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時辰過去了,李治發現,李賢在讀《論語》讀到“賢賢易色”一句時,卻反反複複地讀。李治覺得奇怪,便讓兒子停了下來。李賢見父皇已來到身邊,慌忙起身下拜說:“不知父皇何時駕到,請恕孩兒未迎之罪!”
李治將兒子拉起道:“父皇不怪就是了。我來問你,對其他篇章,我見你讀得很快,怎麼讀到‘賢賢易色’時,便反反複複地讀?”
李賢笑了笑說:“這是孩兒所讀經書中最喜歡的一句話。”
李治越發不解,接著問他:“你為什麼喜歡?說說看,從中悟出了什麼道理?”
李賢收起笑容,稍加思考,便坦然回答說:“‘賢’與‘色’是人們在道德修養過程中經常遇到的,也是不可回避的,問題的關鍵是如何擺正它們的位置。對於一個注意道德修養的人來說,應該重‘賢’而輕‘色’。”
就在這個時候,心腹大臣李責力走進來稟報政務,高宗高興地指著李賢對他說:“剛才你也聽到了吧,李賢這孩子年齡雖小,誌向卻大,實在是難為他了!”
李責力平時也喜歡李賢的好學精神,於是也稱讚說:“這正是我大唐天下的洪福啊!”
張鬆壽審案先請老太太
唐朝的時候,張鬆壽任長安縣知縣,長安城中昆明池側發生了一起殺人案。由於發生在天子腳下,朝廷就命張鬆壽10天之內破案,必須抓住殺人犯,否則,就要撤他的職。
張鬆壽到案發地點去察看,見有一個老太太在附近一棵大樹下賣食品和飲料,就讓手下人用馬把老太太馱回縣衙門,什麼也不說,每天隻是好酒好肉招待她。
三天以後,又用馬把老太太馱回到大樹下。張鬆壽暗地裏派人藏在旁邊觀察,說隻要有人上前和老太太交談,不問什麼人,立即捉來審問。
過了一會兒,果然有一個人到大樹下,向老太太打聽縣令詢問的情況。張鬆壽手下的人立即衝上去用布袋套住那人的頭,把他捆綁著押回縣衙。
張鬆壽一審問,那人便承認自己是殺人犯,並交代了自己見錢起意、謀財害命的罪行。根據交代,張鬆壽派人追回了財物。
趙和智審詐騙案
唐朝唐懿宗在位的時候,趙和任江陰縣令。他機智,聰明,善斷疑難案件,在當時很有名望。
江陰縣有兩個農民,田地相鄰,世世代代和睦相處,關係十分融洽。東邊的鄰居有一次把他家的地契抵押給西家,向西家借了1000貫錢。後來東家想用錢贖回地契,先送去500貫錢,說定東家再拿500貫錢來換地契。東家認為兩家是鄰居,關係又一直不錯,便未立任何字據。
等東家把另外的500貫錢送給西家,想從西家拿走地契時,西家卻不承認先付了500貫錢,並拒絕交還地契。
東家大罵西家無情無義,但由於沒有書麵憑據,一時也不敢到官府去告狀。西家聽說東家不敢去告,便更加得意,自以為可以白得500貫錢,甚至還揚言要占據東家的田地。
東家實在沒辦法,聽人說縣令趙和為官清廉,斷案神機妙算,許多難案一經他手,便輕而易舉地查得一清二楚,就到縣衙來告狀。
趙和派精明能幹的快捕手,拿著公文去捉拿西家。快捕手告訴西家,縣衙門最近抓獲了幾個強盜,抄獲了一大批贓物,案件正在審理,其中有個強盜供出西家是他們的同夥,所以請西家跟他到縣衙走一趟。
