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3 / 3)

李進嚇得一下子癱在那裏,忙喊:“我招!家中30頭牛,不是買的,也不是我自家的牛生的。是外甥王恭戍邊前托我代養的6頭母牛生的。”裴子雲聞聽,哈哈大笑,從後堂上傳出王恭,李進這下才明白裴子雲的用意。但大堂之上,話已出口,如何敢收回來?於是自認倒黴,甘願交出那30頭牛。

裴子雲判道:“李進為王恭代養母牛5年,6頭母牛共生牛犢30,本該全歸王恭所有,但念5年中李進辛勤操勞,理當補償。今判:30頭牛,25頭歸牛主王恭,5頭歸代養人李進,以為畜養之報。”眾人聽後,無不稱服。

許宗裔妙斷失物

五代的時候,許宗裔任前蜀劍州總兵。劍州城內有一家夜裏被盜,失主在燈下記住自己被盜的財物,天亮以後跑到官府來報案。

過了兩天,官府抓住一個嫌疑犯,繳獲了些絲綢線。許宗裔想起那個報案的失主說自己被盜走了絲綢線,就派人叫失主前來認領,失主一看,認定就是自己丟失的絲綢線,請許宗裔發還給他。

許宗裔審問被拘人,問他那些絲綢線是不是偷竊來的,那人大喊冤枉,說這些絲綢線都是自己家裏織的。絲綢線在當時很普通,幾乎家家都有,很難辨認。

許宗裔為了查明真實情況,就派人把失主和嫌疑犯兩家的繰車都搬到官府,以絲綢比量大小,看此絲線是哪一家繰車紡製。結果,絲綢與嫌疑犯家中的繰車所紡出的相同。

為確定審判準確無誤,許宗裔又問兩家絲綢線胎心用的是什麼東西。嫌疑犯說是杏核。失主說用的是瓦子。許宗裔當場派人剖開線驗查胎心,一看是杏核,充分證明這種絲綢線是嫌疑犯自家所紡,並非失主被盜走的。

經過審訊,失主承認自己妄認他物,想冒領絲綢線。嫌疑犯的冤屈終於得到澄清。

慕容彥驢作線索

慕容彥是五代時後周的將軍,他任兗州節度使時,善於確解疑難案件。

兗州有個詐騙犯冒充朝廷要員的隨從人員,騎著驢從大街上的商店裏買了幾十匹綾羅綢緞。講好價錢後,領著貨主來到一所大院前。詐騙犯下了驢,對貨主說:“這是我家主人的府第,一般不允許外人進出。你牽著驢在這裏等候一下,我拿貨進去報告主人,馬上出來給你付款。”

詐騙犯進去以後,貨主等了很久也不見他出來,眼看太陽偏西,天要黑了,貨主很著急,隻好上前敲門,可是敲了半天也無人答應,推門過去一看,原來是座空宅院,久已無人居住了,貨主大呼上當,心急如焚,趕忙牽著驢到官府報了案。

慕容彥很同情地,安慰他說:“你不要擔憂,盡管放心,我保證替你捉住騙子,追回被盜走的貨物。”

他吩咐手下人把驢高高吊起,餓了兩天兩夜,連水都不給喝。然後把驢子牽到大街上,放開韁繩。對手下人說:“這是詐騙犯的驢,現在餓急了,一定會往家裏跑。你們悄悄地跟著,看它是誰家的驢。”

這驢一陣小跑,鑽進一條窄窄的胡同,轉了幾個彎,徑直向一家院子走去。有個小孩正在門口玩耍,看見驢便喊叫起來:“驢回來了!驢回來了!”詐騙犯聽說驢回來了,連忙跑出來看驢,結果被衙役們捉住了。

孔循刀下留好人

五代後唐的孔循任夷門代理軍府事務時,曾從斷頭台上救下四個無辜百姓,被人傳為美談。

當時,長垣縣百姓家屢屢遭偷。經查,係該縣四個大竊賊所為。州衙下令限期將此四賊捉拿嚴懲。

不料,竊賊早得風聲而遁。過了一段時間,覺得如此躲藏非長久之計,四賊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便深夜偷偷地前往縣衙都虞侯、推吏、獄典家,分別給予重賂,請他們設法開脫。此計果真奏效,這些貪官汙吏見錢眼開,答應幫忙。

