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很難說有“分內”、“分外”的差別,因為不管“分內”還是“分外”工作,都是在為公司創造價值。多做一些“分外”事,能在工作中不斷地鍛煉、充實自己,老板會關注你、依賴你,從而給你更寬的平台、更多的機會。
很多人認為隻要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把分內的事做好就行了,對於“分外”工作,即自己職責職位的事情從來不主動去做,即使被老板安排指派去做時,也總是滿臉的不情願,嘮嘮叨叨,抱怨不停,或者幹脆拒做。
豈不知,這種“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思想是大大的錯誤。
小李是一家汽車公司的網絡編輯。有一天下午,公司有十分緊急的事,要發通告信給所有的營業處,而公司的文員又請假,所以需要抽調一些員工協助,小李就在此列,被辦公室主任安排去幫忙套信封。
小李對此很不以為然,認為這不是自己的分內事,便有些不高興地說:“憑什麼要我去?我又不是專門負責外勤的。再說了,我到公司來不是做套信封工作的,那有礙我的身份,我不做。”
聽了這話,辦公室主任麵帶不悅地抱走信封自己整理去了。一會兒,經理將小李叫到了辦公室,認真地說:“既然你認為公司的事情不是你分內的事,那就請你另謀高就吧!”小李就這樣失去了工作。
不願意做“分外”的工作,不是有氣度和有職業精神的表現,這樣的工作態度肯定得不到上司的賞識,在任何一個公司裏都很難有出頭之日。因為對於你來說是“分外”的工作,往往很可能是公司很重要或者緊急的事情,而且這事關一個人的工作態度。
事實上,工作也很難說有分內、分外的差別。你能說自己的工作是前台,然後辦公室地板上有一攤水你就沒有義務去擦掉?你能說自己是做產品研發的,向別人營銷就不是你的分內事情?當然不能,因為不管分內還是分外工作,都是在為公司創造價值。
許多著名的大公司均認為,一個優秀的工作者所表現出來的自發主動性,不僅僅是能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堅持自己的想法或項目,還應該主動做一些自己工作以外的事情,能夠主動為公司分憂解難。
對於所謂分外的事情,你是視而不見,還是認真觀察、主動動手?這很可能成為影響你前途的重要因素。
沒有人規定你必須做自己職責範圍以外的事情,但是,你應該選擇自願去做,以驅策自己快速前進。因為隻有這樣,你才能從競爭中脫穎而出,你的老板、委托人和惠及到的人都會關注你、依賴你,從而給你更寬的平台、更多的機會。
菲利浦是一家公司的裝貨員,他的升遷是非常迅速的,從裝貨員到部門主管,再到副經理。為什麼他能夠一再得到提拔呢?原因很簡單,就是他樂意去做他分外的事,從而引起了經理的注意和賞識。
做裝貨員時,每次裝完貨,其他的同事都會回到辦公室開始聊天,唯獨菲利浦會把裝貨台和地麵清理幹淨。有同事勸說菲利浦:“那是清潔工的工作,不歸我們管,你何必那麼累呢。”菲利浦總是笑而不言。有一次,他這一舉動恰好被路過的經理看到了。經理很受感動,便提拔菲利浦為部門經理。
升為部門經理後,菲利浦依然堅持自己的作風,忙完自己的工作後,總是不斷地為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不管那個人是他的同事還是上司,還將那些分外的工作也當做自己的事來做,任勞任怨,不計報酬。
漸漸地,經理有了隻找菲利浦幫一小忙,或者分擔一些重要工作的習慣。菲利浦更加努力地工作,並積極地為經理分憂解難。就這樣,一段時間後,他的工作能力突飛猛進,最終成了公司的副總。
如今在每個公司,個人的工作內容相對比較確定,並不一定有許多分外之事讓我們去做,但經常做一些分外事,卻可以幫助我們更多地了解公司的工作,學習到更多工作技能,而且能在工作中不斷地鍛煉、充實自己,我們的工作水平也能獲得極大的提高。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付出總有回報,這是千古不變的法則。凡是成功人士總是比別人做得更多。不要局限於自己的分內工作,更不要抱著“我隻要負責自己的工作就好了”的想法,而要睜大眼睛,看看“除了職責之外,我還能多做什麼”。
比如,假如你是一名貨運司機,不僅要保證貨物安全輸送,還可以仔細審核與自己職責無關的發貨清單,以免貨物發錯;假如你是一名過磅員,除了給貨物過磅外,還可以質疑並糾正磅秤的刻度錯誤……
這些可能是你工作職責以外的小事,但是如果你做了,就等於是在為公司創造價值,在為自己創造價值。也許,就在不遠的將來的某一天,你的老板會把一封升職信放到你的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