西家聽了,自恃自己沒有什麼劣跡,開始一點也不害怕。等押到縣衙大堂上,趙和嚴厲喝斥他,要他如實交代,西家才害怕起來,哭著說自己冤枉。趙和說:“這件事很清楚,證據都很充足,你還敢抵賴?搶劫財物,都藏在你家裏,一件一件都能核對清楚。你先說說你家裏都有些什麼東西。”
西家不知道東家已經向官府告狀,就把家裏的財產一一彙報給趙和。西家說:“我家裏有大米500斤,是莊客去李還來的;有白布30匹,是我妻子自己織的;有銀錢500貫,是東家用來贖地契的。”
趙和聽到這兒,語調緩和了一些,平靜地問他:“你不是強盜的同夥,但為什麼要隱瞞東家還給你的500貫錢呢?”說罷,讓東家上堂來和西家對質。西家直到現在才明白是怎麼回事,又慚愧,又害怕,連忙跪下叩頭求饒。
王之渙審狗
大家知道王之渙是唐朝的著名詩人,卻很少有人了解他還是個判案如神的清官。
王之渙在文安縣任上時曾辦過一個案件:有戶人家,當家人常年在外做生意,家中隻有姑嫂兩人相依為命。嫂嫂能幹體貼,姑娘溫柔美麗,日子過得很安定。但在一天晚間,姑娘突然慘死在房中。嫂嫂發現案情,立即呈報縣衙。
王之渙問那嫂子:“你是怎樣發現案情的?”
嫂子說:“晚上,我正在磨房推磨,忽聞小姑慘叫救命聲,我就立即奔回臥室。在院內看見一個人影,因為天黑,看不清麵目,隻見他光著上身。我上前抓他,誰知他身強力壯,脊梁又光滑,被他脫身逃走了。”
王之渙又問:“你們兩個年輕女子在家,難道平素不作防備嗎?”
“我們飼養了一隻黃狗,但不知怎麼搞的,晚上並未聽見狗叫聲。”
王之渙聞言大怒:“那狗不為主人效力,真是可惡!”
次日,正值廟會,王之渙決定在廟會上當眾審問惡狗。
這真是件新鮮事。趕廟會的附近村民聞訊都來觀看王之渙審狗。人越聚越多,整個廟宇都擠滿了。
此時王之渙吩咐差役把廟門關緊。他把孩子、老人、婦女分批地趕出門外,隻留下百來個青年、壯年男子,這些人你看我望,不知王之渙要幹什麼。
王之渙一聲斷喝:“都把衣服脫了,麵朝牆站好!”
那些人不敢違抗,隻得照辦。
王之渙一個個驗看那些男子的背脊,其中有一男子脊梁上有兩道紅印,他便問道:“你叫什麼名字?”
“小的叫阿狗。”
“你與死者可相識?”
“不……”阿狗支支吾吾,但又不得不實說:“我與她們是街坊鄰居,當然相識。”
“給我將阿狗拿下,其餘的人都可自行離廟。”
經過審問,阿狗承認了強奸姑娘,進而將姑娘殺死的罪行。
王之渙是如何在眾多的趕廟會的人中認出罪犯的呢?事後他對提出疑問的人說:“根據案情,這是一起強奸殺人案。那就必定是青壯年作的案。那晚黃狗不叫,說明了作案者是個熟人,再加那人曾被死者嫂嫂遇見,而且在光脊梁上被抓過一把,隻要逐步排除不可能者,那麼具備上述幾個條件的阿狗就必定是凶犯無疑。”
至於審問黃狗,是王之渙故作聳人聽聞之舉,以吸引眾人來趕廟會,可麻痹作案者的心理,使之上鉤。
趙和越界辦案
唐朝鹹通初年,江陰縣令趙和,人極機智,以智於辦案而著稱於世。
一日,有淮陰某村農民茅金大來告狀。趙縣令問道:“你們淮陰也有父母官啊,何苦舍近求遠呢?”