此案州裏催得很急。到了限期,長垣縣衙果真報說四賊已擒,案卷中明列了許多罪狀,屬十惡不赦,並據此判處死刑以棄市示眾。州府見證據確鑿,便允準處決,並派孔循前往長垣臨斬。

孔循平時理案十分謹慎,每次監斬前總要和囚犯談番話,以免出現差錯。這次,他看了案卷後,雖覺無可挑剔,但仍將四名囚犯提出詢問。可他問了不少話,四個囚犯隻是低著頭,一聲不語。

孔循見囚犯不吭聲,便道:“你們所犯之罪,實乃惡極。本官問你們多時卻不回答,那就算默認不諱了。有什麼話盡管說,否則來不及了。午時三刻將至,你們人頭落地後悔也晚了。”

四個囚犯直跺腳,可頭仍低著不語。

時辰已到,孔循揮揮手,令衙卒及劊子手將囚犯推出處決。

四個囚犯被推至門口,癱倒地上,回頭看著孔循,似有話要說的樣子。孔循見此情形,心中生疑,便把他們召回再訊問。

這時他們才說道:“我們實在冤枉,剛才獄卒硬把枷尾壓住我們的喉嚨,所以有話說不出來。”

孔循發現他們似有顧慮,便支開左右隨從。

囚犯當即跪下,連喊“救命”,並將冤屈一一道出。原來他們根本不是那四個罪大惡極的資賊,而是四個窮百姓。那日在街上莫名其妙地被抓,到了縣衙被劈頭蓋腦地打得死去活來,硬要他們承認是盜賊。因吃不住酷刑,隻得屈招。

孔循下令將此案移到州衙審理。結果很快查明,那4個百姓果真是冤枉,而為了製造這個冤案,長垣縣衙幾十人都接受了四大竊賊的賄賂。最後這些人與那四名真竊賊都被懲處了。

宋太宗喬裝殺賊

宋太宗趙光義在位的時候,京城許多地痞流氓任意欺壓良民百姓,違反國法,根本不把官府放在眼裏。

有一次,宋太宗裝成一名軍校在街上私訪,看到前麵一家門前圍了一大堆人,不知道在幹什麼。他走過去,擠在人群裏一打聽,原來是一個流氓到一個富裕人家要錢,沒有得到滿足,便在大街上大聲叫罵起來,汙言穢語,不堪入耳。看熱鬧的人裏三層外三層,大家都覺得這個流氓太不講道理,但又沒有人敢出來製止他。

這時,宋太宗聽後滿臉怒氣,拔出腰刀,從人群中跳出來,對那流氓說:“天子腳下豈容你這麼放肆!”手起刀落,殺死了那流氓。他把殺人的刀放在地上,大模大樣地走了。大家見這個軍校身材高大,怒氣衝衝,十分凶猛,誰也不敢上前捉拿他。

街上巡邏的士兵把這件事報告給京城的官員。官員沒有抓到殺人的凶手,就判那個富戶犯了殺人罪,並把殺人的刀作了證據。

後來,這起案件上報到朝廷,宋太宗叫提審死囚。他問那富戶是否服罪,那富戶低垂著腦袋,一副頹喪的樣子,表示服罪。宋太宗拿起殺人的刀看了看,對主管人員說:“這是我的刀,那天殺死那個無賴的是我,你們為什麼要冤屈好人呢?由此可見,重刑之下,冤假錯案就會出現。”

他吩咐把無辜的富戶立即釋放,並告諭大臣們說:“從今以後,審判案件一定要慎之又慎,千萬不要濫殺無辜。”

