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3 / 3)

那觀眾悄聲說:“發生了這麼大的人命案子,你怎麼不知道呢?昨天晚上,附近一所寺中的方丈被人殺害了,縣令懷疑是這個寺中的和尚幹的,正派差人遂個詢問追查呢!”

蔣堅也小聲插言問道:“追查出凶手沒有?”

那人說:“還沒有呢!附近寺廟這麼多,誰知道凶手在哪個廟中?難查著哩!”

蔣堅聽罷,也不再問,便細心地打量一個一個坐在地上的和尚,不大一會兒,他忽然有所發現地悄聲對叔父說:“叔父,我發現凶手了。”

叔父急忙製止說:“人家這麼多公差都沒有查出凶手,你剛來一會兒能發現什麼?可不要瞎說。”

蔣堅認真地道:“我並非瞎說。”

隨後,他用手指了指大殿內那個年齡最大的老和尚,繼續小聲對叔父說道:“我敢斷定,這殺人凶手,就是那個老和尚!”

叔父問:“你有什麼根據?”

蔣堅說:“你看他口中雖然像在念經,眼的餘光卻在東張西望,哪有一點認真念經的樣子?他表麵雖然故作沉著,神色中卻流露出無限恐慌,兩腮還在微微顫動,這正是他心神不定的象征。凶手不是他才怪哩!”

叔父聽蔣堅如此一說,細細看了看那老和尚的神態,感到侄兒觀察得很細,說的也很有道理,於是悄悄靠近一個公差,把情況說了一遍。

那差人聽後,立即報告了班頭。那班頭即刻將那老和尚傳到西屋,嚴加審問。那老和尚作賊心虛,不能自圓其說,最後感到再也無法逃脫罪責,隻好如實交待了殺人經過。

縣令佟國瓏見一個不到十歲的娃娃幫他破了一樁人命案子,十分高興,立即召見,稱讚他為神童,獎勵了他二百兩銀子,並囑咐他的叔父說:“回去好好供他念書,此兒將來必成大器。”

康熙五十二年,佟國瓏升任山西澤州知州。此時,蔣堅已經長大,被佟國瓏召去做官,負責審理案子,結果“屢雪疑案”,受到稱讚。

範賈募兵破凶案

故事發生在明朝嘉靖年間。

淮安知府範賈正在批閱公文,忽聽有人擊鼓告狀,便命差役將告狀人傳進大堂。

告狀者是一對年老夫婦。訴說他們的兒子大牛在結婚前夕,外出置辦彩禮時突然失蹤,生死不明,要求府衙出麵尋找。

範賈向老夫婦問了一些情況,立即排除了幾種可能。大牛與未婚妻秀英是鄉鄰,自小青梅竹馬,感情很深,是決不會逃婚出走的;大牛力大如牛,也不會被人輕易劫走。可能是他路遇強人,強盜見他攜帶購買彩禮的巨款,趁其不備將他殺死。所以當務之急,是要找到大牛的屍體。範賈安慰了老夫婦幾句,讓他們回家靜候消息。

從大牛的村子到城鎮,途中有一個大塘叫五裏汀。範賈帶人來到這裏,進行打撈。費了半個時辰,果然在水塘中撈出一具年輕男屍,後背有一刀傷,經辨認,死者是大牛。此時正是嚴冬臘月,從死者的形態看是剛被殺不久。範賈卻當眾宣稱,大牛是被入侵的倭寇殺害。當時淮安周圍正是倭寇經常騷擾之地,所以眾人也都信以為真。

範賈當即命人貼出告示,重金招募100名鄉勇,保衛地方,以防倭寇再來燒殺搶掠。告示一出,應募者甚多。範賈把這些人召集在一起,發現應募者個個腰圓背闊,孔武有力,他一個個親加慰勉。

範賈突然在一個漢子麵前停住了腳步,兩眼緊緊盯住了他的眼睛,那漢子被他看得不知所措,局促不安地低下了頭。範賈厲聲問道:“你為什麼反穿棉襖?”

那漢子一時無以對答,半晌才說:“我要緊趕來應征,不在意穿反了棉襖!”

範賈命人將漢子的棉襖脫下,見正麵的布上沾上不少血跡,便問道:“這血跡因何留下?”

那漢子支吾其詞:“我也遇到了倭寇,與他們拚殺,不意留下了血跡。”

“胡說!”範賈揭穿說,“倭寇今年夏天曾來境滋事,已被肅清,近日已無倭寇犯境,你身上的血跡,明明是新沾上的。”

漢子說:“聽說老爺曾宣稱塘中撈出的屍體是被倭寇殺死,怎麼又說沒有倭寇犯境呢?”

範賈說道:“這就是我設下的計策,我故意布下迷陣,使得你這個殺人凶手放下心來,再以重金作為魚鉺,引你上鉤,現在你還有什麼可說?”

