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3)

宋真宗時,鄂州(今湖北武昌)出現了一件疑案。幾家百姓因為爭一條船,發生了數十人的械鬥。一個人被人在右肋處砍了一刀,傷及肝髒,當場斃命。大家一見死了人,停止殺鬥,奔竄回家。地保將此事稟報官衙,知州派捕快將械鬥者盡數捉拿歸案,可誰也不承認那人是被自己砍死的。混亂之中,也沒有證人。所以,此案審了年餘,也沒法結案。

當時,與哥哥歐陽觀同登鹹平進士的歐陽曄以善斷獄聞名,因而被派到鄂州審理此案。一到鄂州,歐陽曄先調來所有案卷,仔細審查。又開棺驗屍,證明那死者確實被人砍開右肋而死。於是,歐陽曄便生出一條破案之計來。

第二天,他喬裝改扮成獄卒模樣,親自到獄中為那些嫌疑犯送飯,並挨個觀察他們吃飯,但他就是沒有找到那個善用左手的凶犯。回衙之後,他反複思索,難道自己推論錯了?死者右肋挨了刀,對麵打鬥,隻有左手拿刀的人才能砍開對麵敵手的右肋。自己的推論沒有錯!之所以沒露出馬腳,是凶手犯了防備,做了假象。於是,歐陽曄又生出一條計謀。

過了幾天,歐陽曄逐個提審嫌疑犯,詢問情況。人命關天,誰也不敢大意。他們的口供與以前相同無二。於是,在一天中午,歐陽曄命人將所有嫌疑犯押來,當場除去枷鎖,宣布此案已結,死者是自己絆倒,撞在利器上所致,與大家無關。錯關了大家這麼些日子,很是對不起,將用酒飯犒勞,以表賠情之意。

眾案犯將信將疑,直到端上大魚大肉,大家才相信是真的。開始他們吃得挺拘謹,但隨著酒越喝越多,便慢慢放肆起來,猜拳行令,把官衙鬧成了酒肆。歐陽曄也不製止,隻是在一旁細細觀察。終於,他看到一個喝紅了臉的漢子把右的的筷子交到左手,熟練地夾起菜來。歐陽曄點頭暗笑,記在心中。

酒席撤去,歐陽曄宣布當場釋放眾人,隻叫衙役們留下那左手夾菜的漢子。那漢子一看著了慌,忙問為什麼。歐陽曄一拍驚堂木,大喝:“快招殺人經過。”那漢子矢口否認。歐陽曄說:“死者傷在右肋,必定是左手拿刀之人所傷。酒席之上,眾案犯隻有你一人用左手夾菜,不是你殺了人又是誰?”那漢子見抓到證據,再也不敢抵賴,供出了械鬥中砍人致死的經過。

黃霸因母愛犢判奇案

漢宣帝時,潁川(今河南登封)有一大戶人家,兄弟倆共居一院,和和睦睦,沒有分家。兄弟倆常年在外經商,家中隻有嫂嫂弟妹兩人同下人居住。這年,妯娌倆同時懷了孕,闔家歡喜。十月懷胎,嫂嫂先一天生產,卻產下一死胎。嫂嫂大哭一場,心中盤算丈夫回來後怎麼交待。第二天,弟妹卻順利地產下一胖小子。弟妹心中高興,正打算怎麼向在外經商的丈夫報喜,卻聽到嫂嫂屋中丫環來抱孩子,說大太太想看看。弟妹知道嫂嫂死了孩子心中難受,沒犯考慮就答應了。哪知抱去半天了,也沒送回。派丫環去催,那邊回話說根本沒抱過什麼孩子來,孩子是大夫人生的。弟妹一聽,不啻五雷轟頂,也不顧產後身子虛弱,親自到嫂嫂屋中去要孩子。但見那孩子已吃完奶睡在嫂子懷裏。嫂子硬說孩子是自己生的,弟妹一反過去逆來順受的常態,堅持討要。可嫂嫂就是不給,弟妹隻好到官府告狀。

