沒見改變。

直到他的人生旅途出現了大的轉變!

宋鞏作為廣東提點刑獄的法官,碰到一件非常棘手的案件:一名秀才被指控犯了殺人罪,而且人證、物證俱在。被殺者是一家大戶的婢女,胸口處有致命的刀傷。其主人、一年近五旬的鄉紳控告秀才:勾引婢女,強奸未遂,殺人害命!被告則大呼冤枉:根本沒見過這個婢女。隻作為家塾先生教鄉紳的幼子讀書,從沒幹過傷天害理之事。倒是在此案前兩天,正在教幼子讀書時,聽得後院有一聲淒厲哀嚎,極似有人麵臨恐怖時的呼喊。並感覺那兩天鄉紳家內氣氛異常,上下人等莫不神情緊張、怪異。所以反懷疑是主人殺人而栽贓。

原告一方,卻又有物證:婢女的衣帶在秀才身上發現,行凶之刀是秀才裁紙所用物,在案發那天,在秀才房中還發現血衣;又有人證:兩個女仆那夜見秀才從婢女房中出來,神色詭秘,一個廚娘親耳聽那婢女講述秀才對她有不軌的企圖……

被告則又講出最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原告告發他殺人的時間是那天深夜,而那時自己恰恰到外麵與幾個朋友聚會,天亮才回來的,不在場,怎麼能殺人?!所以極可能是在兩天前,聽到那一聲慘叫時,婢女就已經被別人殺死了!

宋鞏反複調查、問訊之後,感到其中有陰謀:從那些仆人言不由衷的神色,從那鄉紳暴躁專橫的舉止,從那秀才纖弱不堪的身材,從有多人作證那夜秀才確實不在鄉紳家中的證詞,尤其是從確切情報得知:鄉紳在報案前兩天已派人到官府重金打點賄賂……總之,從這種種跡象中,都感覺這極可能是栽贓陷害的冤案。

但事與願違:宋鞏的上司由於受了賄,並急於結案向朝廷表功,再三催逼宋鞏判秀才為凶手,原告一方人證、物證又言之鑿鑿、無懈可擊;而惟一可為秀才開脫的,隻有一個方法:檢驗屍身確切的死亡時間。但這方麵,原告已買通了驗屍官,宋鞏本人偏偏又缺乏這種知識,隻好以驗屍官之言為據……

宋鞏氣憤又無奈,最後提出了辭職。

父親的辭職,給宋慈很大震動。而父親痛心疾首又語重心長的話更令宋慈汗顏:“父親無能,不能明察秋毫,辨析真相,眼睜睜看好人受屈、惡人橫行,真想一死了之!兒啊,你一定要努力學習,增加各種知識。尤其養成審慎機敏的素質,才不會在邪惡麵前束手無策、坐失良機!我無能,但希望我的兒子秉承父誌,為天下洗冤除害!”

從此,宋慈一改平時草率粗疏、不求甚解的毛病,發誓要認真學習,發幽探微,把各方麵知識真正學到手,早日成長起來!

在父親的影響、教育下,他尤其喜愛讀介紹疑案和破案技術的書籍。常常是一卷在手,茶飯無思,一頭沉浸到知識海洋中。不久,身邊所有這方麵書都讀完、讀熟、讀精通了。父親為了檢驗他學習效果如何,常故意挑揀書中最偏僻或最隱秘的內容考問他,宋慈都能一字不差、深入精辟地回答講解出來。父親十分欣慰,撫著他的肩說:“十歲之前,你還是個懵懂孩童,如今才不過兩年,卻已經精明幹練,真是突飛猛進!父親未竟的事業,看來是有繼承人了!”

宋慈聽到父親的話,沒有自滿,反而更加勤奮刻苦、孜孜不倦地鑽研、閱讀。而且時時處處注意觀察、分析、研究、判斷,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能力。

一次吳雉先生見到宋慈,一席交談之後,大為歎賞:“真是士別三日,刮目相看,與兩年前相比,簡直判若兩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