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對上述結論深表懷疑。五月十一日,王之帶人給犯人送飯,最後送到張差那裏。王之暗暗問張差犯罪真相,張差不講。王之令人將飯菜放在張差麵前,說:“講出真相就給飯吃,否則,就餓死你。”並命令左右的人都出去,僅留兩個小吏協助審問。張差被迫說實話。他說:“有一天,李外父、馬三舅要我跟一位不知名的老人去辦一件事,答應事成後給我幾畝地。到京城,住進一套不知名的房子。裏邊一位給我飯吃的老人跟我說:‘你衝進宮去,遇見人就打死,被抓住我們救你。’說完就給我根棗木棍,叫我由後宰門到慈慶宮。我就按著他說的去了。”
王之將所訊問到的情況上奏朝廷,並說,張差不瘋不狂,有心計,有膽量,請求將犯人押文華殿前會審。五月二十一日,刑部十三司司官會審,張差進一步交待:“不知名的老公乃龐保,不知街道名稱的房子的房東是劉成。龐、劉二人命我進宮打人,說如打著太子,保證我有吃有穿。”張差所說的龐保、劉成都是鄭貴妃宮中的太監。朝中對此案議論紛紛,認為鄭貴妃與其弟鄭國泰涉嫌此案。神宗責備朝中議論是離間他和太子的關係。並下令將張差、龐保、劉成處死,不得連及其他人。太子見此案牽涉鄭貴妃,非常害怕,為迎合神宗、鄭貴妃的意圖,也要求迅速結案,並強調不得株連其他人。結果是將張差車裂,龐保、劉成在宮內被處死,馬三舅、李外父等判流刑。
張淳智擒盧十八
張淳是明朝桐城(今屬安徽)人。隆慶二年(1568)中進士,授永康(故治所在浙江金華境內)知縣。他善於斷案,平時審理案件,隻需鄉裏百姓裹一包飯的工夫,即可審理完畢,因此,當地百姓稱張淳為“張一包”,誇讚他斷案就像包公一樣敏捷果斷。
當地有一位大盜賊,名叫盧十八,作案手段很高,為人十分刁猾,曾盜竊一個金庫,10多年來都未破案。禦史大人對此人頗了解,並囑咐張淳設法捕捉盧十八。張淳設下計謀,限定3個月內捕獲這個大盜賊,並請禦史大人當月發下數十篇布告。正等到布告紛紛發下,張淳假笑著對手下人說:“捉賊布告發出,盜賊早就逃之夭夭,哪裏捕捉得到呢。”夜間也就不派人到外巡邏。當時,張淳手下一名小吏的妻子跟盧十八通奸,小吏平時得到盧十八不少好處,並且暗地裏替盧十八在外麵打聽消息,並把昨天張淳說的話告訴了盧十八,盧十八很得意認為平安無事。不幾天,張淳暗地唆使手下差役控告小吏負債不還,係拿入獄。張淳又密秘召見小吏,指責小吏暗通盜賊該當定死罪,小吏嚇得臉無人色苦求饒命。然後,張淳又教小吏讓其妻代替坐牢,而放小吏出獄做買賣償還債務。這個消息傳出後,盧十八當天急忙到小吏家看望小吏的妻子,由於賊心不死,沉迷女色,又同這個女人奸宿。誰知道張淳早已派人監視小吏家裏所有人的來往,當夜就被捉住。張淳立即報告禦史大人。案子從開始偵破到結束,僅僅兩個月時間,比原先計劃提前一個月。
李處厚照傘驗屍擒真凶
太常博士李處厚,剛出任廬州慎縣縣令時,便有一個農婦前來啼哭告狀,說他丈夫數日前上山砍柴,為小事而與鄰家漢子發生爭執,被那漢子毒打一頓,回家不幾日便死去了。目前屍體尚未送殮,請縣老爺為她作主。
李處厚立即傳死者鄰家漢子到堂。那漢子一口否認此事,說那日上山一起砍柴是真,但從未與之發生爭執,更未動手毆打。李處厚見一時無法了斷此案,便暫將那漢子扣押在後堂。那漢子大聲呼屈,說鄰家婦人誣告,要縣老爺拿出證據來。李處厚道:“本官絕不會冤枉好人,暫且委屈你一下吧,待我調查之後便會放你回去。”說完,帶人前入死者家中驗屍。
到得死者家,隻見全家披麻帶孝,啼哭不已,靈堂內淒涼萬分。李處厚立即派人揭開死者身上的白布,解開衣褲進行驗傷。奇怪的是,屍體身上居然無一處傷痕。驗屍官用當時通用的驗屍方法,用糟塊、石灰水之類對屍體進行衝洗、敷擁,仍不見毆傷的痕跡。
李處厚想:“難道那農婦果真是誣告不成?”便將農婦帶回衙門審問。
農婦悲悲切切,說來說去還是狀子上的那幾句話。李處厚對農婦道:“你告鄰家漢子將你丈夫毆打至死,並無證據。本官難以了斷,你去吧,念你喪夫子幼,不追究你誣告之罪。”
農婦號啕大哭而去。
李處厚正想離堂,有一位退職的老書吏求見,說:“我知道一種驗屍傷的辦法,十分有效。有些屍傷由於凶手作案巧妙,確難檢驗。你隻需用赤油傘在中午陽光下張開覆照,以水澆屍,傷痕就會立即出現。”
李處厚用此辦法驗屍,那屍體身上果現傷痕累累,確屬被毆打而死。證據到手,李處厚馬上提審死者鄰家漢子,那漢子無法抵賴,隻得認罪。
從此以後,江淮一帶驗傷常常使用這個方法。
殷雲霽辨字破迷案
明朝正德年間(1506~1522),清江縣有一個名叫朱鎧的人,被殺死在文廟之中,很久沒有查獲到凶手。
一天,清江縣令殷雲霽突然收到一封匿名信,揭發某某殺死了朱鎧。殷雲霽便問左右,現在有人揭發朱鎧是被本衙某某所殺,不知可信否?大家認為一點不冤屈他,因為該人素來與朱鎧有仇。
殷雲霽道:“且慢!依我之見,這很可能是凶手嫁禍於人的做法,是想讓我們放鬆追查真凶罷了!”他接著又問道:“縣衙裏都有哪些人與朱鎧的關係較好呢?”