茅金大道:“隻因淮陰縣令不明真理,小民有冤難申啊!……”
原來,茅金大去年為辦事,到西村熟人黃泰龍那裏借錢900千,以地契相抵押,說明債清契還。今年上半年,茅金大先還去800千,以為彼此熟悉,沒有索要字據。前不久,茅金大再把餘下的借款還去,要索回地契時,誰知黃泰龍竟翻臉不認賬,要想把地契占為己有。茅金大告到縣衙。黃泰龍一口咬定他是誣告,茅金大無憑無證,被判為誣告。告到州府,也碰了壁。走頭無路,才慕名越界來告狀。
趙縣令閱過狀紙,想:要去拘捕黃泰龍,必定要驚動淮陰官府,我越界辦案,說不定會引起官場風波。再說,一無物證,二無人證,豈能輕易破案?他猶豫了起來。
堂上一片寂靜。趙和的眼睛定在“黃泰龍說我是誣告”一行楷書上,認真琢磨了一會兒,忽然抬頭宣布道:“本縣接受茅金大越界申訴,5天後開堂審訊。”
且說趙縣令當即派兩名公差,拿著他親筆擬寫的文書去淮陰官府。文書上寫:今江陰捕獲一個江洋大盜,犯罪證據確鑿。現已供出同黨黃泰龍係淮陰人氏,速捕,交來人押至江陰……淮陰縣令見是大盜之案,不敢怠慢,連夜將黃泰龍捉拿歸案。
第五天,黃泰龍一上江陰公堂,高喊冤枉不止。趙縣令喝道:“你所犯之罪鐵證如山,還敢抵賴!贓物都藏在你家中,完全可以查明!”
黃泰龍辯白道:“小人並未藏贓匿物。”
“那你把全部家產一一講明,若無出入,方可替你雪冤。”
黃泰龍急急把全部家產一一供明。另有900千錢是東村茅金大贖地契交來的,等等。
趙縣令冷笑道:“既然你不是江洋大盜,原先為何要隱瞞茅金大贖地契的錢呢?”當即把茅金大傳上堂來,黃泰龍隻得供認他的詐騙罪行。趙縣令最後宣判:把黃某押回淮陰,依法懲處。並責令他將地契交與原主茅金大。
裴子雲詐審盜賊斷牛案
唐人裴子雲任新鄉(今河南新鄉)令時,碰到一件棘手的案子。王恭狀告進舅李進霸占了他30頭牛,但李進卻矢口否認,說那牛本來就是自己的。
裴子雲細細審問王恭,得知事情原來是這樣的:5年前,王恭輪值該去戍邊,走前,因家中無人照料,便把家中的6頭母牛寄養在舅舅李進處。5年這後,王恭戍邊回鄉,那6頭牛在此期間共生了30頭小牛犢。王恭回來後去討要那些牛,哪知舅父說原來的6頭牛已死了兩頭,隻把剩下的4頭老牛給了王恭。至於牛犢,一頭也不給。王恭與他爭辯,兩人越吵越火,李進一口咬定那30頭牛是自己的,並非王恭之牛所生。王恭無法,於是告到縣裏。
裴子雲聽後,問王恭:“你舅舅家中原來有牛嗎?”王恭說:“他原先連一根牛毛也沒有。”裴子雲又問:“這5年中他買過牛嗎?”王恭又說:“沒買過。官家明令:買賣耕牛要經鄉裏證明。我已問過,他這5年中沒買過牛。”裴子雲說:“那麼這事好辦了。你聽我安排。”
裴子雲撒下簽子,讓衙役以合夥盜牛罪將李進速速解來。李進解到,跪在堂上,口喊冤枉。裴子雲一拍驚堂木,說:“李進,有人告你合夥偷盜耕牛,供出你是窩贓犯。”李進辯道:“小的從不幹犯法的事,怎敢合夥盜牛?”裴子雲問:“那麼你家中現有的30頭牛是哪裏來的?”李進說是買的。裴子雲讓他拿出鄉裏買牛證明,他進拿不出來。裴子雲佯裝要動刑,李進說那些牛是自家牛生的。裴子雲冷笑一聲:“本官早已訪查過了,你家中本無母牛,哪來的牛生小牛呢?看來不用重刑,你是不肯招供的。來人!”手下人一聲喝:“有!”“用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