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3)

第十二章

朱垣驗骨破宿案

沈陽縣有個差役奉命逮捕一名犯人,在押送去縣衙的途中犯人突然死去,那差役將他就地安葬後,回縣衙複命。但死者家屬不服,狀告差役途中殺人。由於當時沒有旁證,無法確認那人是暴病死亡還是被差役害死,而差役與死者家屬各執一詞,遂成了疑案。上下轉輾了30年,還無法判處。

朱垣任濟陽縣令時,接辦了這個案件。他決定采用驗屍的辦法來證明死者的死因。但事隔時間久遠,驗屍能有效嗎?然而除了驗屍外,別無他法。

擔任驗屍的仵作很有經驗。他命助手挖地架木,將棺材抬到木架之上,棺材的四麵卸開後,仵作撥開上麵的腐土,顯示出死者的白骨;他又將骨架擺正位置,用草席覆蓋好,然後仵作把醋慢慢地注入屍骨之中。過不多久,屍骨開始軟化分解。仵作抓緊這時間仔細觀察,發現死者腦骨上有紫血痕,約有一寸左右,他將這一發現報告朱垣:“死者腦骨有傷,係被人打擊造成。”

當時參加驗屍的人很多,有府縣官員,有當事人及死者家屬,聽了仵作的報告,群情大嘩,認為死者確係被殺而死。死者的長子,此時亦已作為人父,他向朱垣訴說:“家父被捕,本係冤屈,而差役草菅人命竟下手將無辜之人殺死,萬望大老爺為小民伸冤昭雪。”

那當事者差役,已是衰衰老翁,早已退休歸家。他耳聾目花,但記性尚好,慌忙辯解說:“我隻是奉命捕人,與他無怨無仇,何必殺他?當時他分明是患了絞腸痧突然死去,務請大老爺作主。”

死者長子更加振振有詞:“家父既然患病死去,你何必倉促掩埋,分明是心虛膽怯,暗做手腳,敲詐不成而殺人才是實情。”

這場官司打了30年,在場者不去分辨誰是誰非,認為以仵作驗屍結果作出判決最為公正。

朱垣力排眾議,他仔細地察看了死者腦骨上的傷痕,說:“要查實死者的死因,還需觀看血痕是否能被洗去。”

仵作聞聽朱垣之言,不由感到驚奇,說:“血痕入骨30年,如何能洗去?”

朱垣笑笑說:“不妨洗洗一試。”

仵作依言將傷痕的血跡用清水洗刷,果然將血跡洗淨,露出的白骨並無傷痕。說明了死者並非係他殺致死。

朱垣解釋說:“大凡傷處所出之血,總是中心的顏色深,而離中心較遠的地方顏色越淺,可是這腦骨上的紫血痕正與這現象相反,這一定是屍體腐爛滲出的血玷汙上的,所以也就能清洗掉。”

仵作佩服地說:“連《洗冤錄》都無此種記載,大人真是明察秋毫。”

袁枚審物擒奸

清代有個裁縫,妻子早夭,膝下僅有一個女兒。小女長大出落得十分水靈漂亮,引得鄉裏一班浪蕩子對她垂涎三尺。為免遭騷擾,裁縫每次外出,便把女兒關在樓上做針線活。

一日,裁縫晚上回來,見房門大開,呼女不應,頓知有異。他心急慌忙趕上樓,隻見女兒死在凳上,雙手被綁,褲子脫在腳下,地上有半截人舌,喉嚨有手掐的痕跡。他痛不欲生,立即向官府報案。

縣官驗屍完畢,認定裁縫女兒是被斷舌人奸殺。馬上發令,追捕罪犯。捕快四處撒網追蹤,果真在縣廟的香桌底下抓住了斷舌人。此人口中鮮血直流,不能言語。證據確鑿,縣官便將此人定死罪,報上司批文發落。可是,幾天後縣官就被調走了。

新任縣官袁枚覺得此樁殺人案很可疑,他推理:舌頭被女子咬斷,那人一定負痛逃走,怎麼還會把女子綁在凳子上強奸至死呢?此中情節一定不是一人所為,凶手不一定是斷舌人。於是,他決定另行複審。

這天,縣衙門貼出公告,說在武營公開審理此案。時值中午,袁枚坐於武營,喝道:“將犯人帶上來!”人們感到奇怪,隻見衙役擺出一張長凳和一條裹腳布放在正中,而袁枚卻一本正經在審問這兩件東西。於是,圍觀的人水泄不通。

忽然一聲炮響,大門緊閉,人們都不知要幹什麼。

袁枚正色說:“我為破此案,不得不夾凳打布,昨夜有神仙告訴我,今天凶手可獲,我已命令把綁那女子的裹腳布係堂上兩邊柱子上,想要出去的人用手摸布,布會把他的手絞住。”人們聞言紛紛按次序扶著布出去。其中有兩個人,尚未靠近布,手已顫抖不已。袁枚見狀喝令拿下。果然,經審訊,兩人便服罪招供了。

原來,那天有個貨郎經過女子家門叫賣,女子下樓買線按價進去取錢。貨郎見她如此姿色,心生歹念,尾隨上樓強行摟抱親嘴。女子一怒之下咬斷了他的舌頭,他疼痛難熬,棄女而逃。正巧有兩個浪蕩青年經過,見門半天,就側身摸進去,裏麵沒有動靜。到了樓上,見女子一人在哭泣,他倆就把她摟住調戲,女子大叫。一人就堵住她的嘴,一人解下她的裹腳布把她綁在凳子上,把她輪奸後,怕她告至官府,就把她掐死了。