歐陽曄巧認左撇子

宋朝真宗的時候,桂陽發生了一起老百姓集體鬥毆打架爭搶遊船的事件。在打架過程中,有一個被人打中右肋,因傷勢過重,來不及搶救便死去了。這件案子查了很久,一直沒有查出真正的凶犯。

知州歐陽曄聽說此事,便吩咐手下人把嫌疑犯全從監獄裏帶出來,讓他們坐在院子裏,卸去刑具,讓人送來飯菜,叫他們好好吃一頓。大家餓了很久,沒吃過一頓飽飯,一見那麼多好飯好菜,個個狼吞虎咽地吃起來。

歐陽曄看著他們吃完,叫差役們把他們重又送回監獄,隻留下其中一個大個子。歐陽曄看著大個子神色慌張,更加認定他正是那個殺人凶手。

於是他開始審問大個子,大個子想抵賴,歐陽曄說:“大家吃飯時都是右手拿筷子,隻有你一個人用左手。通過驗屍,發現死去的人受的傷在右肋,顯然是被習慣用左手的人打死的。”

這個人理屈詞窮,無言以對,隻得供認了自己殺人的罪行。

張泳智斷假和尚

宋朝的時候,張泳出任江寧府知府。有一天,張泳正在辦公,手下人報告說有個和尚求見。張泳說聲“有請”,便站起來等候和尚進來。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和尚外出時,每到一地,需持自己文牒和身份憑證交遞官府檢驗。令差役們吃驚的是,和尚剛走進來,尚未說話,知府張泳便命令他們把和尚抓起來,押送司理院,審問一下和尚是不是殺人凶手。

第二天,江寧府的官吏們都來旁聽審判,大家不知道張泳為什麼說和尚是殺人強盜。張泳走進大堂,在桌案後坐定,吩咐手下把和尚帶上來。他問和尚:“你做和尚有幾年了?”和尚答道:“七年了。”張泳又問:“為什麼直到現在你的頭上還有纏包頭巾的痕跡?”和尚聽到這兒,非常害怕,驚慌中承認自己是殺人的凶手。

原來此人和一個和尚結伴同行,途中心生歹念,殺了和尚,取下官府發給和尚出家受戒的證明文書,剃了頭發,披上僧衣,搖身冒充了和尚。

再說張泳見和尚走進堂來,一眼便看見了假和尚頭上纏包頭巾留下的痕跡。他想,和尚是從來不用包頭的,可見來人並非真和尚。既然這個假和尚還拿著官府發給的證明來驗證,那麼這個假和尚一定是殺了和尚後冒充和尚想蒙混過關。

包拯計誘割舌人

宋朝時候,為了保護農業生產,曾頒布了法令,嚴厲禁止私宰耕牛。

卻說包拯在天長縣做縣令的時候,有一天,一個農民到縣衙門來告狀,說有人把他的耕牛舌頭割掉了。包公問他:“你來告狀,有人知道嗎?”農民回答說沒有人知道。包公又問:“你的耕牛舌頭被人割掉了,鄰居們知道嗎?”農民回答說:“鄰居們都還不知道。”

包公對告狀的農民說:“你不要擔心,割牛舌頭的人不久就會落網。你回去以後一定要秘而不宣,悄悄地把牛殺死,把肉賣出去。”

農民回去以後趁夜殺了耕牛,天不亮就把肉拉到很遠的地方去賣了。

隔了兩天,有個人來到縣衙門來控告那個私宰耕牛的農民,說他違反法令,清官府嚴加懲治。

包公見割牛舌頭的人自投羅網,心中暗自高興,臉上卻不動聲色地聽他說完。待這人說完正想離開時,包公說:“且慢!既然來了,就把話說清楚,你為什麼要割牛的舌頭?”那人一聽,目瞪口呆。隻好如實供出做案的動機和經過。

原來,這個人與牛的主人素來不睦,曾因瑣事而發生爭吵,故而懷恨在心,便偷偷把他家的牛舌頭割了下來,以為這樣一來,耕牛便不能吃草,牛的主人隻好把牛殺死,而他便可以以違反法律來控告牛的主人了,殊不知卻敗在包公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