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將相和,有理也要讓三分(1 / 2)

第三章 將相和,有理也要讓三分

我們都知道將相和的故事:戰國時,藺相如因完璧歸趙和澠池會上的表現而封了大官,卻被老將廉頗忌妒。他認為自己勞苦功高,對此不服,而屢次故意挑釁說:“以後讓我見了他,讓他下不了台。”藺相如以國家大事為重,請病假不上朝,盡量不與他相見,在街上遇見了還主動退讓。後來廉頗終於頓悟,向藺相如負荊請罪,將相和,趙國興旺。

俗話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講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道理在誰的手中,誰就底氣十足,得道多助;而沒理的一方,則會失道寡助,很難得到大家的認同。那麼,如果你跟你的平級同僚發生了不愉快,你是對的,對方是錯的,“理”的確握在你手中了,你會如何?是得理不饒人,還是有理也會讓三分呢?

同級之間各自帶領自己的部門工作,自己的部門跟其他部門既有合作又有競爭。因此,同僚之間產生分歧,出現矛盾是經常會發生的事情。如果通過雙方自己的調解或者其他同僚的勸服,化解矛盾固然是好,但是如果明明道理在自己這邊,對方卻是“死不悔改”,不肯認錯又怎麼辦呢?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些人一旦占了理,就很有“得理不讓人”的意思,氣勢洶洶。然而,這樣的做法能解決矛盾嗎?一般來說,被批評的同僚要麼因為自己理虧,表麵上認錯,但實際上是口服心不服,對你不以為然,這種情況下你是贏了論戰輸了交情;要麼就是根本不買你的賬,拒不認錯,兩人都得一肚子氣而已,不僅對矛盾的解決根本沒一點兒益處,還收獲了一個“敵人”。

其實,即使道理在自己手裏,也不要得理不讓人,甚至是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非要分出個勝負來,結果矛盾越鬧越大,事情越搞越僵。在工作中,幾乎天天需要跟其他部門的同僚們相處、共事,天天都會遇到新情況,也不可能事事順心,如果因為自己“有理”而整日抓住別人的小辮子不放,弄得“敵人”一大堆,對自己的工作和前途又有何益呢?

某公司把一個大型的項目交給了王岩和鄭廉,他們都是公司的中層經理,手下也都是精兵強將,他們各自把本部門的工作搞得有聲有色,成績出彩。兩人的性格也很不一樣,負責銷售部門的王岩風風火火,激情四射;而負責生產部的鄭廉則幹什麼都不緊不慢,喜歡穩紮穩打。

接到新項目之後,兩人開始了合作。王岩的團隊很快就做出了成績,接到一個大單,正當他興衝衝地安排倉庫出貨時,卻被告知生產部門還沒有安排生產該產品。這一下,王岩生氣了,他認為自己是占理的一方,就去質問鄭廉為什麼不安排生產。

沒想到鄭廉也有自己的理由,說是設計部門要求他們優先試產一批新產品,所以王岩要的產品被安排在下一周生產。雙方誰都不服誰,誰都認為自己的方法是正確的,鬧到了總經理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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