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在現代社會的威力到底有多大?一位資深的美國記者曾這樣說:“隻要有足夠的經費,我能使一塊磚頭被選為州長。”雖然這句話中很明顯地有誇張成分,但我們還是可以從中對廣告在現代社會中的分量窺見一斑。
張女士家樓下有一家服裝店,每天早上,喇叭裏就會傳來這樣的聲音:正宗羊毛衫廠家直銷,僅賣一天,機不可失,時不再來,請大家抓緊時間,趕快購買。很多人都被服裝店的宣傳攻勢吸引了過去,張女士也跑去看了,等她走到店門口時,才意識到:自己和家人都不缺羊毛衫。但好歹已經來了,就進去看看吧,反正便宜,有合適的,就買一兩件。但進去一看卻大失所望:這些羊毛衫並沒有她預期中的便宜,僅僅隻比市場上一般的低了20%不到,而且感覺顏色、樣式都很差,於是大失所望地離開了。
當張女士第二天再次從店門口走過,發現那家店圍了好大一群人,店家收錢應接不暇。她心想:這些人也真是的,東西又不算好,有必要這麼狂熱嗎?過了兩個小時,她再次從這家店門口經過,依然看到一大群人在搶購,她開始有些遲疑了:真有這麼好嗎?莫非是這些衣服的質量真的很特別?但還是搖搖頭沒有進去。再過了兩個小時,她因為有事再次路過,發現有不少款式的衣服已經被人買去。這時她開始懷疑自己最初的判斷了:也許這些東西真的很便宜。
喇叭裏的聲音不斷傳來:“廠家直銷正宗羊毛衫,僅此一天甩賣,機不可失,時不再來。”終於,在這種“機不可失”的反複催眠下,她的理智喪失了。後來她終於忍不住了,去買回了一件。後來想了一下還是覺得不夠,又跑去買回幾件。實際上,在買的時候,她完全沒有考慮,這件羊毛衫該給哪一位家人穿,具體在什麼時間、什麼場合穿。
上麵的案例當中,服裝店能夠靠著持續不斷的廣告攻勢讓根本不想買衣服的張女士一口氣買了好幾件並不便宜的羊毛衫,這就是宣傳的作用。
經商要成功就是要贏利,就是要把自己的產品賣出去,越多越好,而顧客要買你的產品,就必須先要知道你的產品,顯然,坐在店鋪裏“守株待兔”並不是最好的經商方法,隻有廣告和宣傳才能更直接有效地達到這個目的。不去宣傳就沒有知名度,這就是市場,不做宣傳就沒有好銷路,這就是營銷。
想方設法吸引消費者的眼球
營銷是公司的命脈,營銷的根本在於宣傳。你肯定明白這個道理,事實上,幾乎所有的老板全都明白這個道理。於是,宣傳變成了一場比拚,營銷變成了一場戰爭。擔任這場比拚裁判員的,是一群名叫消費者的人,而這場比拚的遊戲規則隻有一個,那就是看誰能想辦法抓住消費者的眼球,讓消費者印象深刻。
美國紐約有一家公司,他們的業務是經營碳化鈣。公司為謀求進一步發展斥巨資新建了一棟52層高的總部大樓。工程馬上就要竣工了,但如何麵向社會宣傳而又不會引起人們的反感呢?公司的廣告部人員絞盡腦汁,仍然找不到一個滿意的宣傳方式。
就在這時,公司突然接到值班人員的報告:在大樓的32層大廳中發現了一大群鴿子前來“安家落戶”。這群鴿子啟發了公司公關廣告專家們的靈感,解決了企業宣傳這道難題。
想到這個方案之後,公司立刻派人關好窗子,不讓鴿子飛出去,並立即打電話通知紐約的動物保護組織,請他們立即派人妥善處理這些鴿子。
動物保護組織的人聞訊後立即就趕了過來。與此同時,公司負責人的一通匿名電話打到了《紐約時報》的報社,告訴他們這裏將有重大新聞事件發生。這件事一傳十十傳百,紐約市各大媒體競相出動大批記者前來采訪。
