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丁寶禎巧取證據
丁寶禎任山東巡撫時,在濟南府(今山東濟南)處理過一樁案子,使遠近之人心服口服。
清同治末年,濟南近郊一農夫進城賣雞,前後擔了兩雞籠,走到張記老字號燒雞店時,被一夥計叫住,說要買他的雞。農夫擔過雞籠,走近燒雞店儲雞處停下。那夥計邊摸雞肥瘦,邊講價錢。他欺負農夫是一鄉下人,故意把價錢壓得很低。農夫一聽,擔起雞籠就走。走出沒多遠,又快步擔雞回來,大喊夥計,說雞少了一隻。
夥計訕笑著踱出來,說:“您也不瞪開眼看看,這是濟南府百年老字號了,會要你一隻雞?”眾人見爭吵,圍攏過來,聽夥計說完,七嘴八舌地說:“對!老字號哪幹這事。準是這鄉下人窮急了,誣人來了。”農夫一聽,滿麵著急,說:“雞是我家的,多隻少隻沒什麼。可我是替別人來賣的,若少了一隻,回去如何交待呀?”夥計還在抱著膀子訕笑農夫,正在這時,聽有人喊:“丁巡撫來了!”
丁寶禎這天退衙路過此地,見有大群人圍著吵嚷,便喝令停轎,叫過爭吵人來詢問。農夫和夥計各執一辭,講述一遍。丁寶禎問農夫:“你的雞有數嗎?”農夫說:“有數,裝籠子時是36隻,現在隻有35隻,我進城後這是第一樁買賣。”丁寶禎又問夥計:“你店中養的雞有數嗎?”夥計說:“有數。前天進了120隻,昨天殺了40隻,今天殺了49隻,還剩31隻。丁寶禎讓手下人分別去數,雞數果然都對。丁寶禎笑了一笑,說:“看來這案子得問雞自己了。”於是傳令帶上農夫、夥計和他們各自的雞,到巡撫衙門去。眾人聽說巡撫大人要審雞,都覺得十分新奇,相跟了去看。
丁寶禎升堂坐下,問夥計:“你們店的雞喂什麼?”夥計說:“喂高梁。”丁寶禎又問農夫:“你的雞喂什麼?”農夫說:“我們莊戶人家的雞從不喂,讓它們自己去山坡上吃菜。”問明之後,丁寶禎傳來宰雞匠,把兩方的雞全殺了,扒開子看食。隻見農夫的雞子中都是草、菜,店中的雞子中大都是高梁,隻有1隻是草和菜。丁寶禎一聽,一拍驚堂木,喝問店夥計還有什麼話說。店夥計隻好供認偷了農夫一隻雞,原想混水摸魚不會有事,哪知農夫頗精明,出店不遠停下數雞,發現少了一隻。
丁寶禎責令手下打夥計三十大板,罰他賠農夫全部雞錢,並逐出濟南府,永不準其進濟南製賣燒雞。
依瑪目知驢識途
一天下午,回族的依瑪目帶著衙丁來到縣衙所轄的糧庫視察。在吵吵嚷嚷的人群中,有個小夥子嗚嗚嚎哭,嗓門都啞了。依瑪目詢問他哭的原因。他說:“我叫丁阿裏,家住河水堡,今兒進城探親,順便替鄉親們代交河灘公地稅金。這裏人多擠不進去,正巧來了一個四十多歲的漢子,假裝好心,說他自己也去交稅金,讓我替他拉著驢,他一並替我去交。這樣,我從上午等到現在,不見他的人影。”
依瑪目問明了代交稅金的錢數,說:“噢,騙走了三條驢的錢。”隨即讓衙役把丁阿裏和驢一起帶到縣衙,又吩咐今兒不準給驢喂草料。第二天,依瑪目吩咐了三個衙役,讓他們隨著驢快步出了城。這頭大驢約走了七裏多路,就走進了一個莊戶院子。這時,屋內的老婆問老頭:“驢賣了?價錢賣得不錯吧。”
老頭笑道:“價錢如果少了還能賣?!”
話沒落點,兒子大喊:“爹呀!咱家的灰驢回來啦!”
這時三個衙役進了門,把老頭捆了。
原來騙錢的馬木子是個賭徒,輸了錢還不了賬,把自己的驢子拉到集市上去賣,因驢子口齒不好,賣不出去,隻好拉著驢去糧庫找熟人想借點盤纏。正好見到丁阿裏手拿著一疊票子,他騙了錢就從人群中溜走了。
剛開審時,馬木子不肯承認。依瑪目說:“老驢識途是牲畜的本性,丁阿裏不認識你,這條老驢可認識你呀!”馬木子隻好低頭認罪。
張舉焚豬破案
三國時,吳國人張舉任句章縣縣令。
一日,有人來報“謀殺親夫”案,被告是個三十多歲的婦人。她身穿素衣,一到大堂就號啕大哭。
原告申訴道:“我是她丈夫的哥哥。昨日她回娘家,正巧半夜我弟弟家突然起火,那裏四周沒有人家,待我們趕到時,房屋已燒塌,我弟弟死在床下。平日,這女人行為不端,定是她同奸夫商量,先回娘家,半夜又同奸夫謀殺了我弟,再焚燒主房屋,以借口‘火燒夫死’。請大人為我弟作主!”
那婦人發瘋似地跳了起來:“你說我有奸夫,奸夫是誰?你說我是謀殺親夫,又有什麼證據?”那大伯張了張口,卻說不出什麼來。婦人更是氣憤,忽然淒慘地大叫道:“我的命真苦啊!年輕輕守寡,還要背個黑鍋,叫我還怎麼活呀!還不如讓我一死了事!”叫罷,猛地向旁邊的廳柱上撞過去。差役慌忙一把攔住。於是她哭得更加傷心,音量之大,音調之悲,簡直能鋸碎人的心呢。
張縣令冷眼觀察了一會兒,想:眼下毫無證據,先去驗屍再說。
來到死者的家,隻見房屋已經倒塌,灰燼在風中飛旋。驗屍結果,並無可疑之處。張縣令掰開死者的嘴看了看,想了一想,揮揮手說:“辦喪事吧。”說著向那婦人瞥了一眼,但見她的眉宇間竟有一絲寬慰之色,像突然放下了一樁心事。她大伯卻急了起來。張縣令並不理會,又說:“辦喪事要宰兩頭豬吧?”婦人說:“要的,要的。”
張縣令叫死者的哥哥捆了兩頭豬,又叫人在家門口點起兩堆火。眾人都不明白是什麼意思。隻聽得縣令說:“把一頭豬宰了,架在火上燒;另一頭豬活生生地燒!”一會兒柴火燒光了。張縣令叫人掰開殺死後燒的豬的嘴,隻見裏麵沒有灰;又叫人掰開另一頭活烤的豬的嘴,見裏麵有灰。於是張縣令說:“你們看死者的嘴裏也沒有灰,說明他是死後被焚燒的。”他轉身問那婦人說:“這下你還有什麼話好講?”
那婦人隻好招供出與奸夫串通一氣,謀殺親夫的罪行。
袁枚智保早產子
錢塘人袁枚,為人很有骨氣,剛正不阿,不畏權勢。他在上元縣當縣官時,辦案以儒家經典為準繩,有儒吏遺風,深受百姓擁戴。
一天,袁枚收到一張狀子。緣由是有個百姓李郎娶媳婦,婚後5個月媳婦便生下一個兒子,鄰裏都嘲笑他,說他媳婦婚前不軌。李郎不堪忍受風言風語,心中亦生疑慮,認為妻子欺騙了他,便以媳婦先懷孕後出嫁為理由告她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