袁枚審物擒奸人一時被人傳為美談。

包拯判煙杆案

傳說有個80歲的老人和一個88歲的老人,為一根9寸18節的竹根煙杆爭得不可開交,最後告到開封府包公那裏。

80歲的老人說:“我用了它整整20年。”

88歲的老人說:“我用它抽了25年煙。”

包公對他們說:“請你們用這根煙杆分別抽袋煙給我看看。”

於是,兩人就分別抽了起來。80歲的老人吸完後在鞋底上敲下煙灰。

88歲的老人吸完後在牆根上敲下煙灰。

包公將煙杆交給了80歲的老人,他的斷案根據是:在牆根上敲下煙灰,這根竹煙杆不可能用上25年,隻有像80歲的老人那樣,每次小心地在鞋底上敲下煙灰,才能長久地使用。

阿凡提用棍斷案

阿凡提快到青年時,當上了小官喀孜。有一天,一個農夫揪著一個青年來告狀。農夫說這個青年偷了他賣羊的錢,青年卻破口大罵並一口咬定這是栽贓陷害他。二人就到阿凡提處評理裁決。阿凡提一邊耐心地聽著,一邊觀察著二人的麵色。待二人把話說完,阿凡提拿過來剛剛鋸好的兩根木棍,說道:“這樣吧!這兩根棍子一般長,你們每人帶一根回家去。明日正午時刻,你們拿著棍子來見我,如果誰是誣賴,真主就會讓誰的棍子長出兩寸來。”

回家後,農夫心裏踏實。可是那個青年做賊心虛,害怕得要命。回到家中就狡猾地將棍子鋸掉了兩寸。

第二天,農夫和青年在正午時分都拿棍子來見阿凡提。阿凡提將兩根棍子並在一起看了看,果斷地宣判說:

“青年,你聽著,你拿的棍子告訴我,是你偷了這位農夫大叔的錢,你回去必須把錢交給他!”

青年滿臉羞愧,哼哼哧哧說不出話來,耷拉下腦袋老老實實地承認了。四明辨是非

漢武帝十二解疑案

漢武帝劉徹,在中國封建王朝史上是一個很有建樹的皇帝,也是繼秦始皇之後出現的又一個傑出的政治家,史稱其為“雄才大略”。他的機敏聰慧和卓越才華,在小時候就已充分地顯露了出來。

一語封太子

劉徹是漢景帝劉啟的兒子,出生於公元前156年,生母為王皇後。

劉徹出生時,他的母親僅是漢景帝的一個美人。當時景帝還有個愛妃叫栗姬,地位在王美人之上,生子劉榮。劉徹幼而聰明,兩歲識字,三歲懂詩文,到四五歲時,便開始讀史書,知道了不少曆史故事。他講起故事來,口若懸河,滔滔不絕,很得景帝喜歡。

公元前153年,漢景帝劉啟本想立劉徹為太子。但當時栗姬為了使自己的兒子得封太子,對景帝特別情意纏綿,取得景帝的寵幸,曾於枕邊親許立她的兒子劉榮為太子。現在因不便食言,隻好立劉榮為太子,封劉徹為膠東王。這年,劉徹年僅四歲。

劉榮被立為太子後,景帝的姐姐長公主有意聯姻,想把自己的女兒阿嬌許配給劉榮,但遭到栗姬的拒絕。長公主感到丟了麵子,對栗姬十分痛恨。王美人知道後,便領著劉徹去對長公主說:“栗姬真是不識抬舉,這樣門當戶對的姻緣竟不同意,真是可惜。”

長公主氣憤地說:“不就是因為她的兒子封太子了麼?有什麼了不起!她既然如此看不起我,今後非找個機會羞辱她一頓不可!”

長公主平時也很喜歡劉徹,此時忽地把話鋒一轉,順口說道:“幹脆我們兩家結姻好了,讓小徹做我的女婿!”

王美人卻顯出一副十分惋惜的樣子說:“那我可是巴不得呢!隻可惜小徹不是太子,怕委屈了阿嬌啊!”

長公主說:“太子廢立,乃為常事,栗姬既然因得立太子而趾高氣揚,那我就幹脆給皇帝說一聲,把她那個太子給廢了,立徹兒做太子。”

王美人高興地說:“隻要阿嬌不怕委屈,那他們的親事就這麼定了。”

長公主說:“一言為定,徹兒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第二天,長公主便將劉徹和阿嬌聯姻的事報告了景帝。景帝吃驚地問:“你不是已經準備將阿嬌許配給太子了麼?”

長公主尚未回答,王美人走了進來。長公主見劉徹跟在王美人身邊,遂過去將他抱在膝上,半開玩笑地說:“小徹,姑姑給你說個媳婦好麼?”

劉徹當時年隻五歲,又見有不少宮女在跟前,便笑而不答。

長公主會意說:“既不吭聲,那就是同意了!”長公主說著,順手指了一個宮女:“娶她行麼?”

劉徹看了看,笑了笑,搖頭不語。

長公主又指著另一個宮女:“那就是同意娶她嘍?”劉徹仍然笑了笑,搖搖頭。

景帝不耐煩地說:“別逗他了,一個五歲的孩子,懂得什麼婚事!”

長公主不理他,隨後把阿嬌拉了過來,對劉徹說:“把阿嬌給你做媳婦好麼?”

其實,長公主和王美人雖然商定了婚事,但劉徹卻還未見過阿嬌,如果他再一搖頭,這門親事就算吹了。為此,王美人捏著一把汗,長公主也心中沒底,深悔不該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自己一時莽撞,出了如此下策。所以,她們都緊張地看著小劉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