三天之內,從動物保護組織捉住第一隻鴿子到最後一隻鴿子落網,新聞、特寫、電視錄像等,連續不斷地出現在報紙和熒屏上。這期間,出現了大量有關鴿子的新聞評論、現場采訪、人物專訪。公司的首腦人物更是抓住這千載難逢的機會頻頻出場亮相,乘機宣傳自己和公司。一時間,“鴿子事件”成了酷愛動物的紐約人乃至全美國人關注的焦點。就這樣,這家碳化鈣公司的摩天大樓一夜之間就變得全美聞名,並且給公眾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而且最重要的是,公司付出的宣傳費用僅僅是兩通電話的電話費。
事實上,真正懂得營銷真諦的老板,比拚的是創意。像這家碳化鈣公司所進行的這種極具創意的宣傳方式,就要比那些拿著平庸的廣告創意,花重金,在黃金時段打廣告,靠疲勞式轟炸強行讓消費者了解自己產品的宣傳方式要高明得多了,因為兩者在吸引消費者眼球的成本和效率上,實在不可同日而語。
在NBA籃球史上,再沒有比喬丹更輝煌的人了。如果沒有他,世界上的籃球迷至少會少一半,要知道有多少人是衝著他而奔向球場和坐在電視機前觀看籃球賽的。而這位偉大的巨人,卻是耐克公司一手“製造”的,而與此同時,這位巨人也為耐克創造了無限的商機,成就了耐克的輝煌。
1984年,耐克與喬丹簽訂了一份5年期合同,給喬丹的條件中包括贈與耐克的股票,以及以前所未有的待遇,而耐克公司則得到了在耐克運動鞋上使用喬丹的名字的允諾。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這是傻瓜才幹的,喬丹隻不過是一個代言人而已。但耐克堅持這樣做,喬丹對耐克的影響是巨大的。喬丹身上凝聚了活力、聲望、高超的競技水平和令人振奮的體育精神,他的分量超過了耐克理想中的任何標誌。耐克借助喬丹創造了新品牌“air jordan”,生產五顏六色的籃球鞋和配套的服裝。
“air jordan”既是成功的廣告戰役,也是品牌戰的勝利,在第一年銷售量就高達1億美元。隨著美國職業籃球賽深入世界球迷的心,喬丹為耐克所做的廣告風靡一時。耐克公司生產的“麥克爾·喬丹氣墊鞋”更是頻頻露麵,隨著喬丹馳騁在萬人矚目的籃球場上,銷售更是直線上升。
後來,每當NBA芝加哥公牛隊出場參加比賽時,人們都會發現,這些運動超人頭戴耐克帽身穿耐克服,仿佛不經意間,換上了一雙印有紅白相間醒目商標的耐克運動鞋。
耐克的廣告隨著公牛隊的獲勝和喬丹的成名,勢不可當風行全球,而且像流行歌曲一樣,令人上癮。可見,耐克公司“借雞生蛋”,以運動明星來做產品廣告宣傳的戰略確實取得了極大的成功。耐克總經理菲爾·耐克也因此被稱為“體壇最具有權勢的人”。
著名營銷實戰專家張冰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明星效應是營銷的好方法,使用明星代言的最大好處就是能讓該代言人的個人特性投射到產品中來,形成差異化,利用該代言人對目標消費者的影響力來提升品牌的形象和影響力。”
明星本人在其“粉絲”群中的影響力是不言而喻的,再加上人們普遍擁有“愛屋及烏”這一情感,那些明星的“粉絲”們也就自然而然地對那些明星代言的產品有了特殊的好感,甚至把購買明星代言的產品當做是追星的手段。顯然,人們的這種心理給了那些精明的老板們一個極好的機會,讓他們可以用極其簡便的方式來吸引住消費者的眼球,完成他們的營銷大計。
無論是靠創意,靠明星效應,還是靠其他任何一種方法,吸引消費者的眼球,讓消費者了解你的產品,記住你的產品都是你贏得營銷大比拚的唯一方式。隻有把這一點當做營銷時的唯一前提,我們的營銷行動才有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