潁川太守接到狀子,傳來兩房的下人來問,大夫人屋中下人已受到叮囑,都說孩子是大夫人生的,二夫人屋中下人當然說孩子是二夫人生的。兩邊各執一辭,難以辨明。這官司隻好拖起來。

一拖就是三年,弟妹瘋了似的不斷到官府告狀,可太守確沒辦法分清。這年,黃霸來任潁川太守,弟妹又來告狀。黃霸看了狀子,猛然間想起老牛舐犢的樣子,眼睛一亮,心中有了計策。

第二天升堂,傳來弟妹、嫂子和她們的下人,抱來孩子,令一衙役抱著,讓弟妹和嫂嫂各自在十步外站定。黃霸說:“你們這件官司打了三年了,也沒打清。今天這麼辦,我發口令,你們一起跑過去奪,誰奪到孩子,孩子就歸誰。”雙方都躍躍欲試,生怕抱不到孩子。隻聽黃霸一聲令下,妯娌倆飛也似地跑過去,弟妹搶到了孩子的頭,嫂嫂拉住了孩子的腳。兩人都拚命往自己懷中拉,扯得孩子鑽心地哭起來。嫂嫂聽到哭聲,依舊不顧一切地搶奪。可弟妹一聽親生骨肉沒命地哭,本能地鬆開了手,孩子一下子被嫂嫂搶到懷中,抱著就要走,隻聽黃霸大喝一聲:“慢!孩子是二夫人生的。”嫂子聽後一驚,差點把孩子掉在地上。弟妹乘機把孩子抱到自己懷中。隻聽黃霸又說:“大夫人奪孩子時,全無一點顧忌,母親哪有這樣對待自己親生骨肉的?”嫂嫂還想爭辯,黃霸嚇唬說要用大刑,嚇得嫂嫂才講出實話。她見自己孩子死了,而弟妹卻抱著白胖小子,心中忌恨,於是有了這“賴子案”。

胡汲仲讓大麥發芽

元朝時候,寧海縣主簿胡汲仲才智過人,審理案件神機妙算,被人稱頌。有一天,胡汲仲處理完公務,在城裏散步。經過一座廟門的時候,聽見裏麵吵吵嚷嚷,嘈雜一片。胡汲仲便邁步走進廟來,想看個究竟。早有幾個老太太認識胡汲仲,連忙迎上前來請他公斷。

原來,10多個信佛吃齋的老太太在廟裏集體拜佛念經,忽然其中一位發現自己丟了一件衣服,頓時有點驚慌,引得眾人都無心念經,為了這一件衣服而猜測爭論起來。

胡汲仲聽完,叫手下人找來一些大麥,讓廟中念經的老太太每人抓一把,雙手合掌,圍著佛像邊走邊念經。胡汲仲對大家說:“我將請天地神來作證,誰偷了衣服,誰手中的大麥就會發出芽來。”說完,便坐在椅子上,靜靜地祈禱起來。

