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玲的態度卻早已讓劉紅蘭看在眼裏,她開始苦惱起來。自打來到張家,她感受到了家庭的溫暖,作為農村來的孩子,她當然希望能在北京的這個家生活下去,希望北京的這對父母能一直對她好,自己也願意作為他們的女兒,將來盡自己的職責和孝心。但現在,她已看出劉俊玲對自己的冷淡,也已看出張立軍與劉俊玲之間的分歧,她不想勉強,不想讓他們尷尬和為難。留與走的思想鬥爭一直困擾著這位農村來的女孩。
終於有一天,當張立軍和劉俊玲都不在家的時候,劉紅蘭給張立軍留下一封信,走了。嚴格地講,劉紅蘭留下的不是封信而是一張字條,那字條簡簡單單地寫道——
爸爸:
我走了。我花你們的錢以後會還給你們。
劉紅蘭
張立軍回家發現劉紅蘭留下的這張字條時,內心“格登”一下,酸溜溜地說不清是什麼滋味,反正這滋味讓他極其難受。畢竟當初是自己主動讓人家來的,還讓人家辭了工作,現在劉俊玲內心卻又拒絕人家,怎麼說他都覺得有些對不起這位農村女孩。這麼想著他內心火了,衝妻子大聲嚷嚷,夫妻倆為此又吵了一架,都在慪氣。但事已至此,張立軍也沒有要主動再找回劉紅蘭的意思,他覺得妻子這個樣子,留是留不住人家的。他也想劉紅蘭也這麼大了,在北京也都有過工作,現在又學了電腦,她不至於找不到工作吧?
自此以後,劉紅蘭沒再回來過,甚至連電話也沒打過。劉紅蘭的父母倒是給張立軍來過電話,說要勸劉紅蘭回到張家。張立軍回答說,她要有意回來就回來吧,不就添一口飯嗎?從內心上講,張立軍是希望劉紅蘭回來的。畢竟,他們渴望著能有一個孩子啊!
劉紅蘭在張家的幾個月,張家在劉紅蘭身上花了數千元錢,這數千元錢是張家為數不多的一點積蓄。雖說劉紅蘭自己說以後會還,但張立軍並不希望這樣,因為錢畢竟是自己主動為人家花的。
現在,下崗和提前退休的張立軍和劉俊玲夫婦都在外麵找活路,打打工掙點錢。這一方麵是為了糊口過日子,另一方麵是為了再攢點錢,過些年幹不動活了,生活能有所依托。經曆了如此大的打擊和生活變故,他們幾乎已經一無所有。
對於能否再生孩子,張立軍的態度是能有更好,碰上就要;碰不上,急也沒用,一切順其自然。至於收養,劉俊玲是絕對不要了。對此,張立軍是一臉無奈:“認命吧,還有那麼多人結了婚不要孩子呢!”說完,他苦笑,搖頭。
讓張立軍和劉俊玲傷心的是,張曄車禍的賠償金,法院判決已經過去那麼多年,時至今日卻仍未拿到。說到如今的法院執行難,張立軍憤憤不平而且不以為然:“被判賠償的車主真的找不到嗎?他不是有身份證嗎?他當地不是有派出所嗎?公檢法在中國難道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嗎?”所以,他認為不是執行難的問題,而是想不想執行的問題。如此下去,中國的法律能有什麼威信呢?
張立軍的話當然是值得沉思的。執行難在中國如果任其成為頑症,且不說這樣下去法律沒有權威可言,對於像張立軍和劉俊玲這樣失去唯一孩子、生活遭受慘重損失的年已半百的夫婦來說,其打擊卻更為實際也可能極其致命。因為他們晚年賴以生存的根基異常單簿和脆弱,一旦他們沒有足夠的積蓄,誰來支撐他們風燭殘年的晚年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