有人答道:“有個妙姚的小吏,同朱鎧過往甚密。”
殷雲霽便請眾位吏員上堂,對他們說:“本縣令要請你們抄寫文章,請你們把自己的名字寫了呈上來。”用不了片刻,眾位吏員將自己的名字寫畢呈上。殷雲霽逐個看了,便喝道:“姚明!為什麼要殺死朱鎧?”
姚明聽縣令喊自己的名字,不禁吃了一驚道:“小人願招!小人見朱鎧即將去蘇州做生意,為了圖財就把他給殺了。”
案件破後,眾人問殷雲霽,如何知道姚明是凶手?殷雲霽道:“我看姚明的字跡與匿名信的字相同,足見姚明是殺死朱鎧的真凶。”
宋清巧用貓偵探
明朝嘉靖年間(1522~1567),有位名叫宋清的人在河北任知縣時,曾巧斷過不少案子,人稱“鐵判官”。
一天,宋清正在縣衙辦公,外麵有個叫王諱的男子臉色慘白地奔進來告狀,說他剛才擺渡過河,艄公搶走了他50兩銀子。
宋清問道:“你是幹什麼的?”
“小人以販賣蜜餞為生的。”
“你的銀子原來放在哪裏的?”
“就放在包袱裏。”說著,王諱打開包袱,隻見裏麵果然有幾盒蜜餞。
宋清當即命衙役隨王諱前往渡口捕拿艄公。
不久,兩個衙役帶來一個漁民裝束的大漢,回稟道:“強盜已抓獲,這是起獲的贓銀。”
宋知縣打開包一看,正好50兩銀子。
大漢“撲通”跪倒在地:“老爺明鑒,小人冤枉!”
宋清一拍桌案:“不準亂嚷!本官問你,你是幹什麼的?”
“打漁兼擺渡的。”
“這銀兩是哪兒來的?”
“這是我兩年多的積蓄啊!”
宋清聽罷情況,思忖片刻,便命衙役將銀子放到院子裏。過了一會兒,他養的一隻小黃貓便來到銀兩前東聞西嗅。見此,宋清又命將銀子收回,問打漁的艄公:“你存這些銀兩,可有人知道?”
艄公道:“昨天,我在‘蘆花’酒店喝酒,跟那裏一位挺熟的小二說起過。”
不一會兒,店小二被帶來了。
宋清喚王諱上堂,指著他問店小二:“此人你可認識?”
店小二仔細地打量了一會兒,道:“回稟老爺,此人雖不認識,但記得他昨日在我店中喝過酒。對了,昨日傍晚與這位打漁的兄弟,前後腳進店的。”
宋清點點頭,一拍驚堂木,厲聲道:“王諱!你竟敢誣陷好人,還不從實招來!”
王諱臉色驟變,聲音發顫大喊冤枉。
宋清冷冷一笑:“剛才你說這銀子是和蜜餞放在一塊的,這銀子在院子裏放了那麼一會兒,如果是你的,銀子上肯定爬滿喜愛甜味的螞蟻。可現在上麵連一隻螞蟻也沒有,隻有我的貓在銀子上嗅來嗅去。這說明銀子上有點魚腥味,難道這銀兩的主人是誰還不清楚嗎?”
原來,這王諱是個慣騙。昨天在酒店喝酒,聽到打漁艄公與店小二的談話,便心生一計,買了些蜜餞,自己撕破了衣服,裝著遭劫的樣子,今早告上公堂,不想反倒自投羅網了。
楊卓複審破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