老太太按照吩咐,雙手捂著大麥邊念經邊圍著佛像轉圈。胡汲仲看到有個老太太好幾次分開雙手去看手中的大麥,就派人把她叫到一邊,經查問,果然是她偷了衣服。

這些老太太既然念經信佛,自然畏懼神靈,結果中了胡汲仲的計策。

博羅歡智勘欽案

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二月,雲南王忽哥赤被其部下大理等處三十七部宣慰都元帥寶合丁在宴會上用藥酒毒死。後被人告發,世祖下令讓中書省派人去雲南勘斷此案。中書省挑選4人,以為他們都是善於勘斷這件案子的人,可上奏世祖後,皆不能如世祖的心願。丞相線真就推薦了斷事官博羅歡,世祖認為可以。但博羅歡卻推讓說:“臣子並不怕死,隻是年紀輕,未讀多少書,恐把大事給耽誤了。”於是世祖就命令吏部尚書別帖木兒協助博羅歡一道處理此案。他們通過驛站,還未到達雲南(治所在今昆明),寶合丁就派人秘密送來六竹籠黃金,請求不要深究。博羅歡心想,寶合丁手握重兵,現在就拒絕收受他的黃金,恐怕引起變亂,便假裝答應使者說:“我的行囊太小,裝不下這麼多黃金,你可以暫時先拿回去,待我到達昆明後再來取。”使者高興地帶著黃金回去了,寶合丁也就放下心來。博羅歡一到昆明,立即拘捕了有關人犯,徹底查清了這件重大的欽案,上奏世祖後,殺掉了寶合丁及其他重要罪犯,並將寶合丁賄賂的黃金,上交當地國庫。回到京城,入宮朝見世祖,世祖高興地對丞相線真說:“卿薦舉的人,的確不錯。”同時賜給博羅歡黃金50兩。”

謝廉使假鬧鬼探真情

四川新都縣有一進士楊某,家富心貪,凶暴殘忍,在任雲南兵備僉事期間,曾收受了張廩生的賄賂,事情未有結局,就被免職回家了。張廩生想討回這筆錢,正好赴京廷試,途中路過成都,帶了四個家丁來到楊某家。楊某哪肯將咽進去的東西又吐出來,謀劃後將張廩生請進府內,擺酒款待,席間將他們灌醉後送至紅花場莊子。預先布置好的一群打手,將張廩生等五人全部殺死,把屍首埋在紅花地裏。

一年後,張廩生家裏兩個兒子,既收不到父親的家書,也打聽不到父親的下落,便去成都打控。幾經周折,在新都的一個旅店裏才聽說父親已被楊某殺死,聽到街上也有議論。回到成都後寫了狀子,抱牌進告,正遇上在此察訪的巡按察院石公正。石察院將此案交給了刑法衙門長官謝廉使。謝廉使接此任務後,悄悄地把史應、魏能兩個承差叫進了衙門,讓他們設法找到楊某埋屍首的地方,囑咐他們不能打草驚蛇。

史應、魏能根據謝廉使批準的行動方案,各自備了百來兩銀子放在身旁,打扮成客商模樣,一同到了新都,隻說買紅花的事。街上的人都知道紅花的買賣都由楊某的三管家姓紀的掌管。這個人生性耿直,交易公道,所以客人都願來找他,生意很好。史應、魏能一經來到他家,講明來意,還送了土特產。紀老三滿麵春風,置酒相待。這兩個衙門裏辦事的老手,甜言蜜語,能說到點子上。利用當地有“劉關張”的桃園結義之風尚,說動了紀老三,三人要結拜為兄弟。當夜紀老三送他們在紅花場莊子客房歇宿。第二天看了紅花,講了價錢,兩人給足了銀子,紀老三也讓了些貨,彼此情投意合,還舉行了結拜儀式。

在不長的時間內史、魏去了五六次,每次去了,都是你請我,我請你,日日歡飲,與紀老三真個象兄弟,一點形跡都沒有露出來。一日飲酒興頭上,魏能對紀老三說:“我們夜裏隻想睡個好覺。既然是相好的弟兄,該給我們找個安靜的地方才好。在這裏,每夜聽到鬼叫,連做夢也不安。我從小就怕鬼。”史應幫腔說他也聽到了。紀老三點點頭,象是自言自語:“一定是雲南那個人了。”史應、魏能見露出了真情,卻隻裝作早就知道的一樣,不顯一點驚異,接茬說:“既然死了,你也應積些陰德,找機會向你家老爺說說,給他用一堆土埋了屍骨也好。為什麼拋棄他在那裏,使他每夜叫苦連天!”紀老三說:“死是死得很慘,但屍骸原來就埋葬了。不要聽外邊的人胡猜亂道。”史魏兩人又說:“外人都說是拋棄了,二哥又說是埋葬了,若是埋葬了,他怎麼這樣叫苦?”紀老三說:“兩個兄弟不信,我領你們去看。”史應說:“趁著酒興,斟滿熱酒,向埋他的地方澆一澆,叫他晚上不要再怪叫。”紀老三叫一個夥計帶了酒器,領他倆到了紅花場掩埋屍骸的地方。史應、魏能各奠了一杯酒,還向空中作揖說:“雲南老兄,請喝一杯酒,晚上不要來驚嚇我們了。”兩人這時已把周圍的暗記認定了。後仍回莊房裏宿歇。次日,對紀老三說:“晚上果然安靜了,想是雲南人那兩杯酒吃得快活了。”當天辭別紀老三時,邀請紀老三去成都作客。