這時眾人才知範賈招募鄉勇之舉是為了捕獲凶手。那漢子正是凶手,此時再無可辯駁,隻得承認自己殺害了大牛。

楊茂清巧審無賴

明朝時,安徽涇縣發生了一起謀殺案,好多人恐怕涉嫌,都不敢細細過問。

原來,該縣有個無賴叫王讚,他欠了青陽縣富戶周鑒100兩白銀。王讚遊手好閑,揮霍光後還不了這筆債,便起了歹念,欲設計陷害周鑒。

沒多久,王讚家收養了一個討飯老太婆,熱心供她吃穿用,儼然一副極孝順的模樣。眾鄉鄰弄不懂:王讚怎麼變成了孝子似的?

有一天,周鑒上門來討債了。

周鑒剛踏上王讚家門前河中那座小木橋,“撲!”那老太婆直愣愣倒向他。周鑒忙閃過,老太婆一頭栽入河中,很快斷氣身亡。

王讚突然從老太婆身後閃出,見此情景,放聲大哭,頓時昏了過去。

第二天,王讚告到官府,聲淚俱下:周鑒倚財殺人,還有一位離這兒50多裏路的販麻的商人作證。

承審的官吏不敢細細追究,因為周鑒太富有了,他怕沾上受賄徇情的嫌疑,再也不敢為他洗冤。

這起案子上報到禦史那兒。最後,禦史調貴池縣楊茂清來重審此案。

楊茂清挑燈夜閱卷宗,心中疑竇越來越多:“見證人為何不尋鄰居,偏要找50裏外的販麻商人?說王讚被打暈在地,又怎麼能知道販麻商人的姓名並領來作證人?”他思忖一會兒,又忽發奇想:“這兒記載著老婦人因伏在王讚背上掩護他而被打死,胸口怎麼會有致命傷口呢?對,一定要重審販麻商人!”

楊茂清連夜審問商人。那商人無奈,乖乖地交代:“王讚是有名的無賴,他要我作假證人,我敢不嗎?何況,他還許諾,案子了結後,要給我50兩銀子呢。”

第二天,天剛蒙蒙亮,楊茂清來到現場察看地形。他邊察看,邊詢問附近居民,案子終於水落石出。

原來,王讚家門前一條小河中戳著一排排養河蚌用的竹竿,河麵上架了幾根長梢木緣子作為橋。周鑒來討債那天,王讚乘老太婆不注意,把她推入河中。老太婆胸口猛地撞在河中竹竿上,當場身亡。

狡猾的王讚再也沒法詭辯,無辜的周鑒終於洗淨冤情,無罪釋放。

鄧延楨審毒殺案

清朝,西安府漢中兵營一名士兵忽然中毒身亡。當地知縣在辦案時察得死者生前與一個叫鄭魁的兵士不和,通過調查,發現鄭魁前一陣曾買過一包砒霜,便將鄭魁拘至大堂。

開始鄭魁說買了砒霜是毒老鼠,經過一頓大板後,他把供詞改為:“我買了幾個饅頭,將砒霜夾在裏麵,給他吃後死的。”

知縣進一步逼問道:“在哪裏買的砒霜和饅頭?給死者吃饅頭時,有誰看見?從速招來!”

“在仁和藥店買的砒霜,在十字街口買的饅頭,給他吃時兵營隔壁大嫂看見了。”

“來人!”知縣向衙役發令,“速將這幾位證人傳來!”

不到一刻,幾個證人到齊,當堂對質無誤,便呈文上報西安府。西安知府鄧廷楨,看了案卷心中犯疑:這兩人既然平時關係不好,死者怎麼會輕易食用鄭魁的饅頭呢?此案有假,他決定重審。

對知府先找證人核實。問賣饅頭的:“你一天接待多少人?”

“一百多個。”

“這些人都是些什麼樣子,你能記住嗎?”

“不記得。”

“那麼,你怎麼記得鄭魁呢?”

賣饅頭的人一時無話可說。鄧知府厲聲喝道:“要知道作偽證是犯法的。”

“鄧大人,”賣饅頭的道,“這事與我無關。是捕役對我說有個殺人犯已經招認了,缺一個賣饅頭的證人,叫我作證。我想他招了,作證就作證。其實我不認識他。”

鄧知府又問那大嫂,她也是被捕役硬拉來當證人的。

複審的結果,鄭魁買砒霜毒老鼠是真,其餘都是假的。鄧知府令知縣和捕役立刻來府。將複審經過細說一遍,並訓斥一頓說:“不能隻憑板子辦案。回去重新審理,速將結果報來。”

知縣埋怨捕役道:“你怎麼給我弄來的全是假證人啊?”

捕役無奈地說:“老爺已定案,我不這樣做,豈不砸飯碗?”

經過再次審理,原來那當兵的是被瘋狗咬後患狂犬病而死的,故呈中毒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