年關將到,紀老三到成都買年貨,特去史、魏兩家拜訪。兩家住處不遠,熱情招待紀老三。史應說去市上買東西好好招待紀老三,叫了一個手下出去了。買好東西打發隨去的人先回家做好準備,他卻去按察司衙門裏頭密報給了謝廉使。回去擺出酒肴,正與紀老三接風,吃到興頭上,兩個公差跑進去要紀管家去見官。紀老三吃了一驚。史、魏用寬慰的口氣說:“自身沒有什麼事,就去見一見也無妨。”還提出要陪他一塊兒去衙門。

紀老三到了按察司,謝廉使不升堂,悄悄叫他進去,向他曉明厲害。紀老三便從頭到尾,把事情的過程詳細作了交代。謝廉使錄了口供。然後,一麵派史應、魏能送公文去新都縣,要知府立拿楊某正身,一麵命捕衙到紅花場起屍。

新都知縣接了公文,正是除夕,親自領了三百名衛兵,包圍了楊家,捕到了楊某。史、魏指點捕衙起到了屍首,一起趕回成都。大年初一,謝廉使升堂,紀老三作證,屍體為證,有驗屍報告,又傳來原告對質,楊某隻得招認,最後被判淩遲處死。不多時,即死在獄中。

本案的偵破,首先是選準了重要的知情人楊某的管家紀老三作為突破口,然後為了接近和取得紀老三的信任,偵察員扮成買紅花的客人,買賣中給足銀兩,送土特產等禮品,結拜兄弟,逐步取得了紀老三的信任,又通過說鬼,探得重要罪證屍骸的埋葬之地。對紀老三采取秘密審訊,錄取了重要證人的口供。最後,在掌握了人證、物證之後,采取迅速行動捕到楊某,起了屍骸,使罪犯落網伏法。

海瑞少年打官司

一提海瑞,婦孺皆知,那是曆史上有名的清官,特別是當人們讀了他那“備棺上書”的故事後,潸然淚下。朝中人稱讚他是憂國憂民,直言書諫,把生死置之度外的“海主事”;老百姓稱他為性格剛直,不畏強暴,一心為民伸冤的“海青天”。

其實,他這種伸張正義,剛正不阿的性格,在他少年時代就已經顯露出來了。本書所撰“海瑞少年打官司”的故事,就發生在他剛剛十四歲的那年。

海瑞,字汝賢,一字應麟,號剛峰,出生於公元1514年,瓊山(海南瓊山縣)人。

海瑞小的時候,才思敏捷,好讀史書。他家中貧寒,上不起學,就靠借書、抄書讀。就是靠這種方法,他在七八歲的時候,已經讀完了《史記》、《漢書》以及《後漢書》。他讀書善做筆記,對於曆史上的一些重大曆史事件,他不但記載詳細,而且都有自己的獨到見解;特別是對曆史上那些始終弄不清楚的疑案,不管誰的看法,他都不肯輕易認同。他的觀點是:所謂“疑案”,並非真疑,隻是當時的有關方麵自己不願弄清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